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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保障險》投保協議豬八戒網

“消保保證金計劃”


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履約保證保險

投保協議


甲方(投保人):    在豬八戒網上開展在線服務或/和銷售的服務商

乙方(保險人):    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為減輕甲方繳納消費者保障服務保證金帶來的資金壓力,提高服務商資信能力,增加潛在雇主流量及交易信心,解除服務交易雙方的後顧之憂,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在豬八戒網交易平台購買乙方“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履約保證保險”(以下簡稱“消保履約保險”)事宜達成如下保險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投保方式


甲方作為投保人可以在豬八戒網交易平台上為其經營的服務商店鋪投保消保履約保險。本投保協議生效後,在協議期限內,甲方投保店鋪在豬八戒網交易平台上發布受到《豬八戒網雇主保障服務協議》、《豬八戒保證原創服務協議》或《豬八戒三個月維護服務協議》(以下統稱“消保協議”)約束和保障的商品或服務信息、與雇主(被保險人)達成交易意向並進行交易的,這些交易都按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列入消保履約保險的保障範圍。

乙方有權審核甲方的信用情況,決定是否接受投保或續保。



二、協議期限和保險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體期限載明於保險單上,保險期間最長不超過90天。本協議期滿前甲方可以選擇繼續投保,乙方經審核後決定是否接受甲方的投保。



三、保險保障內容及賠償限額

1、保障內容

在保險期間內,甲方在網絡平台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與雇主(被保險人)達成交易意向並進行交易過程中,未按照與雇主(被保險人)簽訂的電子交易訂單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消保協議,且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雇主(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的,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扣除免賠額/率後,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具體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以《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履約保證保險條款》(附件3)的約定為準。


2、賠償限額

乙方對甲方違約所承擔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和累計賠償限額由雙方另行約定,並載明於保險單上。


3、甲方責任

甲方在提供網絡服務或銷售活動時,應當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的產品或服務,不得提供假冒偽劣或存在明顯質量瑕疵的產品或服務,並作好售後服務工作。



四、保險費及支付方式

1、保費按如下公式計算:總保費 = 投保保障項目的累計賠償限額 * 90日費率

2、通過電子保險平台申請購買消保履約保險,完整填寫投保信息並支付保險費後,保險合同生效。



五、保險理賠

雇主提出索賠請求時,甲方應以積極妥善的方式進行處理並在豬八戒網專業客服團隊介入時給予必要的配合。就雇主的索賠請求甲方與雇主無法達成一致解決意見,經客服團隊依據豬八戒網《消保協議》及其它相關規則的規定判斷為甲方責任並判定賠償金額的,如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將在甲方投保的賠償限額內負責向雇主進行賠償,甲方保證金展示金額將以餘額(投保額度 - 未還款金額)展示。

如雇主向乙方提起索賠的,甲方同意配合提供交易信息及消費者信息,作為索賠參考材料。

經本投保協議投保的保單,由乙方負責賠償的,乙方將不行使代位賠償的權利。

甲方了解並同意,如由於甲方未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導致乙方向雇主進行賠償的,乙方有權提高續保保費、解除合同或不再續保。

如果服務交易雙方或一方故意製造保險事故,或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前提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的,乙方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並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費。



六、爭議處理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應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七、協議的解除

1、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可以通過豬八戒網絡平台解除本協議;但甲方解除協議時,必須滿足消保協議中保證金解凍的相關約定;


2、發生下列情況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a、本協議約定的保險期間內,乙方的賠付金額達到累計賠償金額限額後;

b、本協議到期且雙方未續約的。


3、發生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權經電子郵件通知甲方後解除本協議,同時不予退還保險費:

a、甲方在協議期間有欺詐交易或騙保行為的;

b、甲方存在其他嚴重違反豬八戒網《消保協議》、《投保協議》或《保險條款》情形的。

 

甲方需保證預留在豬八戒網的電子郵箱的真實有效性,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本協議由於上述第2款a)項及第3款原因解除的,乙方有權不再接受甲方的投保;

2、本投保協議解除後,協議解除前已經生成的訂單且在協議解除後消費者完成付款的交易,仍按本投保協議的約定在消保履約保險的保障範圍內,其他交易不再受到消保履約保險的保障。甲方應在協議解除前,按本協議第五條《保險費及支付方式》的約定,結清保費。




投保人聲明:甲方已對本保險協議及所附保險條款,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甲方義務條款、協議解除條款完全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與《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履約保證保險條款》(附件3)相衝突的,將以本協議的內容為準。




附件1: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履約保證保險初始費率

附件2:最高投保保障金額度與賬戶服務商對應等級有關表

附件3: 《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履約保證保險條款》






甲方:                乙方: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重慶分公司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履約保證保險初始費率


