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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為什麼瀕臨破產?

中國商界網

擁有1000項重大發明,特斯拉為什麼還是一無所有瀕臨破產?這裏說的特斯拉,不是特斯拉汽車,而是尼古拉·特斯拉(Nikola Tesla)。他是美國曆史上最偉大的物理學家之一,是發現和發明交流電、無線電、無線遙控、火花塞、X光攝影技術、收音機、雷達、傳真機、真空管、霓虹燈管、水電等一係列新技術的科學家。埃隆·馬斯克為了向他致敬,把自己的電動汽車公司命名為了特斯拉。如今,世界科技領域也仍舊在實踐他100年前提出的理論。但就是這樣一位被譽為“創造出二十世紀”的偉大發明家卻一生窮困潦倒,瀕於破產。

高智商未必高財商

1884年,28歲的特斯拉懷著成功的夢想,從歐洲移民美國,這一次他要去拜見愛迪生,他想和這位用白熾燈改變世界的偉人談談關於交流電動機的想法。很遺憾,他未能完全如願,因為愛迪生的實驗是通過直流電理論建立起來的,沒過多久因為種種分歧,特斯拉隻好離開愛迪生公司,成立了自己的實驗室。

此後的5年裏,特斯拉憑著交流發電機、發動機、變壓器等一係列發明,在美國獲得了22項專利,這些發明是自電話以來最有價值的發明,而在當時沒有幾個人明白其中的價值。西屋電氣公司的創始人喬治·威斯汀豪斯無疑是幸運兒,他花費一百萬美元便買下了特斯拉所有的交流電專利產品。

在特斯拉聲譽最高的時期,紐約的社會精英都想和他結交朋友,許多名門閨秀和女演員都對他流露出了愛慕之情。但他更感興趣的,仍然是實驗和發明,為了自己的科學事業他甚至每天隻睡2小時,顯然這是一位發明狂人,注定是為全人類奉獻畢生精力的科學巨匠。

1893年,在與愛迪生的長期較量中,特斯拉最終成了“電流之戰”的贏家,從此交流電取代了直流電成為供電的主流,但出於種種原因特斯拉最後還是決定放棄交流電的專利權,至此交流電成為了一項免費發明。從這一刻開始,特斯拉窮困潦倒的後半生和臨終時的一無所有便埋下了伏筆。往後的日子裏,他把僅有的投資或收入全都放在了科學研究當中,1943年1月7日,終生未娶的特斯拉在紐約人旅館因心髒衰竭逝世,享年86歲。

我們不禁要問,特斯拉擁有1000項專利,是那個時期最有技術競爭力的人,為什麼最終沒能將技術變現?是那個時期沒有技術變現的條件嗎?同時代的托馬斯·愛迪生與他形成了鮮明對比。

愛迪生隻發明那些有普遍需求且能為人們提供服務的東西,將發明用於商業發展的思想很早便植根於他的腦海。22歲的他曾說“我不想再發明任何賣不出去的東西了。它的銷量是它實用的證明,實用才是成功。”愛迪生雖然不是第一個發明燈泡、電影攝影機、發電機、蓄電池以及電報的人,但他卻看到了其中的商機並創造性地走出了自己的成功之路。與特斯拉相比,愛迪生的天才之處在於他可以把各種要素聚集在一起,構想出該如何把產品推向市場的策略,這顯然是一個發明者和創新者的本質區別。特斯拉更關注技術,愛迪生更關注市場。

蘋果公司的崛起是靠技術嗎?

