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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比特幣現在究竟怎麼樣?我們弄了份大報告!
作者:雷鋒網李賡
幾天前,劍橋大學商業決策學院和國際支付機構VISA共同發布了一份題為《全球數字資產關鍵數據調查》的報告。
這份長達114頁的報告,收集了來自全球5大區域、38個國家、150個數字資產公司或者個人的調查數據。可以說是截至目前最為宏觀的數字資產行業係統性調查,雷鋒網從整份報告中摘取了數個重點,並且補充了部分解讀。
首先送上本文要點:
數字資產的整體規模越來越大,各種虛擬幣的總體市值已經突破250億美元大關,其中的全球參與者(數字資產使用者)保底也有290萬人,全球投入數字資產挖礦中的設備總耗能保底達到462MW,約等於1/50個三峽大壩;
雖然市場龐大,但是根據統計,真正的專職從業者不會超過2000名,比特幣行業中大量公司的員工數量不足10人;
比特幣行業呈現非常明顯的地域性特點,其中58%參與調查的挖礦行業都位於中國,在2016年初,交易所的份額逐漸從中國轉向美國和其他地區;
各國目前對於數字資產行業的政策還不明朗,整體來看,數字資產行業從業者認為歐洲的監管充足而適宜、北美認為監管過於嚴厲和針對,‘亞洲-太平洋’區域則沒有過多監管;
以下,是從整份報告中抽取的部分詳細內容。
一、數字資產產業概覽
1、概況
比特幣開始於2009年,是第一個去中心化數字資產。第二個數字資產,Namecoin直到兩年後才正式出現,目前市麵上已經有數百種數字資產可以進行交易,如果算上不能交易的數字資產,實際已經有上千種。
在不同種類的數字資產係統中,也有共同的元素——公有賬本(也就是blockchain)。所有參與者都能看到這個賬本,然後用自己本地的密鑰對賬本進行修改,進而形成了一個沒有中央機構管理的網絡。
大部分的數字資產實際上都是比特幣的“克隆”,他們隻是在一些特征參數值上有所不同(例如區塊的時間、數字資產的數量、又或者是發行方案)。這些數字資產相對比比特幣,鮮有創新,通常被稱為“Altcoins(Alternate cryptocurrencies,替代性數字資產)”,典型的例子包括Dogecoin(狗幣)和Etereum Classic(以太經典)。
a、市場規模
數字資產市場的“市值(數字資產價格 x 數量)”還在不斷飆升,2017年3月已經達到250億美元。(目前這個數值已經有所變化)
b、主流數字資產
除了比特幣之外的5中“市值”最大數字資產:以太坊、DASH、MONERO、瑞波幣、萊特幣。
從市值的角度來看,截至2017年3月,比特幣仍然是第一,第二名為以太坊(從今年3月至今,數字資產市場的價格發生了較大變化,這個比率也已經有所變化)。
c、日均交易次數
從日均交易次數來看,比特幣依舊是大家交易次數最多的數字資產。但從今年二季度開始,以太坊的交易數量上升明顯。比例明顯超過比特幣。
d、數字資產行業支持率
縱觀整個數字資產市場(交易所、錢包、支付等板塊),在“支持率(成為交易幣種、服務載體等)”上,比特幣依舊是最主流的,其次是以太坊和萊特幣。
2、解剖數字資產產業
a、概述
雖然數字資產興盛於比特幣,但實際上很多公司和項目也在不斷拓展,利用數字資產技術為主流用戶提供越來越多的產品和服務,同時也在不斷加強整體的技術框架。間接創造出了一個由不同種類元素組成的數字資產生態係統,在共公有區塊鏈、傳統金融和其他金融部分不斷創造“橋梁”。這些服務才是公有區塊鏈和其原生數字資產真正的價值,並且遠超公有鏈原定的初始價值。
