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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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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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联盟相关网站规则
一、定义
违禁信息发布:指用户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或商务联盟网站(后简称“商务联盟”)禁止或限制发布的商品信息行为。
二、处理规则
•扣分及处理
1: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关闭帐号同时列入黑名单并备案,商务联盟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发布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的产品或言论;
(2)枪支、弹药、军火及其他危险武器
(3)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
2: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违禁信息并关闭账号90天
(1) 管制类刀具及弓、弩等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产品;点此查看详细刀具发布标准
(2) 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人身造成重大伤害的产品,如电击器、射钉枪等;
(3) 军警器械相关产品,如甩棍、消防枪、手铐等及其相关配件;
(4) 民用爆炸品及其相关生产设备或配件,如炸药、雷管、发爆器等。
4: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违禁信息并关闭账号90天
(1) 枪支弹药的零配件,如枪瞄、枪管、弹夹等;
(2) 其他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产品,如超长刀、开刃观赏刀等;
(3) 吸毒工具及配件;
(4) 假货或盗版产品;
(5) 易燃、易爆化学原料及制作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6) 剧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
(7) 麻醉、精神类原料药及成品药;
(8) 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如有毒类药品、放射类药品、计生类药品、处方药等;
(9) 涉及催情、迷幻等用途的口服或外用产品;
(10) 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或国家管制的其他医疗器械;
(11) 人体器官、遗体;
(12) 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点击查看详细保护动物标准
(13)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14) 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不得私自转让的商品;
(15) 非法用途工具,如间谍、诈骗、偷盗、作弊、赌博、卫星电视器材、水货类产品
(16) 非法服务信息,如代开票据、代写论文、色情、侦探服务等;
(17) 黄色淫秽物品,如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用具、成人网站等。
(18) 烟花爆竹
5: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违禁信息并关闭账号30天
(1) 烟草、烟草制品、烟草专用设备;
(2) 国家保护类植物活体(树苗除外);
(3) 军警制服、标志、军警专用设备及制品;
(4) 党徽、党旗及大型悬挂式国徽等;
(5) 流通中的钱币及兑换服务,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6) 特供酒、军需酒等;
(7) 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
(8) 动物捕杀工具;
(9) 涉及减肥、丰胸、壮阳作用的口服产品;
(10) 心理咨询、医疗卫生服务如体检、整形等;
(11) 发布与商务联盟业务相冲突的信息,如商务联盟账号、商务联盟排名等;
(12) 经权威质监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13) 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14) 未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网络销售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专营管理的产品,如食用盐。
6: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而发布以下产品或信息的,删除违禁信息并关闭账号30天
(1) 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2) 未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布音像制品信息;
(3) 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布出版物信息;
(4) 未取得《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或《票务销售许可证》出售票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
(5)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发布非处方药品信息;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发布医疗器械信息;
(6) 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发布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信息;
(7) 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发布文物信息(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 50 条规定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 );
(8) 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发布海关罚没类物资信息;
(9) 未取得带有此产品或此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明而发布开锁工具、开锁服务;
(10) 未取得带有“旧机动车”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所有权证而发布二手轿车信息 ;
(11) 根据法律、法规或本网站认为应限制销售的其他商品。
•累计扣分处理
(一) 总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商务联盟网站用户的合法权益,创建、维护和谐的网络商业环境,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使用商务联盟网站任何产品或服务(以下统称“服务”)的用户。
第三条 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商务联盟签署的协议、商务联盟网站服务条款、网站规则。
第五条 若本规则的规定同用户与商务联盟签署的协议的约定相冲突,则优先适用双方协议的约定。协议中未约定的,则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商务联盟有权酌情处理,但商务联盟对用户的处理不能免除用户应尽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商务联盟有权视需要对本规则做修订,对本规则的修订在商务联盟网站上公告后生效。
第二章 定义
第七条 商务联盟:指商务联盟网站,所涉域名为:biz72.com,biz72.net,biz72.cn,
第八条 用户:指商务联盟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九条 会员:指与商务联盟签订《商务联盟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一个会员可以拥有多个帐号,每个帐号对应唯一的会员。
第十条 买家:指在商务联盟上浏览或购买产品或发布询价单的用户。
第十一条 卖家:指在商务联盟上发布产品信息或公司信息的会员。
第十二条 用评价:商务联盟网站会员在成功完成支付交易后,对每一笔交易,买卖双方均有权对对方交易的情况作评价,即为信用评价。
第十三条 诉方:指发起投诉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四条 被投诉方:指投诉方所投诉的商务联盟网站用户。
第十五条 反通知:被投诉方接到投诉方的投诉通知后向商务联盟提交的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旺铺:也称专用网址,是卖家在商务联盟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之一。
第十七条 旺铺域名:用户可以通过点击旺铺域名链接或者直接输入旺铺域名进入对应的旺铺,商务联盟旺铺域名都以*.xxxxbiz72.cn,或XXXbiz72.com形式展示。
第十八条 处罚:指用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而被处理,具体种类包括:警告、下架、删除、降权、帐号限权、帐号关闭等。
警告:指商务联盟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提醒、告诫用户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规,应当及时予以改正,如仍进行或不停止违规行为,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理。