保障項目

雇主保障

保證原創

三個月維護

 90日費率

3%

1.5%

1.5%


附件2:最高投保保障金額度與賬戶服務商對應等級有關表


能力等級

基礎保障最高額度

(單位:元)

特色最高保障(保證原創)

(單位:元)

特色最高保障(三個月維護)

(單位:元)

豬一戒

1,000

1,000

1,000

豬二戒

3,000

3,000

3,000

豬三戒

5,000

5,000

5,000

豬四戒

10,000

10,000

10,000

豬五戒

30,000

30,000

30,000

豬六戒

50,000

50,000

50,000

豬七戒

70,000

70,000

70,000

豬八戒

100,000

100,000

100,000

豬九戒

100,000

100,000

100,000

豬十戒

100,000

100,000

100,000

豬十一戒

100,000

100,000

100,000

豬十二戒

100,000

100,000

100,000

豬十三戒

100,000

100,000

100,000

豬十四戒

100,000

100,000

100,000

豬十五戒

100,000

100,000

100,000

豬十六戒

100,000

100,000

100,000

注:超過豬十六戒,最高額度均為100,000人民幣。

附件3:《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履約保證保險條款》


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履約保證保險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批單及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麵形式。


第二條 在本保險合同約定的網絡平台上合法開展網絡服務或/和銷售,並提供正品保證、保修維護或其他類似服務承諾(以下簡稱“服務承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作為投保人,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第三條 在本保險合同約定的網絡平台上向投保人購買商品或/和服務的,並享受服務承諾保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保險責任


第四條 在保險期間內,投保人在本保險合同約定的網絡平台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與被保險人達成交易意向並簽訂電子交易訂單後,未按照服務承諾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且投保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的,保險人根據投保人的服務承諾約定的賠償標準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扣除免賠額/率後,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第五條 保險人將投保人同意並簽署的且載明於本保險合同內的服務承諾作為本保險合同下判定投保人是否需向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及責任大小、賠償金額的標準。


責任免除


第六條 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1、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軍事行動、恐怖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暴動、民眾騷亂;

2、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爆炸、核輻射以及放射性汙染;

3、地震、海嘯;

4、雷擊、暴風、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塵暴、冰淩、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火山爆發、地麵突然塌陷等自然災害;

5、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

6、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縱容、授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或被保險人雇員的故意行為。

7、網絡故障,如黑客攻擊、網絡病毒、電信部門技術管製等。


第七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1、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被依法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的;

2、投保人及/或其雇員采取欺詐的方式,或與被保險人及/或其雇員采用惡意串通等手段訂立買賣合同的;

3、投保人未通過約定的網絡平台銷售商品及服務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提供偽造、變造證明材料的;

5、買賣合同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務毀損或滅失,導致無法認定保險事故的;

6、被保險人確認收貨後未在投保人在服務承諾中約定的消費者保障維權期限內提出要求投保人承擔賠償責任的;

7、載明於本保險合同內的服務承諾之外的賠償責任;

8、未經保險人書麵同意,被保險人與投保人就履行服務承諾達成和解協議的。


第八條 下列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1、保險事故所造成的複利、罰息、精神損失賠償、侵權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侵權賠償金;

2、被保險人的間接損失;

3、本保險合同列明的免賠額或按本保險合同列明的絕對免賠率計算的免賠額。


第九條 其他不屬於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賠償限額與免賠額(率)


第十條賠償限額包括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每一產品賠償限額、累計賠償限額,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承擔的賠償金額不超過本保險合同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合同項下,不論發生多少次保險事故,保險人承擔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本保險合同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第十一條 每次事故免賠額(率)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協商確定,並在本保險合同中載明。


保險期間


第十二條保險期間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協商確定,以保險合同上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除另有約定外,本保險合同無追溯期。


保險費


第十三條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交付全部保險費。經保險人書麵同意分期交費的,投保人應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足額的保險費。


投保人若未按約定足額交納保險費,保險人對其實際足額支付之日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 訂立本保險合同時,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本保險合同的內容。對本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麵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第十五條 本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第十六條 保險人按照第二十二條的約定,認為被保險人提供的有關索賠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補充提供。


第十七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的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本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保險金義務。本保險合同對賠償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保險金的義務。保險人依照前款的規定作出核定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發出拒絕賠償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九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投保人在投保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電子交易訂單項下的相關服務承諾以及保險人要求的其他材料。投保人應提供的投保材料,投保人可以委托本保險合同約定的網絡平台代為整理和提供。


第二十一條 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該:

1、盡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否則,對因此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立即通知保險人,並書麵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損失情況;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應當按照保險人的要求遞交相關資料、信息:

1、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約定的網絡平台上提出的維權申請並載明原因及索賠金額;

2、被保險人與投保人就所涉交易糾紛進行溝通的記錄等;

3、有權機關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

4、其它證明投保人提供的產品、服務不符合法定和/或約定標準的文件、資料;