在這次調研中,主要解剖的數字資產行業板塊主要包括:交易所、錢包、支付公司以及挖礦。這四種角色在整個行業中肩負的職責也略有不同:
交易所(Exchanges):讓數字資產可以跟數字資產/國家法定貨幣之間可以買賣、交易。同時也給整個整個數字資產市場提供流通性以及參考價格;
錢包(Wallet):用戶可以通過自己保存密鑰來安全的私下存儲數字資產;
支付(Payment):一係列利用數字資產網絡提供線上支付服務的公司;
挖礦(Mining):利用計算確認整個網絡中的所有交易、同時保證全球賬本的安全性。
這幾種角色在數字資產行業的前期,一般都是相對獨立的,但從目前的數據來看,不同角色之間已經變得越來越“模煳”:19%的數字資產公司扮演了兩個及以上角色,11%的公司甚至扮演了三個角色,極少數公司四個角色全部涉及。同時,越來越多的公司正在走向全球化。
全球數字資產行業參與度:劍橋也統計了全球範圍內的“數字資產行業參與度”,其中“亞洲-太平洋”區域的整體參與度為五大區域之最,達到36%,其中挖礦行業更是占據了全球50%的份額。隻有交易所、錢包這兩塊主要位於歐洲。
b、員工
在此次行業調查中,劍橋也收集到了相關從業人員的幾個關鍵數量信息:
在不計入挖礦板塊的情況下,調查中所有公司的員工共有1876名;
在整體數量上來看,“亞洲-太平洋”的從業人員最多,達到720名。“北美”排名第二,人數為676名,遠超另外三個區域;
但從每家公司的平均員工數量來看,五個區域差別並不大,基本維持在10人左右。
c、活躍度
根據統計,當下各種數字資產錢包的獨立活躍用戶的總數大概為290萬到580萬人,但這並不能真正反映參與到數字資產中的人數。正如劍橋在自身報告中指出的那樣——沒有人能夠明確說出究竟有多少人在用數字資產。
這也是因為數字資產本身就是去中心化的,錢包、乃至各種你能在公開賬本上查到的操作無法對應到個人,所以理論上會有很多的“特殊情況”:一個用戶可以擁有多個錢包、交易所賬戶,同時使用它們進行多次交易。並且有的用戶實際上一直在“中心化(內部交易不顯示在公開賬本之上)”的交易所和錢包中活動,這也進一步加劇了統計整個數字資產用戶的難度。所以在本次研究中,直接做了一個假定:每個用戶擁有兩個錢包。
但毫無疑問的是,與2013年相比,2017年參與到數字資產中的用戶人數已經翻了幾番。
二、虛擬幣交易所
1、部分關鍵調查結果:
交易所板塊的公司和從業者,是整個數字資產行業中最大的;
隻有53%的小型交易所、35%的大型交易所擁有政府頒發的相關執照;
調查範圍內共有42個國家的貨幣參與到數字資產的兌換當中;
總體來看,交易所有13%的人力和17%的經費都花在了安全保護上。
2、交易所具體調查結果
a、虛擬幣交易所的三大類型
賬本交易所:利用撮合交易原則,幫助用戶買入或者賣出數字資產,交易直接轉化為公有賬本記錄;
線上交易服務:讓用戶能夠以給定的價格買入/賣出數字資產的服務,但交易並不直接轉化為公有賬本記錄;
全麵交易平台:通過接口連接到數個交易所,並且支持杠杆交易和虛擬幣衍生品交易的平台。
b、交易所的地域性和種類占比
從地域上麵來看,交易所類型的企業主要位於歐洲,占到37%。其次是‘亞洲-太平洋’,比例為27%。如果按照國家來看,境內最多交易所的國家分別是英國、美國、加拿大、中國、日本、其他。
從類型上來看,無論交易所大小,“直接交易服務”類型都是單一屬性中最多的,其次才是交易直接計入公有賬本的“賬本交易所”。值得注意的是,小交易所中有28%的交易所提供兩種或者三種服務,這個數字在大交易所中達到了72%。
c、交易所交易額分析
可以看到在今年年初,數字資產交易所的交易額經曆了一次大改變。原先的主要交易額來自國內的三家數字資產交易所:OKcoin、火幣、比特幣中國,但後來國外平台如Bitfinex、bitFlyer、Bitstamp、Coinbase、Kraken份額都有了大幅提升,國外交易額不斷上升。
