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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管成各地網貸備案登記最大爭議
自去年底銀監會等三部委出台《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以來,全國已有多個省市陸續下發P2P網貸備案登記相關的監管辦法。7月7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出台《北京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至此,北、上、廣、深這四大網貸集中發展的地區,已全部出台網貸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從備案登記上來看,目前各地爭議最大的就是銀行存管。
根據北京出台的征求意見稿,在第十五條對“資金存管”的相關條款顯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在完成備案登記和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後,應當持本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證明文件和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選擇由本市監管部門認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簽訂資金存管協議,並將資金存管協議的複印件在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反饋所在區金融辦,區金融辦應當於5個工作日內報市金融工作局。
網貸之家的數據顯示,截止到6月底,北京正常運營的網貸平台有404家,僅次於廣東,北京網貸平台待收總規模為3653.98億元,居全國第一,占全國的35%。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北京關於“本市監管部門認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表述較為寬泛,和之前上海、深圳的相關描述均有較大差異。
6月1日,上海出台《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全國首先對“存管屬地化”做出了要求——“上海平台隻能選擇本地銀行或者在本地設分支機構的銀行作為存管行”。深圳則將這一要求進一步細化,其明確網貸平台必須與在深圳市行政轄區內設有分行以上(含)級別機構的商業銀行達成資金存管安排,平台主要資金結算賬戶(包括網絡借貸資金專用賬戶)應當開設在商業銀行在深圳市行政轄區內的分支機構。
存管銀行屬地化要求,主要是基於監管的便利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考慮,一旦需要調用存管數據或進行相關調查,具有管轄權的屬地化銀行顯然更加通暢,此外,屬地化存管的推進實際上可以避免出現個別銀行壟斷互金平台存管的現象。不過,雖然上海和深圳對銀行資金存管表述均較為明確,但也引來較大爭議。
據不完全統計,上海、深圳資金存管屬地化原則提出後,對已上線資金存管平台和已簽訂存管協議但未上線存管的平台將產生大小不等的影響。目前上線銀行存管的平台中,有112家上線平台不是在屬地有經營實體的銀行進行資金存管,這批平台數量占比達上線平台總數的41.79%。
也就是說,這些平台或許麵臨著重新存管的問題。
針對此次北上廣在資金存管政策方麵的上述差異,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於百程表示,這意味著,北京將實行存管銀行的白名單製度,部分在北京沒有實體的存管銀行,經過監管部門認可後也有可能納入白名單,相比上海和深圳的屬地化政策,相對寬鬆。
“北京雖然沒有提出具體的要求,但監管對存管銀行也設有門檻,不鼓勵或不允許整體實力較差的銀行從事網貸存管業務”,蘇寧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日前表示,這個差異再次表明存管銀行屬地化並非監管層麵的統一要求,而是各地基於當地情況進行的屬地化細則。
(原標題:銀行存管成各地網貸備案登記最大爭議)
最後更新:2017-07-10 05: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