在當今世界,蘋果公司的崛起被相當一些人視為技術奇跡,他們認為每一次的蘋果發布會都會為世界帶來新的技術體驗。然而,真實的情況是這樣嗎?如果說是喬布斯成就了蘋果,那麼是誰成就了喬布斯?答案是別的公司。施樂公司旗下的帕洛阿爾托研究中心發明了以太網、圖形用戶界麵、點陣式顯示、桌麵圖標、彈出式菜單、重疊式窗口、鼠標以及麵向對象的程序設計,但這些技術沒有為施樂公司增加多少利潤,直到被喬布斯發現並用來設計製造MAC係列電腦才真正發揮它的魔力。蘋果最傑出的產品iPhone手機,也並沒有太多專有的技術,其中的硬件和芯片常常來自第三方,甚至包括自己的競爭對手三星。

很顯然,完全依靠技術,蘋果公司很難在市場上立足,而真正引領蘋果贏利並走向全球的不是技術發明者,而是創新者。蘋果的主要創新便體現在技術運用基礎上的產品設計創新、客戶體驗創新和APP 生態係統創新,而這一切的創新都指向用戶的需求、用戶的獲得感。

創業創新的本質是什麼?

當我們談論創業創新的時候,很多政府和企業領導都期望能夠引進新的技術,他們覺得創新最主要的就是技術創新。事實上,大多數新的技術發明在成為商品前都會被埋沒數十年,從內燃機到電燈泡再到計算機,從最初的技術發明到形成產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時間滯後。

世界確實已經進入了一個創新為王的經濟轉型周期,一大批創新引領的企業也正在獲得資本青睞,但當我們研究了眾多嶄露頭角的企業後發現在開展公司業務時,絕大多數正在改變這個世界的初創企業並不依賴於技術創新。相反,它們更關注商業模式的創新和設計創新,以及如何把這些創新與現有技術相融合。苦苦掙紮的企業中確實不乏有專利技術的,但糟糕的是這些企業一旦擁有了自己的專利技術,所有的經營和市場開拓便隻圍繞著這項技術,所謂的技術在無形中限製了企業探索市場的能力,這種情況常常被稱為“技術陷阱”。

前一段時間,VR、AR技術被捧為風口,很多國內企業蜂擁而上,在買上技術開發了APP之後才發現,自己根本不知道用戶在哪,用戶的需求是什麼。創新無疑是艱難的,但這裏的“艱難”,既不是企業之外的政策支持太少或產權保護不夠,也不是企業內部的原創動力缺乏和技術實力羸弱,而是對創新的本質認識錯誤。創業創新的本質是貼近用戶、發掘市場、洞察新的需求,一定是要解決市場痛點,而不是拿著技術去尋找用戶。

特斯拉的窮困和一無所有,是因為他是一個理想中的技術發明家,他的命運似乎是可以預料的,但在激烈競爭的市場浪潮中,創業創新企業想要在現實市場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則必須以創新者的姿態開啟全新的商業機會。在創新者眼裏,科技的發明不過隻是個"撬鎖工具",客戶需求才是"藏寶箱"。正如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所說,企業的唯一目的就是“創造顧客”。

延伸閱讀:

MIT:知識經濟時代的創新密碼(十分鍾讓你看懂MIT)

本文核心內容來自黃亞生教授公開演講

為爭奪外國創新型公司,希拉裏的競選團隊近日放了狠招兒!將為進入美國創業的外國企業家提供“創業簽證”。希拉裏希望藉此吸引世界性頂級人才,促進美國就業。

這是公開表明美國要在全球創新領域去挖各國的牆角嘛?

其實自世界經濟危機以來,各國政府都非常關心創新問題。中國政府近日印發了“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幹意見”,並下發了重點任務分工方案。被業內稱作是中國的《拜杜法案》,在美國走向現代創新型產業過程中,這部法案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稍後下文將有展開。

談到創新,MIT是繞不過的話題。近日跟幾位投行朋友聊天,他們的策略:投資一定要緊盯麻省理工,斯坦福和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全麵覆蓋北美的創新,因為“美國的創新比中國至少領先30年。”

人類的創新活動其實從未停止過,通俗地講,創新是人類用來擺脫現實痛苦和實現未來願望(也有欲望)的必由之路。由於創新需要消耗大量社會資源,那麼越是資源配置自由的社會,創新力就會越強。