從交易的法定幣種來看,上述趨勢同樣明顯。在今年1月底之前,人民幣交易占到了比特幣交易的90%以上。在1月底之後,美元、日元、歐元、其他幣種的交易占比迅速上升,目前人民幣的交易比例已經下降到了20%,而占比最大的美元已經達到了接近60%。
d、交易所員工數量
從劍橋的統計來看,參與此次研究的數字資產交易所中,有49%的員工數量隻有10人或10人以下;24%的員工數量在11-20人之間;18%的員工數量在21-50人;僅有9%的員工數量超過50%人。
e、交易所持證比率
在小型交易所當中,有52%的交易所持有相關政府許可,但這個數字在大型交易所中隻有35%
f、交易所的自我風險評估
從收上來的風險評估來看,交易所無論大小,最大的風險還是來自於網絡安全問題,因為他們時刻需要防止黑客入侵。排在風險第二位的是“和銀行業日益惡化的關係”,第三位是詐騙行為。
3、交易所的安全狀況
a、密鑰控製情況、人力占比
目前有73%的交易所選擇他們來掌管賬戶的密鑰,剩下的23%交易所選擇讓用戶自己保存,剩下的4%交易所將選擇權給了用戶。從人員開支來看,“賬本交易所”投入的安全力量最大。
b、數據離線存儲比例
為了徹底保證數字資產數據的安全,有87%的交易所選擇了離線存儲數據。
三、數字資產錢包
1、部分關鍵調查結果
大約有580萬到1150萬錢包每天被使用;
錢包和交易所之間的角色定位愈發模煳。52%的錢包開始提供交易所的服務,這52%中還有80%開始提供跟國家法幣之間的交易服務;
錢包中獲得政府許可的並不多,在提供數字資產-國家法幣兌換服務的錢包中有75%通過交易所平台獲得許可,而非企業背景的的錢包中,隻有24%獲得了政府正式許可。
32%的錢包選擇了閉源,沒有對外公開錢包代碼;
39%的錢包內部已經提供了多種數字資產的支持;
2、數字資產錢包概況
a、開發者地域性,員工數量
根據劍橋的統計顯示,有81%的比特幣錢包開發方位於北美和歐洲。如果按照國家來劃分,前三名分別是美國、英國、德國。在非企業型的比特幣錢包中,隻有1-2個員工的占到26%、擁有3-5名員工的占到17%、擁有6-10名員工的占到26%。換句話說,員工超過10個以上的非企業型比特幣錢包隻占到31%。
b、數字資產錢包用戶地域性
按照地域來劃分,北美的比特幣錢包用戶最多、其次是歐洲和‘亞洲-太平洋’區域。這一點與比特幣錢包開發商的規模無直接關係。
c、組織架構比例
在統計中,有85%的比特幣錢包是以公司的方式在運行,剩下的15%為誌願者的形式。
d、開閉源,使用方式
從整體來看,32%的比特幣錢包選擇了閉源,隻有68%選擇了開源。在使用方式上,提供手機App的占到了65%,提供桌麵平台的占到了42%,提供網頁操作方式的占到了38%,提供平板操作的占31%,還有23%提供了自家硬件操作平台。
e、政府相關許可證
在非企業型的比特幣錢包中,有76%的錢包沒有獲得政府的許可證。在提供國家數字資產兌換的比特幣錢包中,仍有25%的錢包沒有獲得政府的相關許可證。
f、數字資產錢包政府監管力度
在一眾數字資產錢包開發方看來,29%的認為監管缺位,有18%目前的監管非常嚴厲、41%的認為目前沒有監管並且不需要監管,剩下12%認為監管沒有監管但是需要監管。
在調查中,劍橋還根據地域進行了劃分:其中57%的歐洲數字資產錢包從業者認為‘監管最到位而且合適’、40%北美從業者認為‘監管過於詳細和嚴厲’、60%的‘亞洲-太平洋’地區比特幣錢包從業者認為‘沒有對應的監管,並且不需要監管’。
四、支付服務(Payment)
1、部分關鍵調查結果
