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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問題糾紛處理(買家版)
適用範圍:本規則適用於京東開放平台第三方賣家銷售的商品,不適用於京東自營、虛擬、閃購及海外購的商品。
一、運費問題處理規則
交易中的運費糾紛,根據“誰過錯,誰承擔”的原則處理,但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的除外。
(一)發貨、簽收運費糾紛:
1、如果賣家違反京東平台規則或未按約定時間內發貨,導致買家未收到貨、拒絕簽收商品或者簽收後退回商品的,買家可以申請退貨、退款,運費需要由賣家承擔。
2、賣家按照約定發貨後,收貨人有收貨的義務。買家拒絕簽收商品後,運費的承擔方式如下:
詳情 | 商品包郵情況 | 處理規則 | 備注 |
無理由拒絕簽收(商品無質量問題、少貨等) | 包郵 | 買家承擔商品退回時產生的運費 | 若買家對賣家的發貨運費價格有異議,賣家需要配合提供相關運費證明(如帶有價格的發貨底單等有效收費證明) |
非包郵 | 由買家承擔發貨及退貨運費 | ||
有理由拒絕簽收(商品有質量問題、少貨等) | 包郵 | 賣家承擔商品退回時產生的運費 | |
非包郵 | 由賣家承擔發貨及退貨運費 |
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簽收商品的,相關運費應按照以上內容由買家承擔,非貨到付款訂單運費將在買家支付的貨款中扣除;貨到付款訂單,買家應在拒收後的15日內向賣家支付運費。
1、若因買家填寫的收貨地址和(或)收貨人信息不準確,或者未經賣家同意自行要求變更收貨地址或收貨人信息,導致賣家發貨後無法送達的,相關發貨運費及商品退回運費由買家承擔。
(二)退換貨運費糾紛:
買家根據退換貨服務單審核結果或京東介入後的處理結果操作退貨時,建議買家(不限於)使用與賣家發貨時相同的運輸方式發貨。未得到賣家的明確同意,建議買家不要使用貨到付款方式支付運費。
(三)物流運費糾紛
未經買家明確同意,若賣家未按照與買家約定的方式發貨,買家有權拒絕簽收商品,發貨及退貨運費由賣家承擔。
(四)商品運費糾紛
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的商品,產生退換貨後運費承擔如下:
詳情 | 買家 | 商品包郵情況 | 賣家 | 處理規則 | 備注 |
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的商品 | 買家需要享受“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 | 包郵 | / | 買家承擔商品退回時產生的運費 | 若買家對賣家的發貨運費價格有異議,賣家需要配合提供相關運費證明(如帶有價格的發貨底單等有效收費證明) |
非包郵 | 由買家承擔發貨及退換貨運費 | ||||
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的商品 | 買家因個人原因(如不喜歡/不合適等)要求退換貨 | 包郵 | 賣家同意買家退換貨要求 | 買家承擔商品退回時產生的運費 | |
非包郵 | 由買家承擔發貨及退換貨運費 |
(五)約定運費糾紛
1、運費由買家承擔的,賣家向買家收取運費不得高於承運人的收費標準。
2、商品描述中對運費做出兩個以上的不同描述,或者實際發生的運費與商品描述的運費不一致的,以有利於買家運費描述為準。
二、 運費問題的舉證
買賣雙方申請京東介入處理運費糾紛後,京東有權要求買賣雙方就相關糾紛問題提供舉證信息,用以核實糾紛問題。
三、 提示
為減少運費糾紛,買家應在購物前認真閱讀商品詳情頁介紹,或在購買前聯係賣家谘詢,進一步確認商品的詳細信息,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最後更新:2016-12-24 2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