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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规】全球旺铺使用规则 - 常见问题
用户可自行发布/编辑全球旺铺中自定义模块内容,并可选择在互联网内以合理正向的方式自行推广全球旺铺,但须遵守《阿里巴巴国际网站规则》及以下规则:
第一章 基本规则
第一条
用户发布的内容须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应遵守《阿里巴巴国际网站信息发布规则》,不得发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经权利人许可的除外)及法律法规等禁止发布的信息及阿里巴巴国际网站禁止发布的信息。(点此查看《阿里巴巴国际网站信息发布规则》)
第二条
用户不得发布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的信息。
第三条
用户不得发布仿冒阿里巴巴会员标识、年限标识、认证标识或其他官方标识的图案,误导买家。用户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误导买家,如发布与认证信息不一致的信息等。
第四条
为保障全球旺铺内容的专业和统一,避免给买家造成混淆,自定义模块中发布的内容应与网站其他位置的信息保持一致。如英文公司名称应与认证信息(如Verified Supplier模块)中的英文公司名称一致。
第五条
为提升用户后台数据效果分析的准确性,便于用户追踪效果,用户在全球旺铺的自定义模块内容中不得出现同类电子商务网站名称的相关图文信息,如Made in china, global Sources, Ebay, Dhgate, Amazon,hc360.com,china.cn等。
第六条
用户不得从事以提高全球旺铺访问量为目的的搜索引擎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以下方式提高全球旺铺的访问量:
1、购买链接,即购买在其他网站中展示全球旺铺域名及该域名下的网址链接的行为,包括付费、用商品交换、提供服务交换、提供“免费”产品等方式购买链接、包含链接的帖子或包含链接的评论
2、链接交换过多,即跟其他网站交换展示对方网址链接的行为过度,如旺铺中大量堆砌其他旺铺的链接地址。
3、在低质量网站发布全球旺铺域名及该域名下的网址链接。低质量网站是指无实际价值,仅是链接堆砌的网站或者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网站;
4、使用自动程序或服务批量的非人为的创建您“全球旺铺域名及该域名下的网址链接”在其他网站展示;
5、其他人为地控制任何指向用户自己全球旺铺的链接的作弊行为。
第七条
用户委托第三方从事的搜索引擎作弊行为视为用户自己的行为。
第二章 违规处罚
第八条
用户违反本规则第一条规定发布禁限售信息、侵权他人知识产权信息的,按照《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的规定处理。(点此查看处罚细则)
第九条
用户违反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违规次数 |
处罚措施 |
违规1次 |
图片删除+警告通知 |
违规2次及以上 |
图片删除+警告通知,旺铺装修入口限权7天; |
根据会员违规的严重情况,基于合理判断,阿里巴巴保留永久关闭全球旺铺功能的权利 |
第十条 用户违反本规则规定,阿里巴巴有权删除违规内容对应的自定义模块并限制使用旺铺自定义模块,予以警告、限制发布/修改商品信息和公司信息权限、退回全部商品、提前解约的处罚。
最后更新:2016-12-28 06: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