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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服務(2+N)操作流程 - 常見問題

流程:
1. 申請條件: 非境外或個人企業、非福建莆田地區企業 客戶須具有《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出口產品非一達通出口代理服務禁止操作產品 
2. 確認合作: 確認合作細則,簽署協議 
3. 下單: 客戶於截關時間前至少2個工作日提供出口貨物相關資料 備注:如為法檢產品且法檢備案已完成,請提前至少5個工作日 客戶可選擇人工下單或自助下單
4. 通關: 報關出口 
5. 外匯 查詢外匯是否到賬 
6. 一達通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收齊相關資料後,一達通將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辦理完畢後寄還客戶 
7. 退(免)稅申報: 客戶自行在當地辦理退(免)稅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出貨之日起次年4月30日 
8. 結算: 客戶發起結算後,一達通將相應結算款項匯至客戶賬戶 

最後更新:2016-12-28 06: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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