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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海锋: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遵循“十不准”
近日,河南出现了天朝队长事件,百度出现了张小龙事件。
这两个事件,涉及到了两个微信公众号。
一个微信公众号漯河圈儿,因发不靠谱的理财资讯,被跳巢队长拎着屁股打了一个月。
一个微信公众号酷玩实验室,被百度要求赔偿500万。
让人不禁心里一震,出师未捷身先死,自媒体还没有怎么挣钱,就被别人怼了。
(微信公众号发文简单记住一条,不涉及暴力色情谣言反动,不涉及豪门恩怨,尽量避免给粉丝带来人身财产安全的威胁。)
正如公关界的007所说:看到经常有大公司起诉自媒体巨额赔偿。不是不同情自媒体同仁,但是很多时候是要讲证据的,除非有人给你背锅,否则自己受折磨。想写,看看某些大咖很会写批评性文章,构思精巧,他们的写的都几乎天衣无缝……
十不准起源于企业微博管理,是杜子建在一本书里提及,我去年带微运营大赛看到,一直辑录如下:
做微信公众号,要避开以下十个坑,简称微信公众号运营十不准:
1,内容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2,不得发表任何蕴含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生理残疾歧视、文化歧视、行政地域歧视等有悖于公序良俗的。
3,不得发布和谈论涉及政治、宗教信仰等敏感类话题,不得谈论执政党及政治人物的稗官野史,不得使用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比如“天朝”字样。
4,远离谣言的信息链,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主观臆断,不随意转发和评论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
5,不得发布和谈论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话题,不要涉及企业间矛盾,企业与政府的矛盾,企业组织与个人的矛盾,不得公开企业未公开发布的重大经营活动决定或决议。
6,不发表未经确认的敏感类新闻,如宏观产业政策调整、政府官员任命、知名企业人事变动、财务报表、名人意外死亡、企业家被捕等。
7,不要随意批评竞争对手及企业在合作中的客户和品牌,不要陷入任何企业间的恩怨争端,保持中立,静默言行立场。
8,不要使用任何不雅的粗俗语言宣泄个人情绪,禁止用任何方法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污蔑和打击报复。
9,不参与一切涉及人身攻击、人格尊严侵犯的网络口水之争,不得参与倾向于任何一方的情感支援,包括企业领导人、同事、亲友等主体。语气、措辞及观点必须恪守中立客观,若不能判断分寸,则不要发表任何评论。
10,转发或复制他处内容时,尽可能用截屏保留原内容出处、原作者、原始网页链接等信息,确保版权信息完整表述,不得抄袭。
希望大家在合规的情况下,把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事业做好。
最后更新:2017-08-29 08: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