5、投保人明確拒絕承認產品、服務存在問題或拒絕履行退款等義務的資料、信息;

6、被保險人可提供的其它與保險事故相關的資料、信息;

7、保險人合理要求的,與明確保險事故、厘定損失承擔相關的資料、信息。

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的信息提供義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其無法核實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保人應根據誠實守信的原則,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的產品或/和服務,不得提供假冒偽劣產品或提供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要求的服務。如由於投保人違反本條款,造成賠償風險程度顯著增加的,投保人應盡力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避免保險事故發生,並立即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實際風險程度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解除保險合同。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後,退還投保人。


投保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風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如保險人向被保險人墊付賠償款的,投保人當將同等金額的款項補償給保險人。


投保人擬變更電子交易訂單項下的相關服務承諾的,應當於變更的至少十個工作日前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實際風險程度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解除保險合同。投保人未按約定通知保險人的,對於服務承諾變更後新增加的服務承諾項下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本保險合同約定的網絡平台向保險人提供變更的投保人服務承諾的,視為投保人提供。

第二十四條 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投保人、被保險人應及時向有關第三方責任人行使追償的權利,並采取訴訟或仲裁及財產保全措施。因采取措施不及時致使損失擴大,對損失擴大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處理


第二十五條 保險事故發生時,如果存在重複保險,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相應保險金額與其他保險合同及本保險合同相應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被保險人退貨發生的運費損失在本保險合同下求償的,如被保險人可以在其它保單下獲得賠償的,則本保險為其它任何有效保單的超賠保單。

 

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本保險人不負責墊付。若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導致保險人多支付賠償金的,保險人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六條 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由投保人負責賠償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投保人請求賠償的權利,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被保險人已經從投保人取得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已從投保人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事故發生後,在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投保人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後,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投保人請求賠償權利的,該行為無效;由於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


第二十七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謊稱、偽造或變造事故證據,編造或誇大事故原因等情形,保險人除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外,如已經進行了賠付,還有權要求保險金申請人返還已給付的保險金,並要求其承擔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損失程度而支付的必要合理費用。如果投保人、被保險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保險人將依法報請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八條 保險人受理報案、參與案件訴訟、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提供建議等行為,均不構成保險人對賠償責任的承諾。


第二十九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條 在本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申請退保。申請退保時,應根據保險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退保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三)保險人所需其他材料。


符合退保條件時,保險人根據以下公式計算應退還的保險費:


退保保費=實繳保險費×[1-(保險單已經過天數/保險期間天數)]×(1-20%)。經過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爭議處理和法律適用


第三十一條 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且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保險合同的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法律)。



釋義


1、保險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保險合同的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各分支機構。

2、保險事故:指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導致保險金給付責任的事故。

3、地震:地殼發生的震動。

4、海嘯:指由海底地震,火山爆發或水下滑坡、塌陷所激發的海洋巨波。

5、雷擊:指由雷電造成的災害。雷電為積雨雲中、雲間或雲地之間產生的放電現象。雷擊的破壞形式分直接雷擊與感應雷擊兩種。

(1)直接雷擊:由於雷電直接擊中保險標的造成損失,屬直接雷擊責任。

(2)感應雷擊:由於雷擊產生的靜電感應或電磁感應使屋內對地絕緣金屬物體產生高電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災,導致電器本身的損毀,或因雷電的高電壓感應,致使電器部件的損毀,屬感應雷擊責任。

6、暴雨:指每小時降雨量達16毫米以上,或連續12小時降雨量達30毫米以上,或連續24小時降雨量達50毫米以上的降雨。

7、洪水:指山洪暴發、江河泛濫、潮水上岸及倒灌。但規律性的漲潮、自動滅火設施漏水以及在常年水位以下或地下滲水、水管爆裂不屬於洪水責任。

8、暴風:指風力達8級、風速在17.2米/秒以上的自然風。

9、冰雹:指從強烈對流的積雨雲中降落到地麵的冰塊或冰球,直徑大於5毫米,核心堅硬的固體降水。

10、沙塵暴:指強風將地麵大量塵沙吹起,使空氣很混濁,水平能見度小於1公裏的天氣現象。

11、暴雪:指連續12小時的降雪量大於或等於10毫米的降雪現象。

12、冰淩:指春季江河解凍期時冰塊飄浮遇阻,堆積成壩,堵塞江道,造成水位急劇上升,以致江水溢出江道,漫延成災。

陸上有些地區,如山穀風口或酷寒致使雨雪在物體上結成冰塊,成下垂形狀,越結越厚,重量增加,由於下垂的拉力致使物體毀壞,也屬冰淩責任。

13、突發性滑坡:斜坡上不穩的岩土體或人為堆積物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14、每次保險事故:指一個訂單項下並針對一項違約事項發生的保險事故。

15、每一產品:指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

最後更新:2017-05-11 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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