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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业务通知】边境地区贸易外汇收支相关提示 - 常见问题
(一) 背景:近期我司收到边境贸易企业及个人以贸易名义支付的人民币做为外汇款,收汇银行无法识别款项是否为跨境货款收入,所以对于该类入账收汇银行做了拦截,需要收款人提供背景资料证明款项性质。鉴于此,将相关的外管政策和汇款注意事项做了如下归纳总结:
(二)国家外管政策规定
1、“边境贸易”包括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边贸企业,系指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
2、边境贸易企业和个人与境外贸易机构开展边境贸易经营活动,可以使用人民币、毗邻国家货币或者可自由兑换货币计价进行结算。
3、边贸企业和个人以贸易名义办理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边境贸易交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及其金额等情况一致。
(三)要点提示:
1、边境贸易企业及个人在支付外汇时需备注:“边境贸易NRA账户汇货款”如无做特别说明,收汇银行会按照普通境内人民币汇款操作处理。因我司是对外贸易,其性质是无法收取普通境内人民币汇款,所以银行会统一做退汇处理。
2、边境贸易企业及个人支付的外汇款需配合收款银行提供资料供银行查阅,包括但不限于:边境贸易经营资格证、贸易背景资料(合同,报关单,发票)个人身份证等信息。
生效日期:2016年7月20日
最后更新:2016-12-28 06: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