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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金融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式自助前台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嘉实基金”)与投资者(以下简称“您”或“投资者”)就您于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进行相关 操作的有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投资者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投资者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 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及本公司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各项规则的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各项规定。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为给京东实名用户提供账户余额增值服务,嘉实基金为京东实名用户定制了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与京东“京东小金库”服务 对接。同时,为方便京东用户操作,嘉实基金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达成合作协议,在京东网站(www.jd.com, 下同)和京东手机客户端设置嘉实基金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便于京东实名用户通过京东网站发起嘉实基金直销账户的开立以及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申购、赎回 的申请。
鉴于京东实名用户自愿接受京东“京东小金库”服务,并自愿通过嘉实基金在京东网站前置的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进行基金开户、账户查询、发起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的交易申请等操作,您与嘉实基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1、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是指嘉实基金在京东网站和京东手机钱包客户端内置的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网上直销自助 式前台的业务内容目前包括基金开户、账户登记,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的申购、赎回、快速取现、份额支付、交易申请查询、基金行情查询、份额余额查询等,其他 业务开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投资者:是指接受京东“京东小金库”服务并且申请开立嘉实基金直销账户的京东实名用户。
3、基金账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登记注册的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本基金账户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
4、基金交易账户:是指嘉实基金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嘉实基金投资的所有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申购:是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向嘉实基金提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赎回:是指投资者向嘉实基金提出申请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7、货币基金快速取现:是指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提交货币基金快速取现申请,交付其持有的货币基金份额以获得约定的现金,且该现金按照约定快速支付至投资者在京东或投资者申购货币基金时对应的银行卡账户的业务。
8、货币基金份额支付:是指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申请使用货币基金份额进行支付的业务。
9、身份认证要素:指在交易中京东及本公司用于识别投资者身份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京东账户、密码、数字证书、动态口令、支付盾、签约时设置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要素。
10、T 日:是指嘉实基金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11、T + n 日:是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12、开放日:是指嘉实基金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3、D 日:是指自然日。
第二条基金账户的开立
1、接受《京东小金库服务协议》,且年龄满 18 周岁并持有 18 位身份证号的居民身份证、满足证券投资基金合法投资者要求的京东实名用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开立基金账户和基金交易账户。
2、投资者首次通过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开立基金账户的,其基金账户开户申请将于 T+1 日确认,确认成功后,投资者将获得基金账户和基金交易账户。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和基金交易账户开立成功与否以嘉实基金的确认结果为准。京东实名用户完成基金 账户和基金交易账户的开立,即成为嘉实基金投资者。
第三条安全验证机制
1、由于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仅对京东实名用户开放,投资者发出的指令将被合理确信为是投资者本人直接向嘉实基金发出的指令,因此,投资者应妥善保管身份认证要素。
2、投资者在提交赎回、货币基金快速取现或者份额支付等类型交易申请时,需要根据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提示输入身份认证要素等信息及进行其他身份验证操 作,嘉实基金直销后台系统根据验证结果处理投资者的交易申请。投资者接受本协议,即视为同意嘉实基金将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提交的身份认证要 素发送给京东或其他第三方进行验证。
3、身份认证要素涉及到投资者基金账户、基金交易账户或相关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安全,投资者应妥善保管身份认证要素。一旦身份认证要素泄露,基金账户或基金 交易账户可能会被非法使用或非法交易,并可能会造成投资者损失。由于投资者自身的原因导致身份认证要素泄露而引起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申购申请
1、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提交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的申购申请。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申购单笔金额限制、每日申购金额限制及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累计余额限制以嘉实基金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为准。
2、嘉实基金对投资者 T 日提交的申购申请与支付申购款的受理截止时间为 T 日 15:00,如投资者在 T 日15:00后支付申购款,则该申购申请将按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提交申购申请的时间以嘉实基金系统自动记载时间为准。
第五条赎回申请
1、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提出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的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的数额限制以嘉实基金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为准。
2、嘉实基金对投资者T日的赎回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T日15:00,如投资者在T日15:00后提交赎回申请,则按下一个工作日的赎回申请处理。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的时间以嘉实基金系统自动记载时间为准。
第六条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份额支付申请
1、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提出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的快速取现/份额支付申请。投资者知晓并同意,投资者 D 日向嘉实基金提交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份额支付申请时,若申请符合嘉实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则嘉实基金受理投资者申请,同时将快速取现/份额支付对应的 基金份额过户给嘉实基金,【】将该等份额对应的资金支付给投资者。自投资者提交快速取现/份额支付申请之日(自然日,含当日)起,对应的已过户或将过户给 嘉实基金的基金份额损益归嘉实基金。
2、因投资者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关要求冻结、扣划货币基金份额等情形,导致用于快速取现/份额支付业务中的涉及的基金份额不能及时被确认,或不能 过户给嘉实基金,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份额不能过户给嘉实基金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向嘉实基金偿还快速取现/份额支付业务所涉基金份额对应款项及相应损失的 责任。
3、如因京东或者相关银行系统故障、系统升级,或投资者京东已销户、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或嘉实基金合作的划款银行或者支付机构暂停服务,或自 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或网络、通讯故障等非嘉实基金原因导致在快速取现/份额支付业务中,对应的款项无法按期向投资者划付 的,嘉实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4、嘉实基金应根据业务规则或相关公告规定的开放时间提供快速取现/份额支付业务服务,嘉实基金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开放时间。
5、嘉实基金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份额支付中设定的每个投资者单笔、单日及单月限额等。嘉实基金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快速取现/份 额支付总额设定限额,如当日快速取现/份额支付总额超过嘉实基金设定的限额,嘉实基金可临时暂停快速取现/份额支付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6、此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嘉实基金可根据业务情况决定收取服务费并调整服务费标准。
7、货币基金快速取现或货币基金份额支付不是嘉实基金的义务,嘉实基金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提前公告后,终止或中止提供货币基金快速取现或货币基金份额支付服务。
第七条变更分红方式
投资者不能通过嘉实基金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变更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的分红方式。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的分红方式必须为红利再投。
第八条申请撤销
嘉实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不提供申购申请撤销、赎回申请撤销、货币基金快速取现申请撤销、货币基金份额支付申请撤销服务。
第九条账户查询
为更好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投资者知晓并同意,嘉实基金通过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为投资者本人提供基金投资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条风险测评
投资者知晓并同意,由于货币基金相比股票型、债券型和混合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者具备投资低风险基金品种的风险承受能力,因此通过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进行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的相关交易时,系统默认投资者为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型。
第十一条风险
1、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嘉实基金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嘉实基金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毫无错误或指定网址 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如发生前述情形,嘉实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2、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的查询功能如因数据传输、更新等原因发生延误,投资者需以嘉实基金记载数据为准。
3、嘉实基金有权保留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提交的相关电子数据以作为投资者交易的证明。
4、任何通过安全验证后提交的申请都将视为投资者本人的意思表示或投资者合法授权的行为,因该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投资者承担。
5、由于提供资金结算途径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系统或者人为原因,导致资金到账迟滞等问题,嘉实基金将协调尽快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及变更
1、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嘉实基金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本协议的修改文本将公告于嘉实基金的网站或以其他嘉实基金认为可行的方式通 知。投资者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未向嘉实基金提出书面异议,视同已经得到投资者的认可,但嘉实基金增加服务内容的除外。
2、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嘉实基金和投资者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最后更新:2016-12-30 1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