下架:指商务联盟针对违规信息将进行信息下架,信息下架后用户仍可进行修改,修改正确后,信息方可正常发布。
删除:指商务联盟针对违规信息做删除的处理,信息删除后用户不可修改。
降权:指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排序被置后。
帐号限权:指商务联盟暂停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限:暂停旺铺的访问权限、对已发布的所有信息执行下架处理(如有)、暂停供求信息的操作权限等。被限权用户在限权期限内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诚信通服务费、黄金展位费用等,如有)照常计算,服务期限不予延长。
帐号关闭:商务联盟终止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并不予退返服务费(如有)。
第三章 用户行为规则
第一节 注册
帐号注册
第十九条 用户在商务联盟注册帐号时需同意并遵守《商务联盟服务条款》;
用户会员名(ID,也称会员帐号或帐号)、旺铺或旺铺域名中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商务联盟正常运营秩序等的相关信息;
同一个会员名只能注册一个帐号,并且验证该帐号有效的手机号或邮箱未用于其它帐号的验证。
帐号管理
第二十条 禁止会员帐号未经商务联盟审核同意随意转让他人或其他企业使用;随意转让会员帐号的将被关闭,且转让方还须承担该帐号下所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商务联盟有权关闭未通过身份认证或虽通过身份认证但连续超过一年未登录的会员帐号;
商务联盟有权关闭涉嫌欺诈等重度违规行为的会员帐号,并有权删除该帐号下所有相关信息;
会员可通过商务联盟网站客服主动申请关闭其帐号。
第二节 经营
信息发布/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用户在商务联盟网站发布信息应遵循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完整的基本原则,并应遵循《信息发布规则》 ,对自己发布的信息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干扰商务联盟网站运营秩序等相关内容。
支付
第四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一节 违规行为定义
第二十九条 违规行为是指用户违反商务联盟的网站规则或其与商务联盟签订的任何合同的行为。
第二节 违规行为
违禁信息发布
第三十条 指用户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或商务联盟网站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信息行为。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禁止、限制销售商品信息,商务联盟将按照《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处理,立即删除该商品信息,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警告、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违规信息发布
第三十一条 指用户在商务联盟网站涉嫌以下几种违规信息发布行为:重复信息违规、使用恶意外部软件违规、产品标题违规、产品属性不实、产品归类错误、商品信息描述不实、无货空挂、虚假价格违规、询价单违规等;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违规信息,商务联盟将按照《违规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根据情节严重对用户予以产品信息下架、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等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
第三十二条 指用户在商务联盟网站发布的信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用户发布的信息一旦收到相关侵权投诉,应及时提交反通知及证明材料,说明产品合法性,用户应保证提供的反通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未及时提交反通知,或提交的反通知不成立,商务联盟将按照《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 ,根据视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不实交易方式
第三十三条 指用户在商务联盟网站发布的商品信息中明确支持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在买家与其交易的具体过程中,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采取支付宝担保方式进行交易。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不实交易方式信息,立即删除该商品信息,同时将按照《不实交易方式处理规则》,根据行为次数对用户予以警告、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虚假交易
第三十四条 是指用户在商务联盟网站以不正当提升排序为目的,提供虚构、伪造的交易凭证或在线生成虚假交易数据的行为。一旦用户有虚假交易的行为,商务联盟将按照《虚假交易处理规则》,删除或关闭虚假交易的内容,并根据视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警告、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恶意评价
第三十五条 是指评价方以敲诈勒索或其它不当利益为目的,有意在违背客观事实的情况下给予对方三星及以下的评价行为。被评价方收到恶意评价后可提交给商务联盟进行处理,商务联盟将按照《恶意评价处理规则》删除评价及调整相应的评价积分,并根据情节严重对用户予以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第三节 违规行为处理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 用户有违规行为的,商务联盟有权按照违规各处理规则对用户予以违规扣分及处罚;同时每个自然月商务联盟将按照《交易争议综合考评规则》对卖家进行综合累计考评,并视考评结果对达到考评处罚标准的用户予以相应处罚。
第三十七条 用户违规扣分将在该次扣分之日起一年后做对应清除处理(如2011年12月31日发生违规扣分,该笔扣分将在2012年12月30日二十四时清除),但因扣分达到60分或以上致使帐号关闭的除外。
第四节 违规行为处理的申诉
第三十八条 因发布限制产品信息行为对商务联盟处理有异议的,被投诉人可依据以下流程进行申诉:
第三十九条 对知识产权侵权类的违规行为处理的申诉,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虚假交易的申诉,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逾期未提交证据或提交证据不充分的,商务联盟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
(二) 公司介绍发布规则
1:公司介绍组成要素及定义
(1) 公司名称: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名称,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一致。
(2) 公司简介:针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规模等公司背景的详细描述。
(3) 公司图片:可展示公司实力或公司形象的图片。
2:公司介绍各组成要素的发布规则
(1)公司名称
A:公司名称规则:
行政区划 + 字号(商号)+ 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 组织形式;
如: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
B:个体工商户名称规则:
若无字号,名称规则为:
经营者的完整姓名(必须为中文名)或 经营者的完整姓名(必须为中文全名)+组织形式(个体经营);如:张华 或 张华(个体经营);
若有字号:经营字号+(经营者完整姓名+个体经营)
如:美丽服装的(张华个体经营)
C:国外公司驻中国办事处的名称规则:
此类公司名称中必须带有国家名称,如:美国HONG FENG TRADING COMPANY中国办事处。
D:国外公司的公司名称规则:此类公司名称的联系方式(电话/地址)必须与该公司的注册地址相一致。
(2)公司简介
A:公司简介可以为中文描述或中英文描述,但严禁完全为纯英文描述;
B:描述须详细、真实、合法、有效,并具有商业价值,且是针对公司的介绍,而不是针对产品的介绍;
C:描述可以是文化背景,公司规模,生产经营能力,范围等内容。
(3)公司图片
A:图片清晰完整,图片信息必须与公司有一定的关联;
B:严禁上传与公司自身完全不相关的图片或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书;
C:严禁上传侵权、色情等违法图片;
D:图片大小在300K以下。
注:个人用户未经公司有效授权不得发布公司介绍信息。
(三) 证书发布规则
1、 证书图片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和正面,明确标识本公司名
2、 没有重复的证书图片
A、 如果一份证书有中英文两种版本,请上传中文版,英文版会作为重复处理
B、如果您上传的此份证书有多页,那么请在保证图片清晰度的前提下,将多页扫描成一张图片上传,或者选择一张包含本公司名,发布机构,公章(签名)的那一页上传3、 基础类证书及有期限限定的证书在有效期内
4、 证书图片和证书类别相符合
5、 证书图片的描述必须准确,要体现证书的核心内容,尽量填写证书认证内容(如ISO9001:2000认证证书)
6、 证书颁发机构不得与商务联盟业务有冲突
7、 图片格式必须为jpg或gif,色彩模式为RGB,图片大小不超过1M(1024K)
8、 证书上公司名须与认证信息一致,反之请相关证明
A、 该公司为代理商.