個人、企業、政府各有各的痛苦和欲望,所以各有各的創新。在大學創新領域,麻省理工學院(MIT)有著毫無爭議的江湖地位。

MIT在科技研究方麵的成果非常傑出,曾產生80多位諾貝爾獎的獲得者。他們沒有把知識束之高閣,而是反哺於經濟發展之中。

有一個統計數字表明,大概全世界有25800家以MIT技術為主的公司。如果把這些公司總的銷售加起來,相當於2009年第11大世界上的GDP。

後來斯坦福看到這個研究以後,也做了個統計,同樣的方法計算得出結論,它創造的經濟價值相當於世界第10大GDP,比麻省理工略勝一籌。

兩所大學大概都是2萬人左右的規模,居然能創出這麼大的經濟價值,估計會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之外,沒有看到過中國高校比如清華、北大的類似統計,相信貢獻也都不小。

下麵說說在MIT,科研創新是如何變成大眾創業的。

MIT創新守則

1、發明和發現絕對優先

基礎科研、發明和發現對於MIT學校來講是絕對優先的準則,創業是衍生的東西。這兩者的主次關係,基礎科研在前,創業是在後麵。為什麼要去創業?目標應該是要為社會,要為經濟作出貢獻。

2、創新創業相互補充

創業本身是要支持創新的,所以這兩個之間的關係一定要認識清楚。如果認識不清的話,作為一個大學,過度地去追求創業的話,就會影響它的創新。

讓一個做科研的教授去做企業管理,讓他去找投資人,去找市場,這會是災難,因為他的強項不在這個方麵。規則的設計非常非常重要,你如果讓科研的教授花很多時間去做他不擅長的事情,對於整個社會來講是一個巨大的社會浪費。

其實創新和創業之間有很大的不同

創新追求知識共享,學術自由,信息公開。

創業是追求利潤的,是追求保密,是排他的

美國2000年出的創業大潮中,流傳有一個笑話,有一個教徒跑到教堂去,他跟牧師說,我向你懺悔吧,牧師說你要懺悔什麼?教徒說你得先跟我簽一個NDA才可以。

Non—Compete Clause規定,在一段時間裏你不能跑到直接競爭對手那裏去工作,但矽穀並不實行這條規則,因此它在創業方麵比麻省做得好,人員流動更自由。為什麼麻省有這個規定?曆史上麻省理工學院跟美國國防部的關係非常非常緊密,像雷達等發明都是美國國防部在二戰期間資助麻省理工學院做的一些科研成果,所以有很多這方麵的限製。

3、實現科學家的共和

學術自由,數據共享是MIT治學的原則。學校內部,像校長、係主任、院長這些角色,他們對教授是沒有任何約束力的,唯一的權力就是給教授發工資。美國有兩個職業有終身教職,一個是教授,一個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就是要讓你保持學術獨立,言論自由,沒有後顧之憂。

4、自下而上的主導機製

MIT是自下而上的主導機製,很難發現一個校長組建一個什麼隊伍,院長組建一個隊伍,因為它是一個自下而上的體係。

5、從問題來回問題中去

大家可能不太熟悉的MIT在社會科學方麵也是非常優秀的,比如說它的經濟係,你要是看現在美國和全世界中央銀行的行長,很多都是MIT訓練出來的宏觀經濟學家,歐洲中央銀行行長,美聯儲前主席,以色列中央銀行行長、英國中央銀行的行長,清一色都是MIT經濟係出來的。

為什麼會有這個局麵呢?源於MIT這個學校非常重視實際的社會問題,實際的經濟問題。

150年實踐:創新與創業的互動

在MIT,往往會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創意,並且,許多創意在學校的引導與幫助下轉化為了真正的產品,並成功實現了創業。因此,MIT積澱下來的創新氣質是其創業發展的基礎,亦是其創業的源泉所在。

1,純正的求知和探索精神

MIT的校訓是要知行合一,倡導大腦要跟手連在一起,要提供現實的解決方案。據說上海交大辦學理念山寨麻省,而錢學森先生就是從上海交大畢業後又去了MIT讀書。

麻省理工怎麼能夠吸引這麼多科研的人才?又能夠使他們作出的科技成果能夠創業?

