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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喝ICO 取締是大勢所趨

摘要

時下,一種叫“ICO”(首次公開募幣)的虛擬貨幣眾籌模式正在互聯網世界大行其道,有關分析研究機構提供的數據顯示,2017年上半年,國內已完成的ICO項目共65個,融資規模折合人民幣達26.16億元,參與人次估計高達200萬之眾。

  時下,一種叫“ICO”(首次公開募幣)的虛擬貨幣眾籌模式正在互聯網世界大行其道,有關分析研究機構提供的數據顯示,2017年上半年,國內已完成的ICO項目共65個,融資規模折合人民幣達26.16億元,參與人次估計高達200萬之眾。

  ICO募集的是虛擬貨幣比特幣,而比特幣是基於密碼學原理生成的數字貨幣,與區塊鏈技術密不可分。ICO的一個主要優勢是速度和獲取資本的來源,ICO可以幫助區塊鏈公司在幾分鍾能完成種子輪融資。而ICO白皮書煽動性宣傳則讓參與ICO項目投資者產生幻覺,一覺醒來,賬戶上就能多出兩個億,比販賣毒品、走私槍支來錢還要快。

  如此玄乎神秘,正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進場,導致比特幣價格一路瘋漲,從今年初不足7000元飆升到8月突破30000元大關。與此同時,區塊鏈概念也日益走俏,甚至滲透到股市形成一大幫區塊鏈概念股。

  ICO有一個謎團,就是那些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項目神龍見首不見尾。有的ICO項目宣稱有騰訊某專家級工程師加盟創始團隊,卻根本查無此人。有的ICO項目白皮書中自詡有亞馬遜星巴克等企業巨頭為其站台,但純屬子虛烏有。可是,失去理智的投資者根本不在意項目本身內容的真偽,他們隻在乎是否有大V支撐門麵,明知大部分項目隻是空中樓閣,是一種資本炒作遊戲,也要打破頭躋身這場投機盛宴,等著擊鼓傳花遊戲的最後一聲鼓點落在下家頭上,而自己會賺個盆滿缽盈。

  一家剛成立的創業公司一開張就要募集2億美元,其實連一紙商業計劃書都懶得寫,他們堅信“比特幣首富”李笑來能創造ICO奇跡,他們也能成功複製。據說,今年6月底,李笑來的第一個ICO項目EOS白皮書問世僅5天就融得1.85億美元資金。至7月2日,EOS的整體市值竟達到近50億美元,被稱為“價值50億美元的空氣”。

  有投資者出於對李笑來的信任,在7月3日看到EOS漲幅不錯就隨大流投資了50萬,接下來EOS代幣開始下跌,兩天虧了10萬。另一投資者在EOS代幣上線交易兩日後高位拋盤,獲利近5倍。7月4日之後EOS持續多日下跌,到8月23日,EOS代幣價格跌至9元左右,不足最高價36.58元的1/4.

  目前ICO大多都是莊家操盤為主,莊家大量買入ICO份額後,隻留下很少一部分進行銷售。然後就做廣告,鋪天蓋地的廣告讓投資無門的大眾怦然心動。然後開搶,幾分鍾就搶完市麵上有限的份額,然後大家就眼巴巴地等著開盤。此時莊家開始悄悄拉高價格,投資者繼續追捧。等拉高到一個極限價位,莊家突然拋出手中所有的籌資份額,大賺一把後離場,而接盤者守著一大把形如垃圾的ICO份額欲哭無淚。

  而無論投資者是虧是賺,掌控ICO項目的李笑來等人都是贏家。說白了,ICO已嬗變為一種規避監管的洗錢手段。

  時下,ICO項目集中在幣久網、幣眾籌、立方投、ICOAGE、ICO365等平台上,有點像“證券交易所”有模有樣,此類平台從今年4月開始激增,眼下已超過40家,其中大部分都是原來做股權眾籌或者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資本市場的浮躁,催生出虛幻的財富夢想,原本有技術門檻的事物,如今演變成萬物皆可鏈、皆可ICO。就如2014年P2P野蠻生長一樣,一項新的技術總會伴隨泡沫,泡沫破滅,監管姍姍來遲,新的行業規範才通過無數投資者血本無歸的教訓後登堂入室。但畢竟聊勝於無。

  有鑒於此,有必要未雨綢繆,有關監管部門應該對ICO采取行動,在監管、法規體係準備好將ICO納入之前,甚至不排除直接取締的可能。這一行動的法律依據來自1998年頒布的國務院3號令《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取締辦法》第十二條指出,“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經中國人民銀行調查認定後,作出取締決定,宣布該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活動為非法,責令停止一切業務活動,並予公告。”

  且看截至8月23日的競技幣眾籌,競技幣項目白皮書顯示:競技幣——世界首個運動競技區塊鏈代幣落地應用。“與亞洲區體育賽事舉辦協會達成共識,未來將會有一條龍服務使用競技幣作為消費代幣,包含線上訂票、規劃行程、機票、酒店、食宿以及接駁。”

  這樣的宣傳有悖於2013年12月3日央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該通知宣判了比特幣在貨幣意義上的非法地位,給比特幣設定了禁區。比特幣的“野性”決定其要想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是不現實的,比特幣的沉浮,即便是價格冰火兩重天,純粹是人為炒作,人們更多的是看到它作為一種期權品種在那裏交易,演化成為一種金融衍生品,而不是一種貨幣,既然是金融衍生品,就會有投資泡沫,而押注於變數很大的期望值,其風險不言而喻。

  於是,我們有理由推斷,基於比特幣的ICO也是一場騙局,必須給其當頭棒喝,取締ICO則是監管層審時度勢之後明智而果斷出拳。

(原標題:棒喝ICO,取締是大勢所趨)

(責任編輯:DF353)

最後更新:2017-08-29 05: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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