请提供被授权证书/证明, 放入一般证书的其他类别中放入一般类的其他中.
B、 公司更名
请提供工商局的证明; 或者更名手续的证明;或者更名前后代码证(旧代码证作为证明放入一般类的其他类别下,而后来的代码证放在基础类证书中)
注意:公司更名后组织机构代码号是不变的
C、公司含有多个实体,请客户提供说明情况的证明函, 证明函中必须有两个公司名的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放入一般类的其他中.
D、 集团公司,证书上公司名为子公司
需要上传相关证明到一般证书的其他类别下(但是基础类证书不上传)
9、 证书上人名与须与认证信息一致,反之请相关证明
a、如果证书上显示的人名为贵公司的法人代表,请在公司信息中填写上法人代表名字,并且在证书图片介绍说明此证书拥有者为公司的法人代表。
b、如果证书上显示的人名不是贵公司的认证人也不是法人代表,那么请提供盖有清晰公章和涉及人签字的人事证明。请不要上传复印件。此类证书和证明归入“其他证书”类别以供浏览者参考。
c、如果该证书是从别处转让过来的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那么请提供转让证明或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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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发布规则
信息发布规则适用于在商务联盟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所有用户,包括卖家及买家,用户需遵守信息发布规则规范有序地发布商品信息。
一、供应信息发布规则
1:供应信息组成要素及定义
(1) 行业类目:根据产品的用途、功能、材质等特性所设置的行业性分类。
(2) 信息标题:在包含产品名称的前提下从产品的外观、功能、特点等方面进行个性化的产品描述。
(3) 产品属性:产品本身所固有的属性特征,如:品牌、型号、用途等。
(4) 产品图片:与产品相关的图片,如:产品实拍图、图纸、加工成品图等。
(5) 详细说明:对于产品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等特性的详细描述。
(6) 交易属性:产品的价格、单位、最小起订量等交易属性。
(7) 物流运费信息:发货地址、运费设置等物流环节所需的信息内容。
(8) 其他信息:信息有效期的设置。
二、供应信息各组成要素发布规则
1. 行业类目
(1)根据产品选择类目,类目必须与标题中的产品、信息的详细说明保持匹配,且必须选择到最次级;
(2)代理、合作、加工及二手设备必须归属到相应的行业产品代理、合作、加工及二手设备类目的子类下。
2. 信息标题
(1)标题必须带有明确且单一的产品名称,严禁出现产品词堆砌:
* 同一条信息标题中严禁出现超过单个的品牌或型号, 品牌不同、型号不同,即为不同单品;
* 同一条信息标题中的产品修饰词严禁超过5个,且修饰词间严禁用符号或产品词进行分隔,否则即会被判定为标题产品词堆砌;
正确格式如:供应白色触摸屏高像素三星i9300手机
(2)标题中严禁出现电话号码、E-mail、公司名称等任何联系方式;
(3)标题中的产品名称必须与详细说明及图片中的产品保持一致。
3. 产品属性
产品属性描述必须与产品相匹配,且真实有效
如:“品牌”属性填写为“华立”;“型号规格”填写为“SK-2368”。
4. 产品图片
(1)图片必须清晰完整,且产品图片必须与信息内容所介绍的产品保持一致;
(2)图片信息必须属于合法可展示的图片内容,严禁发布侵权、色情等违法图片;
(3)图片尽量为实物图片,可以适当提供具有说明性的图片包装,严禁上传任何类型的证书图片。
5. 详细说明
(1)详细说明允许以中英文对照的形式发布产品说明,严禁发布纯英文的产品说明;
(2)可以利用html格式在详细说明中带上产品图片。
6. 交易属性
产品价格、单位、最小起订量等交易属性描述必须真实有效;
如:“包装机械”价格填写为“30000元/台”;“最小起订量”填写为“500”等。
7. 物流运费信息
发货地址、运费设置等物流环节所需的信息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8. 其他信息
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设置不同的信息有效期。
二、询价单发布规则
1:询价单组成要素及定义
(1) 产品名称:需采购的产品名称。
(2) 采购数量:需采购的产品数量。
(3) 询价单有效期:询价的有效期,过了该期限该询价单失效。
(4) 附件:可上传与采购产品相关的任何信息,如:实物图、加工图纸、文本文件、表格等。
(5) 详细说明:对于产品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等特性的详细描述。
(6) 联系信息: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 采购类型:选择采购需求模式,通常分为:现货标准品采购、加工定制采购、二手库存采购。
(8) 产品所属行业:需采购产品的所属行业分类。
(9) 产品属性:产品本身所固有的属性特征,如:品牌、型号、用途等。
(10) 其他采购要求:采购所需的附加条件,如:下单时间、交货期、期望供应商所在地及收货地的信息等。
2:询价单各组成要素的发布规则
(1) 产品名称
A:需填写完整的产品名称,且必须与内容描述相匹配;
B:产品名称中严禁带有任何禁售产品,以及其他非法字词。
(2)采购数量
A:如实填写采购数量,及数量单位,严禁夸大采购数量。
3. 询价单有效期
如实填写询价单的有效期限。
4:附件
(1) 严禁上传淫秽、低俗、反动等违法内容;
(2) 严禁上传与产品或公司无关的内容;
(3) 严禁上传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4) 严禁上传其它根据网站规则不得上传的内容。
5:详细说明
根据需采购的产品,填写产品详细信息,可添加表格、图片说明,为保护您的隐私,请不要在详细说明中填写您的联系方式。
6:联系信息
系统会自动提取联系信息,如不是负责本次采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自主修改正确的联系信息。
7:采购类型
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现货/标准品、加工/定制品、二手/库存采购三种类型中的一种。库存、二手信息建议不要发布在现货/标准品和加工/定制品类型下。
8:产品所属行业
系统会根据询价单标题自动为您匹配行业,如果您觉得匹配结果不满意,可以根据产品进行所属行业的选择,提醒采购商注意,避免产品名称和行业出现严重的不相符,如“女装”发布在“五金、工具”行业下。
9:产品属性
须填写真实有效的产品属性,如规格、型号、产品用途、品牌、所需加工方式等,目前机械及行业设备,电子元器件,纺织、皮革三个行业需要填写产品属性。
10.:其他采购要求
根据具体要求,如实选填预计下单时间,交货期,期望供应商所在地及收货地的信息。