79%的支付公司和銀行機構、支付網絡公司有建立聯係。如何獲得和維護這種聯係是‘支付服務’類公司麵對的最大問題;
‘亞洲-太平洋’和拉丁美洲區域的支付服務公司主要為本地用戶提供服務,北美和歐洲的支付服務公司主要麵向非本地用戶;
56%的支付服務公司同時也在運行獨立的交易所業務;
此次統計中的支付服務公司從業人員一共有1057人,平均每家公司雇員為22人;
2、概況
a、支付服務提供商地域性
按照國家劃分,支付服務提供商占比最多的為美國和英國,比例為15%。其次是韓國和中國,分別為10%和4%。
b、支付服務公司分類
支付公司可以按照專注法幣還是數字資產分為兩種類型。以法幣為基礎的平台的支付活動可分為個人跨境轉賬匯款和B2B支付。
以數字資產為基礎的平台支付活動可以分為商家服務和一般用途。前一種服務是為接受數字資產的商家提供的,例如POS機服務。一般用途是指,在同一平台上,用戶可以將數字資產或者其他貨幣、工資單等即使支付給另一用戶。通常情況,支付單位是數字資產,但可以輕鬆地兌換成法幣。
c、支付服務種類,公司從業人員數量
從服務類型來看,主要提供一種支付服務的公司占了65%、提供兩種支付服務的公司占了27%,提供兩種以上的支付服務公司占了8%。在隻提供一種支付服務的公司中,有35%提供的是商業服務、有23%提供的是普通數字資產平台、19%提供的是B2B付款業務、23%提供的是現金轉賬服務。
在公司員工數量方麵,46%的支付服務公司員工數量在10個人以內,29%的公司的員工數量在10-20人、超過20人的公司隻占25%。
d、不同區域服務使用情況
劍橋也專門統計了不同區域使用數字資產交易所的用途,可以看到‘亞洲-太平洋’區域人們最常使用的是現金轉賬服務、歐洲最經常使用的是購物服務,拉丁美洲最常使用的是B2B支付、其它地區則並不經常使用交易所。
e、支付服務商主要支出,與銀行、現有支付體係的關係
根據支付服務提供商反饋,他們在獲取用戶上花費最多,排名第二的是用戶的後期服務支持。
同時根據調查,79%的支付服務提供商都跟銀行或者當地的支付體係有聯係,同時還有25%的平台跟信用卡體係或者移動資金網絡有一定的合作。
f、政府許可情況,相應從業人員規模
在本次調查的支付服務商中,有46%的公司沒有獲得明確的政府許可。為了維護各種關係和符合政府相應關係,支付服務商平均在人力和預算上投入了8%和12%。
g、政策態度
在本次調查中,也專門詢問了支付服務商對當下政策方麵的看法。有41%的支付服務提供商認為‘沒有對應的規定,但是需要’、有18%的服務商認為‘法規太過針對而且嚴厲’、認為‘法規充足且合適’和‘政府認為數字資產是違法’的服務商分別占了15%,最後剩下11%的服務商則認為‘沒有對應的規定,也不需要’。
五、挖礦
1、部分關鍵調查結果
全球有74%的比特幣礦池集中在兩個國家:其中58%在中國、16%在美國;
無論礦工自身規模大小,大部分礦工(71%大礦工、51%小礦工)都認為自己對比特幣協議有影響;
絕大部分礦工都認為比特幣所采用的PoW(proof-of-work,計算隨機分配)工作模式,是一種負麵影響;
較多礦工認為數字資產應該被認為是一種商品,而不是貨幣。但同時大部分礦工認為不應該對數字資產收取增值稅;
大礦工最擔心的是激烈的同行競爭,小礦工最擔心的則是大幅度的價格波動;
雖然去年7月比特幣區塊產出減半了,但是數字資產礦工2016年的整體收入還是超過了2015年。
2、挖礦行業具體調查
a、挖礦行業5種角色
礦工:個人或公司買入挖礦顯卡/專用設備,進行數字資產的網絡運算,進而獲得數字資產;
礦池:集合多個礦工的運算能力,共同挖礦,消除運算速度過小帶來的幸運值波動較大問題;
挖礦硬件製造:通用CPU、GPU製造商,以及各種專門為挖礦製造的FPGA、ASIC設備商;
