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
搜狐
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KN)用户线上协议 - 常见问题
感谢您(“客户”)使用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KN”)提供的服务。使用 KN 提供的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统称为“GTC”),因为这些条款对 KN 提供的服务有约束力。
客户明确表示接受这些 GTC,它们是客户与 KN 之间所签订合同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所有服务都将严格遵循 GTC。明确拒绝任何来自客户或第三方的条款与条件。
KN 线上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00 – 16:00
合同订立
电子通讯
1.1 客户和 KN 以电子方式相互沟通,确认并同意电子通讯是订立合同的适当方式,并同意对基于以下的合同的有效性没有异议:(1) 以电子通讯方式订立的合同,(2) 原始记录采用电子形式,或 (3) 此类合同上没有签名。
要约和承诺
1.2 通过阿里巴巴平台获得的价格和货物信息不构成对 KN具有约束力的要约。
1.3 KN将根据客户提供的货物信息,基于客户要求的服务,以专门的计算方法计算报价。报价中所示的价格仅针对客户具体请求的服务,仅在报价过程中规定的时期有效。KN 通过阿里巴巴平台创建的报价不代表KN已确认所有细节,细节包括但不限于特定交通线路及使用特定分包商和/或代理,也不代表在任何具体时间点提供相关服务的保证。
1.4 报价和预订流程期间客户提供的货物信息在客户单击特定货物的“下单”按钮之前,同样没有法律约束效力。单击“下单”按钮将完成客户的订单,并将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1.5 KN 可能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回复,以确认收到要约。此类回复不得被视为承诺。
1.6 在收到要约之后的合理时间内,KN 会发送电子邮件,告知客户是接受还是拒绝要约。接受要约即意味着客户与 KN 之间订立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果没有以电子邮件形式书面承诺,以下情况也表示存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a) KN 开始履行相关工作。
缔约双方
2.1 合同的订约双方分别是客户和 KN。相关经营实体是对客户负责的唯一实体。为避免疑义,KN 集团的成员互相不承担连带责任。
2.2 在强制性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得到授权的收货人还可能会主张某些涉及货物装运的权利。
运输和阻碍
3.1 按照约定,KN 应根据客户的指示,熟练谨慎地提供服务。如果客户的指示或所需的文件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符合合同,KN 可能会自行合理行事,客户需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并且客户应对任何相关的索赔、成本、债务和费用予以赔偿,使 KN 免受损失。
3.2 如果在任何时间,KN 的履行受到或可能受到非 KN 错误或过失引起的任何类型(包括货物运输条件)的阻碍或风险的影响,并且通过合理的努力无法避免这类影响,KN 应被免除相关合同规定的义务,并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在 KN 认为安全方便的地方,向客户或有权收货的任何其他人移交全部或部分货物,这种情况应被视为已交付,同时 KN 的货物运输责任应终止。在前述情况下,KN 都有权收到合同约定的已提供服务的报酬,并且客户应支付因上述提到的情况产生的任何额外成本。
3.3 报价仅适用于可堆叠的普通货物,不包括危险、易腐烂、高价值、需要控制温度、超大、超长、超限货物或任何其他特殊货物,在要约中明确提出并且 KN 接受的情况除外。
3.4 报价仅基于下甲板货物尺寸和运输限制条件,在要约中明确提出并且 KN 接受的情况除外。
3.5 空运费按实际重量或体积重量计算,以较高者为准。体积重量基于行业标准,采用的体积比为 1:6,客户与 KN 专门就相关货物订立有单独的书面协议且KN明确同意的情况除外。
3.6 报价在从按下“递交订单”按钮之日起 14 日内有效。KN 保留在所提供的货物信息发生变化时进行必要修正的权利。
3.7 报价中包括燃油费和安保费,这些费用均根据 KN 指数计算。因此,由于所示的 KN 指数仅在报价时有效,燃油费和安保费可能会发生变化;实际的燃油费和安保费将按发货日有效 KN 指数计算,并且在发票中体现出来,客户与 KN 之间在单独的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货物适用固定 KN 指数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所显示的价格即为发票价格。
3.8 费用按照计费重量计算。
3.9 相关服务以及任何政府机构、承运人或其他第三方在任何时间收取或增加任何费用或收费,无论是新费用还是现有费用,都将体现在发票中,见费用清单,不包括关税和税费。此外,还可能包括按 CIF 值和从价以一定比例收取的海关相关费用,以及政府收取的仓库或储存费。
3.10 KN 的报价不包括特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出货地和目的地的检验检疫费、关税和税费、邮费或快递费、法律认可的费用以及起重费。如有此类费用,将另外收取。
3.11 报价中涵盖的清关服务费包括五 (5) 个 HS 编码。额外的 HS 编码将按有效服务费率收取。
3.12 分拣或送货费仅对非保税卡车有效。对于保税分拣或送货费,请联系相关的 KN 站点。
3.13 报价中所示的任何运输时间都只是参考性的,不具有约束力;该时间的计算(主要)基于相关贸易通道和/或所选产品参数的历史货物运输数据,涵盖标准运输过程。需要的实际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对于非正常事件或超出 KN 控制范围的情况,不会计入报价所示的运输时间。这包括但不限于,等待海关检查或与政府机构相关的任何其他作为或不作为。
3.14 所有货物应取得承运人的批准。
3.15 KN 没有义务取回包装材料。如果 KN 取回这些材料,将适用所有相关的当地规则和法规,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支出将单独向客户收取。
3.16 如果发货人/收货人未知,可能需要受到其他安保程序和法规的制约。在适用时,约定的任何费用均基于已知发货人/最后更新:2016-12-28 06: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