(五) 询价单发布规则
1:询价单组成要素及定义
(1) 产品名称:需采购的产品名称。
(2) 采购数量:需采购的产品数量。
(3) 询价单有效期:询价的有效期,过了该期限该询价单失效。
(4) 附件:可上传与采购产品相关的任何信息,如:实物图、加工图纸、文本文件、表格等。
(5) 详细说明:对于产品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等特性的详细描述。
(6) 联系信息: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 采购类型:选择采购需求模式,通常分为:现货标准品采购、加工定制采购、二手库存采购。
(8) 产品所属行业:需采购产品的所属行业分类。
(9) 产品属性:产品本身所固有的属性特征,如:品牌、型号、用途等。
(10) 其他采购要求:采购所需的附加条件,如:下单时间、交货期、期望供应商所在地及收货地的信息等。
2:询价单各组成要素的发布规则
(1) 产品名称
A:需填写完整的产品名称,且必须与内容描述相匹配;
B:产品名称中严禁带有任何禁售产品,以及其他非法字词。
(2)采购数量
A:如实填写采购数量,及数量单位,严禁夸大采购数量。
3. 询价单有效期
如实填写询价单的有效期限。
4:附件
(1) 严禁上传淫秽、低俗、反动等违法内容;
(2) 严禁上传与产品或公司无关的内容;
(3) 严禁上传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4) 严禁上传其它根据网站规则不得上传的内容。
5:详细说明
根据需采购的产品,填写产品详细信息,可添加表格、图片说明,为保护您的隐私,请不要在详细说明中填写您的联系方式。
6:联系信息
系统会自动提取联系信息,如不是负责本次采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自主修改正确的联系信息。
7:采购类型
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现货/标准品、加工/定制品、二手/库存采购三种类型中的一种。库存、二手信息建议不要发布在现货/标准品和加工/定制品类型下。
8:产品所属行业
系统会根据询价单标题自动为您匹配行业,如果您觉得匹配结果不满意,可以根据产品进行所属行业的选择,提醒采购商注意,避免产品名称和行业出现严重的不相符,如“女装”发布在“五金、工具”行业下。
9:产品属性
须填写真实有效的产品属性,如规格、型号、产品用途、品牌、所需加工方式等,目前机械及行业设备,电子元器件,纺织、皮革三个行业需要填写产品属性。
10.:其他采购要求
根据具体要求,如实选填预计下单时间,交货期,期望供应商所在地及收货地的信息。
(六)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一、定义
违禁信息发布:指用户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或商务联盟网站(后简称“商务联盟”)禁止或限制发布的商品信息行为。
二、处理规则
•扣分及处理
1: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关闭帐号同时列入黑名单并备案,商务联盟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发布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的产品或言论;
(2)枪支、弹药、军火及其他危险武器
(3)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
2: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违禁信息并关闭账号90天
(1) 管制类刀具及弓、弩等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产品;点此查看详细刀具发布标准
(2) 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人身造成重大伤害的产品,如电击器、射钉枪等;
(3) 军警器械相关产品,如甩棍、消防枪、手铐等及其相关配件;
(4) 民用爆炸品及其相关生产设备或配件,如炸药、雷管、发爆器等。
4: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违禁信息并关闭账号90天
(1) 枪支弹药的零配件,如枪瞄、枪管、弹夹等;
(2) 其他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产品,如超长刀、开刃观赏刀等;
(3) 吸毒工具及配件;
(4) 假货或盗版产品;
(5) 易燃、易爆化学原料及制作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6) .剧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
(7) 麻醉、精神类原料药及成品药;
(8) 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如有毒类药品、放射类药品、计生类药品、处方药等;
(9) 涉及催情、迷幻等用途的口服或外用产品;
(10) 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或国家管制的其他医疗器械;
(11) 人体器官、遗体;
(12) 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点击查看详细保护动物标准
(13)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14) 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不得私自转让的商品;
(15) 非法用途工具,如间谍、诈骗、偷盗、作弊、赌博、卫星电视器材、水货类产品
(16) 非法服务信息,如代开票据、代写论文、色情、侦探服务等;
(17) 黄色淫秽物品,如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用具、成人网站等。点击查看成人用品发布标准
(18) 烟花爆竹
5: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违禁信息并关闭账号30天
(1) 烟草、烟草制品、烟草专用设备;
(2) 国家保护类植物活体(树苗除外);
(3) 军警制服、标志、军警专用设备及制品;
(4) 党徽、党旗及大型悬挂式国徽等;
(5) 流通中的钱币及兑换服务,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6) 特供酒、军需酒等;
(7) 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
(8) 动物捕杀工具;
(9) 涉及减肥、丰胸、壮阳作用的口服产品;
(10) 心理咨询、医疗卫生服务如体检、整形等;