雲挖礦服務:通過網絡讓用戶認購挖礦設備,然後進行管理並且在用戶獲得的數字資產中抽成的服務商;
遠程挖礦組織服務:對用戶手中擁有的挖礦設備進行網絡遠程管理,包括任務分發和狀態監控等。
b、挖礦行業架構
挖礦對於任何數字資產係統而言都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而挖礦也已經從早期在普通電腦上就參與的一種愛好,發展成為資本密集型行業。目前行業參與者都采用定製化硬件設備,並形成專門的價值鏈。
少數大型挖礦硬件開方發為行業提供設備,遠程主機和雲服務提供方為用戶展示拆分采礦過程,而無需用戶自行配備設備。大型挖礦組織在世界各地建立並維護龐大的采礦設備和數據中心。
c、比特幣挖礦業累計收入估算
單位:百萬美元
根據blockchain.info的數據,假定所有礦工在得到收益的一瞬間就賣出,2016年礦工的整體收入已經達到了20億美元。、這其中還不包括挖礦硬件設備產生的銷售收入,提供雲服務和遠程主機的服務費,也不包括持有比特幣的增值。進一步證明了行業的資本力量和專業性。
d、挖礦行業泛化程度高,挖礦對於數字資產協議的整體影響很大
挖礦角色泛化統計(左),整體挖礦參與者對數字資產協議的影響力
大/小礦工對自己影響數字資產基礎協議的評價
在劍橋的調查中發現,挖礦行業中有72%的參與者扮演了2種角色以上。並且有高達55%的挖礦參與者認為他們能夠影響到數字資產基礎協議的發展。在大礦工中這個數字進一步放大到70%。
e、礦池統計
目前全球主要的14個虛擬幣礦池
虛擬幣的礦池國家分布情況
從地理分布位置來看,近四分之三的礦池位於中國和美國。中國占58%,其次是美國的16%。但礦工對單一礦池並沒有絕對的依賴關係,通過代碼礦工能夠在不同礦池之間輕鬆切換。
f、挖礦地域優劣勢,挖礦耗能情況
對於挖礦行業來說,主要有3個影響因素:電費(單價越低越好)、網絡(需要穩定、高速連接到礦池和其他服務)、溫度(溫度低便於挖礦設備散熱)。
按照這三個維度來篩選,可以很明顯看到加拿大、美國阿拉斯加地區、俄羅斯、部分北歐國家實際上是最適合挖礦的位置。但實際上,全球挖礦設備最多的兩個國家,中國、格魯吉亞都不在這個範圍內。
中國國內的礦工分布在調查中也有專門提及,可以看到最大的運算能力主要在內蒙古,應該就是來自於開發了‘螞蟻礦機’的比特大陸。相比之下,四川則是礦工最密集的區域,主要原因是當地低價的水電。
劍橋在報告中指出,如果根據比特幣現有的挖礦速率和最高效的挖礦設備估算,目前全球光是比特幣網絡的能源消耗至少就有462MW(約等於1/50個三峽大壩)。
結語
一轉眼8年過去了,比特幣也從當初隻有少數極客才知道的“試驗品”,成長為今天“市值”估算上百億美元、數百萬人參與的行業,各中變化絕對稱得上驚人。
這些紛繁複雜的因素也讓人無法一眼看透整個行業的未來,但可以確定的是,目前數字資產的價值並不是來自於其本身,而是活躍在這個行業中的人、公司、資金。在這個角度看來,參與者的能耐決定了數字資產的未來,而數字資產市場的活躍也在反過來影響參與者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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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10-08 07: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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