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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控煤電產能 鼓勵大型發電集團重組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範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近日出台,明確加快淘汰落後產能,依法依規關停不符合強製性標準的機組,進一步優化煤電結構;強化規劃引領約束作用,完善風險預測預警機製,嚴控新增煤電規模;鼓勵和推動大型發電集團實施重組整合,鼓勵煤炭、電力等產業鏈上下遊企業發揮產業鏈協同效應。
《意見》提出,“十三五”期間,全國停建、緩建煤電產能1.5億千瓦,淘汰落後產能0.2億千瓦以上,實施煤電超低排放改造4.2億千瓦、節能改造3.4億千瓦、靈活性改造2.2億千瓦。到2020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控製在11億千瓦以內,具備條件的煤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電平均供電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時。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從2016年下半年至今,煤電產能過剩局麵依然沒有大的改觀。今年上半年嚴控了煤電新增項目,但是經濟發展對電力需求的拉動並不明顯。
記者注意到,為防範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意見》提出了六項主要任務,包括從嚴淘汰落後產能、清理整頓違規項目、嚴控新增產能規模、加快機組升級改造、規範自備電廠管理以及保障電力安全供應。
在淘汰落後產能方麵,《意見》要求嚴格執行環保、能耗、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標準和產業政策要求,依法依規淘汰關停不符合要求的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在清理整頓方麵,《意見》要求全麵排查煤電項目的規劃建設情況,對未核先建、違規核準、批建不符、開工手續不全等違規煤電項目一律停工、停產,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分類處理。
在嚴控新增產能方麵,《意見》要求強化燃煤發電項目的總量控製,所有燃煤發電項目都要納入國家依據總量控製製定的電力建設規劃。預警等級為紅色和橙色的省份,不再新增煤電規劃建設規模;2020年底前已納入規劃基地外送項目的投產規模原則上減半。
曾鳴認為,基於中國國情,煤電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依然會是主要電力來源,但煤電的定位也要發生一些改變,特別是要與以風、光為代表的清潔能源相配合,實現多能互補,同時作為調峰資源,使整個電力係統達到供求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提出鼓勵和推動大型發電集團實施重組整合,鼓勵煤炭、電力等產業鏈上下遊企業發揮產業鏈協同效應,加強煤炭、電力企業中長期合作,穩定煤炭市場價格;支持優勢企業和主業企業通過資產重組、股權合作、資產置換、無償劃轉等方式,整合煤電資源。
曾鳴向記者表示,目前,煤電產能嚴重過剩,幾大發電集團煤電比例較大,如不重組,未來可持續發展能力將受到挑戰;重組之後,有利於實現煤電和清潔能源優化組合,並且有利於從產業鏈上實現煤炭市場、電力市場協調發展,實現企業自主協調優化產能。
另外,《意見》還將為防範化解過剩產能提供差別化的金融政策,一方麵,既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煤電企業結構調整、改造提升的信貸支持;另一方麵,對未核先建、違規核準和批建不符等違規項目,一律不得通過貸款、發債、上市等方式提供融資,對納入暫緩範圍的在建煤電項目,金融機構要加強信貸風險管控,有效保護金融債權。
(原標題:嚴控煤電產能 鼓勵大型發電集團重組)
最後更新:2017-08-02 09: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