(11) 发布与商务联盟业务相冲突的信息,如商务联盟账号、商务联盟排名等;
(12) 经权威质监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13) 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14) 未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网络销售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专营管理的产品,如食用盐。
6: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而发布以下产品或信息的,删除违禁信息并关闭账号30天
(1) 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2) 未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布音像制品信息;
(3) 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布出版物信息;
(4) 未取得《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或《票务销售许可证》出售票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
(5)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发布非处方药品信息;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发布医疗器械信息;
(6) 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发布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信息;
(7) 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发布文物信息(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 50 条规定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 );
(8) 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发布海关罚没类物资信息;
(9) 未取得带有此产品或此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明而发布开锁工具、开锁服务;
(10) 未取得带有“旧机动车”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所有权证而发布二手轿车信息 ;
(11) 根据法律、法规或本网站认为应限制销售的其他商品。
•累计扣分处理
(七) 违规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一、违规信息发布定义
指用户在商务联盟网站(以下简称“商务联盟”)涉嫌以下几种违规信息发布行为:重复信息违规、使用恶意外部软件违规、产品标题违规、产品属性不实、产品归类错误、无货空挂、虚假价格违规等。
二、违规信息处理原则
若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违规信息,则该信息即被取消进入搜索的权利,同时商务联盟有权依照本规则对用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下架、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等处罚。对于处以下架的商品信息,在完全修改正确之前,不得重新发布上网。
三、违规信息分类及处理规则
(一)供应信息违规行为及处理
1. 重复信息处理
(1)重复信息的分类
根据信息重复情况的程度不同,分为轻度重复信息和重度重复信息。
(2)轻度重复信息的定义
轻度重复信息是重复程度相对较低的重复信息。
相同的产品,如果其发布的多条信息的标题、属性、详细说明里的文字内容相似,可判定为轻度重复信息。
(3 )重度重复信息的定义
重度重复信息是重复程度相对较严重的重复信息,即重复发布完全相同或重要属性(全部图片或首图、详细说明、产品及交易属性)完全相同的信息;完全相同或是产品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信息只允许发布1条信息,如发布2条以上(含2条),则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并将受到商务联盟的相关处理。
(4)重度重复信息细节说明
重度重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产品的属性、全部图片或首图、详细说明以及交易信息均相同,但信息的标题通过产品名的罗列、产品别名变化、产品修饰词变化而表现的不同,属于重度重复信息的范畴;
•相同的产品,通过更改价格、计量单位和供货总量发布的信息,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相同的产品,如果图片中的产品主体相同,只是背景不同,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相同的产品,通过在标题、详细说明、属性中添加无效的文字、数字、字母、符号、图片等内容而表现的不同,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相同的产品,通过更改信息图片的排列组合,更改信息标题、详细说明、属性中内容的排列组合而表现的不同,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将同个产品的详细说明或者属性分段拆分成多条信息发布,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5)特别说明
•“重复”信息并非“重发”信息,重发功能是将您原来已经发布过而又不需要做任何修改的信息,再次发布上网,直接替换网上已有的信息;
•用户可通过“生意参谋—产品信息诊断分析”页面进行信息诊断,如果没有出现此问题项目,则表示您不存在轻度重复信息。
(6)重复信息的危害
发布重复信息并不会给交易带来任何好处,反而会适得其反带来以下害处:
•对于浏览者而言,会影响其对产品信息的浏览体验,从而大大降低浏览者对信息的反馈几率
•对于发布者而言,会降低其专业性和可信度,同时也会因发布重复信息而受到相应处理,浪费了发布者的时间和精力。
(7) 重复信息的处理
商务联盟会视信息重复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信息发布者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以下三类等级:
•用户已发布上网的同类产品信息中存在轻度重复信息,买家(浏览者)通过某个关键词搜索同类产品时,搜索结果中只展示匹配度最高的一条供应信息,其他轻度重复信息将仅展示在用户的旺铺或公司黄页里,也可以进入“我的商务联盟”——“供应产品”——“销售中的产品”页面查看,但在搜索结果中不做展示;
•用户已发布上网信息中存在重度重复信息,商务联盟将直接删除该重复信息;
•用户已发布上网信息中存在重度重复信息达到2次或以上的,商务联盟将删除所有已发布信息,同时商务联盟有权限制用户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权利。
2. 恶意使用外部软件的处理
(1)恶意使用外部软件的定义
用户为提升信息排序等目的,通过使用软件工具干扰商务联盟平台的正常信息发布或信息排名秩序。
(2)恶意使用外部软件的处理
•一经发现用户恶意使用外部软件,商务联盟将删除其所有涉嫌恶意使用软件的信息。
•多次以上发现用户恶意使用外部软件,且无任何改进意向,商务联盟将删除该用户的所有信息。
3. 产品标题违规处理
(1)产品标题违规定义
产品标题违规主要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
标题无明确产品名称、标题带有联系方式、标题产品名堆砌、标题产品名与详细描述不符、标题与详细描述中的买卖意向不符。
(2)产品标题违规的处理
•用户发布的产品信息一旦存在标题产品名堆砌,信息会被处以搜索作弊降权(具体规则请详见商务联盟中国站搜索反作弊规则)。
•用户发布的产品信息一旦存在标题无明确产品名称、标题带有联系方式、标题产品名与详细描述不符、标题与详细描述中的买卖意向不符等问题时,用户应在3天内完成标题修改,3天后若用户仍未修改正确,商务联盟将对相应产品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4. 产品归类错误的处理
(1)产品归类错误定义
指用户发布信息时,产品的分类设置有误;如:服装归类于“纺织”类目下。
(2) 产品归类错误的处理
用户发布的产品信息一旦存在产品归类错误,用户应在3天内完成产品归类修改,3天后若用户仍未修改正确,商务联盟将对相应产品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5. 产品属性不实的处理
(1)产品属性不实定义
指用户发布信息时,填写的产品属性有误,如: “品牌”属性填写为“1234”;“型号规格”填写为“ABCD”;“产地”填写为“**//”等。
(2)产品属性不实的处理
用户发布的产品信息一旦存在产品属性不实,用户应在3天内完成产品属性修改,3天后若用户仍未修改正确,商务联盟将对相应产品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6. 虚假价格的处理
(1 )虚假价格定义
指用户发布信息时,产品的售卖价格与行业同类产品价格标准相差甚远,故意以超低价格或超高价格以达到搜索排名靠前或错误引导卖家的目的;如:“包装机械”的价格填写为“1元/台” 。
(2) 虚假价格的处理
用户发布的产品信息一旦存在虚假价格问题,用户应在3天内完成价格修改,3天后若用户仍未修改正确,商务联盟将对相应产品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7. 无货空挂的处理
(1) 无货空挂定义
指卖家在无商品库存的情况下,照常发布商品信息错误诱导买家的行为。
(2) 无货空挂的举报及处理
用户可通过产品信息右上角“举报该信息→信息描述不符或重复”入口进行举报信息提交,商务联盟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举报处理。投诉一旦成立,涉及的相应产品信息将会被下架处理。
(3)无货空挂的举报受理条件
•有具体明确的被投诉方且被投诉方为商务联盟网站的用户;
•有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提供必要、准确、详实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8. 商品信息描述不实的处理
(1) 商品信息描述不实定义
指卖家未按照信息描述的事实履行交易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变相抬高交易价格、物流运费、随意修改起批量等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2 )商品信息描述不实的举报及处理
用户可通过产品信息页面右上角“举报该信息→信息描述不符或重复”入口进行举报信息提交,商务联盟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该举报。若举报成立,涉及的相应产品信息将被下架处理。
(3) 商品信息描述不实的举报受理条件
•有具体明确的被投诉方且被投诉方为商务联盟网站的用户;
•有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提供必要、准确、详实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用户因发布供应信息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包含但不仅限于屡次触犯规则条款且无任何改进意向、对买家造成严重误导或恶劣影响)的则商务联盟同时有权给予用户帐号限权等处罚。
(八) 重复信息处理规则
一、什么是重复信息
重度重复信息是重复程度相对较严重的重复信息,即重复发布完全相同或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信息。
重度重复信息细节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产品的属性、全部图片或首图、详细说明以及交易信息均相同,但信息的标题通过产品名的罗列、产品别名变化、产品修饰词变化而表现的不同,属于重度重复信息的范畴;
(二)相同的产品,通过更改价格、计量单位和供货总量发布的信息,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三)相同的产品,如果图片中的产品主体相同,只是背景不同,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四)相同的产品,通过在标题、详细说明、属性中添加无效的文字、数字、字母、符号、图片等内容而表现的不同,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五)相同的产品,通过更改信息图片的排列组合,更改信息标题、详细说明、属性中内容的排列组合而表现的不同,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六)将同个产品的详细说明或者属性分段拆分成多条信息发布,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
二、重复信息的危害
发布重复信息并不会给交易带来任何好处,反而会适得其反带来以下害处:
(一)对于浏览者而言,会影响其对产品信息的浏览体验,从而大大降低浏览者对信息的反馈几率!
