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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何必總把平台當地主、把商家當佃農?
來源:天涯論壇
目前,互聯網平台經濟已經成為中國新經濟的一大亮點。截至今年7月,全球十大平台經濟體市值已經超過十大傳統跨國公司,成為名副其實的全球經濟“頭把交椅”。201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20萬億元,平台經濟已經占據全國GDP的10.5%。據專家預測,到2030年,我國平台經濟總規模會達到70-100萬億元,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然而隨著產業規模的不斷擴大,我國在平台經濟領域的製度建設短板不斷凸顯,各大電商平台頻頻爆出商品質量參差不齊、售後環節薄弱等問題,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討論。近日,全國最大的平台之一京東又因 “霸權”問題再次引起法學界熱議。
原來,京東在其年度折扣活動中,在未經過商家同意、也沒有實現簽訂協議的情況下,強製將商家的商品打折出售,導致商家損失慘重。因此,10月12日在北京舉辦的“電商平台監管責任與商家權益保護”研討會上,針對近期數量眾多商家發表聲明反對霸權紛紛退出京東的浪潮,與會法學專家、律師一致唿籲,要加強對入駐平台的商家之合法權益的保護,建設健全和諧共贏的電商平台與商家關係。
事實上,京東的強製要求打折、脅迫商家低價競爭早已不是新聞。據不完全統計,過去五年,各類媒體、新媒體曝光的京東霸權醜聞就有50多條,涉及服裝、電子、化妝品、日用品、箱包、珠寶等各大行業,諸多商家不得不宣布退出京東平台,其中既包括優衣庫、Kappa家紡、多萊斯DURALEX、京瓷KYOCERA廚具等國際知名品牌,也有周大生、華碩等業內翹楚,更多的則是小本經營的中小企業。比如優衣庫,2015年7月就爆出新聞,入駐京東僅三個月的優衣庫京東官方旗艦店宣布關閉京東店鋪,各種原因京東至今給出明確答案。
而且就在今年,據京東方麵證實,8月起,韓都衣舍、江南布衣、太平鳥、真維斯、GXG等服飾品牌就陸續開始撤離,迄今已有44家,甚至一向銷售良好的海瀾之家、真維斯、森馬、柒牌等男裝品牌也紛紛考慮離開,如海瀾之家京東官方旗艦店隻剩下為數不多型號的男鞋,大部分產品已經退出。不僅如此,9月以來,紅品愛家、世源燈飾、紅品愛家燈飾、燈屋燈飾等數十家知名家居家裝品牌先後在各自微博或官方微信發出聲明退出京東,並明確揭露了京東強拉會場、強鎖後台等霸權行為,嚴重侵犯了商家的自主經營權利和商業利益。
坦率來說,做電商做到這個地步,無論是在商業倫理還是在法律上,京東都有太多值得反思的地方。一方麵,在現代商場當中,雖然以大欺小、恃強淩弱屢見不鮮,但共贏、互惠、誠信還是市場整體健康發展的保證。渠道方利用流量優勢對內容方百般盤剝,不僅吃相難看而且從長遠來看也會倒逼上遊減質保利的投機行為,從而損害整個市場。做生意,講究細水長流,做平台,靠的則是海納百川。京東的這種種霸權行為,表麵上看起來是幫助京東與其他電商平台進行銷量競爭,實則是殺雞取卵、飲鴆止渴的愚蠢舉動,為了眼前的利益,失去了商家的信賴和合作基礎,又何來長久發展的可能呢?
在奴隸社會,奴隸主可以隨便處置奴隸,或打或賣或殺,都可以隨心所欲;在封建時代,大戶人家的主子也可以對奴才奴婢有殺生予奪的大權。可是時代已經走到了21世紀,我們更不生活在地主剝削佃農的時代了,京東何必要把平台當地主、把商家當佃農呢?兩者原本隻是普通的合作關係,完全可以實現互利共贏,為什麼要上演這一出又一出黃世仁和楊白勞的鬧劇呢?市場的爭奪,應該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靠著創新模式,改進策略,提升質量來贏取消費者的偏愛、信賴和口碑,而不是強製低價競爭損害商家利益來謀取眼前的繁華。不然,這和舊社會妓院老鴇強迫姑娘陪客賣淫自己獲利有什麼分別?喜兒雖好,但不能強搶呀!
另一方麵,這種電商不經商家同意而強製進行的降價促銷,實際上已經嚴重觸犯了我國的法律。首先,京東擅自更改經營商價格的行為肯定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下自主製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的權利和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為的權利。” 其次京東利用優勢地位盤剝上遊廠商的行為,也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第十七條。進一步來說,京東的行為應該屬於本條第五款所指出的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或第七款所規定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當然,相比於以前吃相難看的強買強賣,京東的行為雖然完全構成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強買強賣商品,與第五款規定的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但京東比拿著拳頭逼著商家低價交出貨物的一般強買強賣可是要高明太多。京東的手法之先進已經走在了立法者的前麵,當年的立法者萬萬想不到,有朝一日強迫交易者根本不屑與你浪費口舌和手腳,可以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直接把手伸進被害者的口袋。京東不揮一拳一腳,不勞商家費心,直接鎖定後台,越俎代庖地給商家定價,修改庫存,完成交易。這是一種在合法經營行為之下的介於強買強賣和侵占公私財物之間的新型違法行為,必須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其實,京東霸氣的背後,根本不是違法還是不違法的爭議,而是超級企業即便違法了也沒人能奈我何的自信。京東近年來一共收到各式各樣的行政處罰725次,數額動輒二三十萬,可以算是屢教不改的慣犯,但相比於違法所得的巨大利益,千萬罰款不過是無關痛癢的三瓜倆棗。甚至直到今天京東也拒絕履行2015年、2016年朝陽法院和海澱法院的兩個生效判決。可以說,正是管理機構的投鼠忌器與懲罰違法行為的輕描淡寫最終把京東慣出了霸氣,要糾正這個毛病其實也很簡單,就是按照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來依法執法,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京東2016年銷售額超過9000億,2017年京東二季度交易額3353億元,破萬億是肯定的,沒收違法所得,再罰他個千億。
這樣的話,也許京東下一次霸氣四溢的時候就能清醒很多。
最後更新:2017-10-18 13: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