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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你随意告,我只认你捏造

古龙说,“男人的眼泪,有时比女人的更有用”李枫的眼泪证明古龙说得对。有什么比一个女人哭着说,被人强奸更令人讶异呢?那就是一个男人哭着说,他被性侵。更何况,说的对象是郭敬明——一个集娇小与矫情于一身抬头45°仰望天空的美男子呢?李枫说,同住一个房间第二天,郭敬明想口他,现在我们知道了郭敬明为什么总喜欢45°仰望。其实,被曝同性恋听得不少,被曝性侵男性的同性恋明星,郭敬明是第一个。与此同时,因为别人同性性侵而自己大火的,朱梓骁也是第一个。热心的网友与自媒体怀疑是郭敬明拿朱梓骁挡刀的公关,而热心的我觉得是网友看热闹不嫌事大,先挖出朱梓骁,又诬陷郭敬明的公关。毕竟一直以为网友都有这样的看热闹习惯——如脑补马蓉出轨之前,还策划了王宝强13年、15年出的那两场车祸,意指其谋杀亲夫夺取家产,这都是脑残国产片看多的臆想症。不过,朱梓骁别着急,你不是孤独的。很快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跟你一样成为热搜的小鲜肉,热心的自媒体会慢慢细数那些可能与郭敬明有一口之交的明星们。

在发文控诉郭敬明的淫行之后,李枫随即又发了一条微博:我在最世出版过的所有书,大家都不要买,不要让钱流进郭敬明的口袋,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也都不要再与郭敬明合作,所有的人都应该一起抵制他,我们绝对不要纵容犯罪。这是要玉石俱焚的节奏,我不知道李枫受了什么打击,拿自己的前途做一个赌注。毕竟在中国并没有完善的男性性侵犯的法律,这是一场九成会失败的官司;然而在中国出版界乃至社会许多行业已经有了郭敬明的完善影响力。仅仅凭脑残粉,郭敬明就可以让自己的电影大卖。因此,李枫这个赌注未免太大了一些,大到他愿意舍弃自己的版费,大到他要自毁饭碗。杜拉斯说:如果我不是个作家,会是个妓女。但是很显然,李枫并不想做妓男。

但是,我觉得郭敬明这事,李枫的呼吁可能不太现实。

第一,涉及社会各界朋友与郭敬明合作的事情。这是利益关系,凭什么要让李枫的道德标准去绑架其他人的利益呢?郭敬明性骚扰男作者、男员工,听起来很淫乱,但是,他也就一张口,能嘬多少鸡鸡呢。在中国包小三、性骚扰下属的好色老板多得很,这些老板可能还卖地沟油、盗版刊物,甚至捆绑消费者。比如一些网络公司用一个输入法就顺便强暴了亿万用户的浏览器,类似的做法有很多,也没见社会各界的朋友们抵制合作。

第二,我们绝对不要纵容犯罪。在一个法治社会让老百姓不要纵容犯罪,这是有一定悖论的。合理情况下,在法治社会,不纵容犯罪,第一应当是律法,第二是受害人,最后是社会舆论;律法上的问题,中国对于男性性侵没有完善的法律,多数同类案件,都是赔钱了事,甚至不用赔钱也可以了事。李枫不想了事,但根据李枫的口述,他算不上受害者,郭敬明只是对他做出想口的预备动作,没有完成强制口的完整动作,更何况他连郭敬明预备口的证据都没有。那些李枫口述的受害者,也一直默默忍受,所以真正的受害者一直在纵容郭敬明。李枫跳过前面两个步骤,直接到社会舆论,希望社会各界高举道德大旗不要纵容郭敬明,皇帝不急,李枫让太监先急。网友也的确很容易急,反正没有利益相关,只需要阵容整齐地骂郭敬明就好。这样的万众一心,网友还是做得到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劝劝李枫不要这么激动。从他发微博控诉郭敬明,呼吁社会各界的手段来看,他面对此类事件显然没有什么经验。他把自己搬起然后砸人水中,引起巨大的漩涡,其实自己就在漩涡中,所以他的处境也很糟糕。把话说到这个份上,还去艾特警察叔叔为民伸冤,可是一点证据都没有拿出来,这样郭敬明性侵的案件基本上不会有定性的决断。反过来看郭敬明,他面对这类事情就显得十分老道。他轻描淡写地发了一条微博:1.完全捏造。2.已让律师处理。郭敬明明白只要他咬口否认,并且反告对方诽谤造谣,赢面特别大。像多年之前抄袭案,他即便输了官司,只要咬住了口风,他在商业与出版业的地位,甚至在粉丝心目中的地位也没有太大影响。这次,他连官司都不会输!

所以,这最终大概会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李枫可能会输了官司,输了工作;郭敬明会短暂地输了口碑(虽然,他的口碑一直不是很好),输了一些粉丝,也输了近期的一些商业计划。唯一得到便宜的可能是自媒体,“同性恋”,“性侵”,“郭敬明”都是带流量的词,然后把一堆网络信息堆砌起来,中间再穿插几张网图,组合在一起,糅杂满足网友看客心里的意淫,弘扬网友内心的道德,就可以让他们升职加薪走上流量巅峰。

作者:名昇

最后更新:2017-08-25 14: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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