(二)对于发布者而言,会降低其专业性和可信度,同时也会因发布重复信息而受到相应处罚,浪费了发布者的时间和精力。
三、重复信息处理规则
商务联盟将视信息重复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用户相应的处理,处理措施分以下三类等级:
(一)用户已发布上网的同类产品信息中存在轻度重复信息,买家(浏览者)通过某个关键词搜索同类产品时,搜索结果中只展示匹配度最高的一条供应信息,其他轻度重复信息将仅展示在用户的旺铺或公司黄页里,也可以进入“我的商务联盟”——“供应产品”——“销售中的产品”页面查看,但在搜索结果中不做展示;
(二)用户已发布上网信息中存在重度重复信息,商务联盟将直接删除该重复信息;
(三)用户已发布上网信息中存在重度重复信息达到2次或以上的,商务联盟将删除所有已发布信息,同时商务联盟有权限制用户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权利。
商务联盟有权对前述规则进行解释并不时对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在商务联盟网站公示后即时生效。
(九)报价单违规处理规则
一、定义:
报价单是供应商为响应采购商的询价,而发布的涉及产品价格等相关信息的电子单证。
二、违规行为分类:
1、报价内容与询价单无关;
2、报价单价格不实;
3、报价单中涉及到禁限售产品信息;
4、报价单内容违反商务联盟中国站运营秩序;
5、其他商务联盟认定为违规的情形。
三、违规处理:
若供应商发布的报价单出现本规则规定的违规行为,商务联盟将依据以下规则处理:
1、报价内容与询价单无关或报价单价格不实或其他商务联盟认定的违规行为
违规定义 违规处理规则
第一次发现且通过审核确认
删除相关报价单,限制账号发布报价单权利10天,邮件等形式告知。
第二次发现且通过审核确认
删除相关报价单,限制账号发布报价单权利30天,邮件等形式告知。
第三次发现且通过审核确认
删除相关报价单,永久取消账号发布报价单的权利,邮件等形式告知。
2、报价单中涉及到禁限售产品信息
一经发现即永久取消供应商该会员账号发布报价单的权限,同时删除供应商使用该会员账号发布的所有报价单,处罚结果商务联盟将通过邮件等形式通知供应商。
3、报价单内容违反商务联盟中国站运营秩序
一经发现即永久取消供应商该会员账号发布报价单的权限,同时删除供应商使用该会员账号发布的所有报价单,处罚结果商务联盟将通过邮件等形式通知供应商。
4、若该供应商的上述违规行为同时违反《商务联盟网站规则》总则或分则的相关规定,则商务联盟将依据该等规则另行处理。
四、附则
1、本规则解释权归商务联盟所有;
2、商务联盟有权不时修订本规则并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日即时生效。
(十) 询价单发布以及违规处理规则
一、定义:
询价单是采购商为了快速、广泛寻找合适供货商而在采购平台上发布的采购或定制需求电子单证。
二、询价单发布规则
一条询价单可包括:产品名称、采购数量,询价单有效期,附件,详细说明,联系信息,采购类型,产品所属行业、产品属性、收货地等信息,各项信息填写规则如下:
1、产品名称
1)需填写完整、明确的产品名称,且必须与内容描述相匹配;
2)产品名称中严禁带有任何禁售产品,以及其他非法字词。
3)产品名称中请勿填写包括电话、邮箱等任何形式的联系方式。
2、采购数量
如实填写采购数量,及数量单位,如果有月采购量和年采购量等阶段采购差别的,可以在详细说明里补充。严禁夸大采购数量。
3、询价单有效期
如实填写询价单的有效期限。
4、附件
1.上传与采购产品有关的内容。
2.严禁上传:1)淫秽、低俗、反动等违法内容;2)与产品或公司无关的内容;3)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4)其它根据网站规则不得上传的内容。
5、详细说明
根据需采购的产品,填写产品详细信息,可添加表格、图片说明,为保护您的隐私,请不要在详细说明中填写您的包括电话、邮箱、QQ、等任何形式的联系方式。
6、联系信息
系统会自动提取联系信息,如不是负责本次采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自主修改正确的联系信息,以确保供应商准确联系相应采购负责人进行洽谈。
7、采购类型
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现货/标准品、加工/定制品类型中的一种。
8、产品所属行业
系统会根据询价单标题自动为您匹配行业,如果您觉得匹配结果不满意,可以根据产品进行所属行业的选择,提醒采购商注意,避免产品名称和行业出现严重的不相符,如“女装”发布在“五金、工具”行业下。
9、产品属性
必填写真实有效的产品属性,如规格、型号、产品用途、品牌、所需加工方式等,以便供应商精确报价。目前机械及行业设备,电子元器件,纺织、皮革三个行业需要填写产品属性。
10、其他采购要求
根据具体要求,如实选填预计下单时间,交货期,期望供应商所在地及收货地的信息。
三、询价单违规处理规则
1、违规行为分类:
1)违反商务联盟中国站运营秩序类:无采购意向,询价单中带有介绍如何改变旺铺排名等违反商务联盟中国站运营秩序的内容。
2)询价产品属于禁限售产品类:指采购商发布的询价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或商务联盟中国站禁止或限制发布的商品。 3)名为询价,实为广告类:没有明确采购意向,询价单内容主要为公司或者产品介绍等与采购无直接关联的信息。
4)重复询价:同一账号发布的内容完全相同或主要内容相同的询价单数量≥5条。
5)其他商务联盟认定为违规的情形。
2、违规处理:
若采购商发布询价单出现违规行为,商务联盟将做出以下处罚:
1)违反商务联盟运营秩序或询价产品属于禁限售产品:
一经发现即永久取消采购商该会员账号发布询价单的权限,同时删除采购商使用该会员账号发布的所有询价单,处罚结果商务联盟将通过邮件等形式通知采购商。
2)名为询价,实为广告、重复询价或商务联盟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一次,商务联盟将删除相关询价单并以邮件等形式通知采购商;
第二次,商务联盟将直接删除相关询价单,同时限制采购商该会员账号发布询价单的权限30天;
第三次,商务联盟将直接删除相关询价单,并永久取消采购商该会员账号发布询价单的权限。
上述所有处理结果,商务联盟均将通过邮件的方式告知采购商。
3)若采购商以上违规行为同时违反《商务联盟网站规则》总则或分则,商务联盟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另行处罚。
四、附则
1、本规则解释权归商务联盟所有;
2、商务联盟有权不时修订本规则并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日即时生效。
(十一)恶意评价处理规则
一、定义
评价方以谋取额外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在违背客观事实情况下,而给予对方三星及以下的评价行为。
二、处理原则
