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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新時代正在到來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健全金融監管體係,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相較於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完善金融監管,推進金融創新,提高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競爭力,維護金融穩定”,“健全金融監管體係”的表述不僅現實針對性強,更強調了金融監管的製度性建設。
從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機製的演進看,統籌協調下的新的監管體係日趨明朗。隨著混業經營、金融創新、互聯網新技術等新趨勢對分業監管的衝擊,2013年國務院批複建立由央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以加強金融監管協調;2017年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從更高層麵進行統籌,以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
在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回歸本源、優化結構、強化監管、市場導向四個重要原則。“強化監管”作為做好金融工作四個重要原則之一,在金融體製改革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可以預見,以綜合監管、功能監管、監管信息共享為特征的金融監管新時代正在到來。
金融監管的改革方向——金融綜合監管起步。從前幾年設立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到去年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再到今年提出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無不體現金融監管協調的重要性。國務院金穩會的設立,表明我國金融綜合監管邁出了實質性一步。具體來說,即在國務院層麵有金穩會,負責頂層設計、重大決策和總體協調統籌;在部委層麵有一行三會,負責條線監管政策和製度,重在實施機構監管;在地方政府層麵有三十幾個金融部門,協助落實具體政策。此外,多地金融辦開始加掛金融監管局牌子,下一步還可能被賦予審批、監管等職能,與地方“一行三局”形成錯位和補充。
金融監管的發展內涵——分業監管走向功能監管。功能監管是按照金融業務的性質來劃分監管對象的金融監管模式。
將金融業務劃分為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等,監管機構針對業務進行監管,而不區分從事這些業務經營的機構性質。比如,銀行銷售基金產品要到證監會獲得基金銷售牌照。從分業監管向功能監管的轉變,一方麵有助於避免分業監管中存在的重複和交叉監管,減少監管標準不統一導致的“監管套利”;另一方麵有助於總體判斷金融機構資產組合的風險和資產配置情況,實現對被監管機構業務的全覆蓋;同時還有助於消除金融創新帶來的“監管真空”。實現功能監管所需做的並非監管機構的簡單合並,還需要在立法、職能劃分、監管協調和監管理念進行改變。
金融監管的基礎支撐——監管信息共享與互聯互通。實現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和穿透性,需要信息係統的支撐。宏觀審慎監管目標需要整合來自不同金融部門的微觀數據,這與標準不一、多頭統計的金融數據統計體係之間存在矛盾,“數據缺口”現象突出。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形成集中、統一、高效的金融信息係統,實現跨市場、跨平台、跨平台數據信息共享,是統籌監管、防控金融風險的基礎。這意味著:一方麵,相對分立的金融基礎設施或將迎來新一輪的整合,統一標準的信息統計、風險監測、數據收集將逐步建立;另一方麵,隨著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實現,監管信息共享將使得監管套利的空間明顯縮小。
(原標題:金融監管新時代正在到來)
最後更新:2017-10-31 00:4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