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國際銀行銀行卡快捷支付授權協議》 - 服務大廳 - 支付寶
第一條本協議由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行”)與我行持卡人(以下簡稱 “您”)就使用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支付寶”)快捷支付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等相關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合約。您通過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我行及第三方支付公司規定的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確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第二條在接受本協議之前,請您仔細閱讀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任何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相關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
第三條您應確保您在使用本服務時綁定的銀行卡為您本人所有,並確保您將您的 支付寶賬戶與該銀行卡綁定且用其支付的行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否則因此造成我行、 支付寶 或第三方損失的,您應負責賠償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您如選擇使用 本服務 進行銀行卡綁定,應當在支付寶 網頁或者客戶端 頁麵認真輸入本人銀行卡 卡號、 戶名、證件號碼、在我行預留的手機號,並授權支付寶將上述信息提交我行校驗。我行驗證上述信息無誤後,您的支付寶賬戶與該銀行卡賬戶即綁定成功並開通本服務。
第五條一旦綁定成功,您按支付寶業務流程發出符合《支付寶服務協議》約定的指令,即視為您確認支付金額及該支付指令,且該支付指令將由支付寶轉交我行進行後 續處理。您同意並授權我行按照該交易 指令直接從 您綁定的 銀行卡 賬戶 中 支付 相應款項。屆時您不應以未在交易單據中簽名、簽名不符、非本人意願交易、未驗證銀行卡支付密碼、未驗證銀行卡安全介質密碼等原因要求我行退款或承擔其他責任。
第六條您應妥善保管該銀行卡、銀行卡戶名、銀行卡類型、與之相關的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手機號碼、通信地址、數字證書、U盾、銀行卡綁定的各類安全證書等與該卡有關的一切信息(以下簡稱“身份信息及卡信息”)。如您遺失銀行卡、泄露身份信息及卡信息等,您應及時通知我行並根據我行相關規定及時辦理掛失手續, 否則因此 所致損失需由您自行承擔。
第七條我行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單方麵設置或修改本服務項下的支付限額,您對此無異議。您在使用本服務時需同時受我行設置的支付限額的約束。在任何情況下,單筆或累計支付金額均不應超過我行或 支付寶設置的支付限額(以較少者為準,以下簡稱“支付限額”)。如您指令的支付金額大於支付限額,我行將拒絕執行支付指令。
第八條您不得利用 支付寶快捷支付業務進行套現、虛假交易、洗錢等行為,且有義務配合我行進行相關調查,一旦您拒絕配合進行相關調查或我行認為您存在或涉嫌虛假交易、洗錢、套現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動、欺詐或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我行有權采取以下一種、多種或全部措施:(1)暫停或終止提供本服務;(2)終止本協議;(3)取消您的用卡資格。
第九條您同意我行有權變更、暫停本服務,有權修改、終止本協議,並於執行前通過我行網站進行公告。相關公告經網站發布視為您已收到。您在公告期滿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同接受有關本協議、本服務修改、變更的內容。本協議終止後, 支付寶在協議終止前已接收並發送我行進行處理的交易指令仍有效,您應承擔其後果。
第十條 本協議與我行銀行卡章程或協議不一致部分,以本協議為準。
最後更新:2016-12-28 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