1、对恶意评价中出现的违法或不当言语(包括但不限于淫秽、色情、侮辱、诽谤、泄露他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隐私及破坏社会稳定等言语),商务联盟将视情况隐藏相关内容,或直接删除整条评价及相应的评价积分 ;
2、同一会员,2次及2次以上发起恶意评价的,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商务联盟还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权、关闭帐号等)。
三、投诉方式
1、 填写恶意评价投诉表单 点此下载投诉表单
表单需提供:涉嫌恶意评价的评价号,评价方威胁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证明(如:直接导出商务联盟网留言记录,要求格式为:mht)
2、 将填写好的恶意评价投诉表单发送至邮箱:swlm168@126.com,商务联盟工作人员收到投诉表单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十二)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
一、定义
知识产权侵权:指用户在商务联盟网站(后简称“商务联盟”)发布的信息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自己所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般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着作权,本规则还包括肖像权、企业字号权等。
二、处理规则
商务联盟网在接获侵权投诉后如被投诉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反通知及证明材料,说明产品或相关信息的合法性,商务联盟网则删除被投诉的信息。
三、处理流程
基于上述流程,用户发布的信息一旦收到相关侵权投诉,商务联盟网通知被投诉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反通知及证明材料,说明产品或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用户应保证提供的反通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用户未及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反通知,或用户及时提交反通知但商务联盟处理纠纷结果为不接受该反通知,或提交的资料存在虚假情形,商务联盟有权删除该产品信息,信息删除后用户仍可发起反通知,若最终商务联盟处理纠纷的结果为接受该反通知的,则恢复用户由于该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被删除的信息。
(十三) 举报规则
一、举报概述:
为了维护商务联盟的网络交易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我们创建举报功能。任何会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出现的违规信息或者违规交易行为等情况进行举报。收到后举报,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并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平台仅受理涉嫌欺诈的信息举报,交易纠纷请通过在线调解论坛点击这里,进行解决。
请您在正式提交举报之前注意遵守以下规则:
(一)您应当保证所举报内容与事实一致。若故意捏造和歪曲事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当事方自行承担。
(二)如用户不遵守本规则的规定进行举报,发生谩骂、诋毁,报复、诽谤等恶意行为,商务联盟有权对当事方进行处罚。
(三)严禁用户自己举报自己,以期达到宣传效果。
(四)禁止在举报贴中发布广告贴。
(五)同一内容只可举报一次,重复举报不予受理。
三、举报FAQ:
(一)举报的职责?
全员举报,有效监督和规范市场诚信交易,促进行业自律。
(二) 哪些用户可以举报?
举报功能目前对所有商务联盟注册会员开放。任何会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就违规信息和违规交易进行举报。
(三) 举报的受理范围?
与被举报人无实际交易产生,但发现其有违规情况,通过举报途径揭发该会员,并提供相关证明。
1.如遇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您可以发起举报:
* 疑似欺诈-发现对方产品明显低于市场价,不支持支付宝交易,也不愿当面交易;
* 禁限售商品-发现明令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出售的产品;
* 中奖信息-发现有人发布虚假中奖诈骗信息;
* 钓鱼网站-发现假冒商务联盟的网站等其他相关违规情况等。
* 实拍照片信息-发现照片属于盗用,照片非实景拍摄
* 认证信息-工商信息与营业执照中信息不一致,实地核查的场所与实际不符。
2.举报方须提供:
* 提供被举报方的产品信息页面链接或会员店铺的网址
* 描述举报的原因及线索等。
(四)如何举报?
如发现违规或侵权信息,您可以在商务联盟网“帮助中心”的“联系客服”中找到并进入“维权/申请删除”应用,点击“维权/申请删除”,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五) 举报做出后会有什么处理结果?
举报事实成立后:
我们会对被举报方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备档,同时删除违规信息。
举报事实不成立:
1,如果证据不足,建议重新提供证据进行举报。
2,如果举报内容不明确,不完整,请重新提供完整内容举报。
3,重复内容举报直接删除,不予处理。
4,举报方或有恶意举报等情况,商务联盟有权对举报方进行处罚。
(十四)投诉规则
1.投诉方应对其所发布的投诉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2.投诉内容需客观、真实,严禁使用具有强烈个人感情色彩的言论,例如:骗子、诈骗犯等;
3.投诉信息发布后,还需邮寄提供正式的书面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4.为提高处理效率,请不要发布重复投诉信息或无任何依据的主观臆测评论;
5.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和诽谤;
6.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7.提交投诉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最后更新:2017-01-12 2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