深層次根源在於其純正的,強烈的求知欲望和對科技的探索精神。

在純正求知和探索精神驅動下,很少有人為了利益而學術造假。防止利益衝突最有效的辦法不是靠官僚審批和監管,而是靠純正求知和探索的科學家精神。

舉個例子,比如,MIT的1/5天規定:一個星期工作日被定義為五天,你有一天可以做跟你教書和研究沒有任何關係的事情。每一個學年的年底,我們需要在網上填一項數據,這一學年有多少天是用在你的科研上。這個數據完全可以撒謊,它沒有任何能力去查你。但為什麼他們會這麼自律?為什麼不會去濫用這種權力?原因非常簡單,與學術無關的事肯定會影響到你的科研。

2,《拜杜法案》的啟示:分享創新才能增進社會財富

在1978年以前,大家可能也都知道美國基礎科研的經費大部分是由政府出,因為你拿了政府的錢,做的研究結果產權歸政府所有,也是天經地義。但這個天經地義的邏輯被一位來自普渡大學的教授顛覆性地改變了。

鑒於“普度”一詞在中文中有特殊意義,這一改變對美國經濟產生影響巨大,我們不妨就把他稱為“普渡”教授吧。閑扯一句,普渡大學曆史悠久,現在全美的排名也很靠前,是中國“兩彈元勳”鄧稼先的美國母校,

“普渡”教授研究發現了一個重要現象,“誰出資,誰擁有”的結果是,發明人沒有足夠激勵去把研究成果與實際生產結合,而政府或企業主雖然有此動力,但嚴重缺失轉化結合能力。這就造成了大量科研成果閑置浪費。

經1980年的《拜杜法案》改革後,既使是政府出錢,所有產權也歸學校。

《拜杜法案》使私人部門享有聯邦資助科研成果的專利權成為可能,從而產生了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的強大動力。該法案的成功之處在於:通過合理的製度安排,為政府、科研機構、產業界三方合作,共同致力於政府資助研發成果的商業運用提供了有效的製度激勵,由此加快了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的步伐。

在過去的36年裏,美國大學籍著《拜杜法案》這一專利製度在科學研究方麵取得了重大成就,美國大學的專利申請和授予的數量有了顯著增長,使得美國在全球競爭中能夠繼續維持其技術優勢,促進了經濟繁榮。

1978年,美國的科技成果轉化率是5%,《拜杜法案》出台後這個數字短期內翻了十倍。美國在十年之內重塑了世界科技的領導地位,《拜杜法案》功不可沒。它被《經濟學家》雜誌評為美國過去50年最具激勵性的一個立法。是美國從“製造經濟”轉向“知識經濟”的標誌。

此後美國的各大學、醫院、國家實驗室及其它非營利機構變成了科技創新的溫床,富於創新精神的科學家們帶著發明成果紛紛成立自己的公司,加入到創業大軍當中。

且慢,那麼多教授、科學家加入到創業大軍,會不會喪失了原始的科研精神?這裏其實有一個科研目的地問題。

美國密西根大學校長Mary Sue Coleman博士還是比較有說服力,“很多人常常質疑我們為什麼熱衷於技術商業化、培育新公司、促進達成更多的專利和許可協議。金錢,技術轉讓必須圍繞著我們的核心使命:分享觀點、分享創新,從而增進社會財富。”

學以致用,造福社會,這是美國科研界的一個思想主流。再說,與我們看到的成功創業的科學家相比,更多的基礎科學研究工作者兢兢業業地工作在金字塔底層,做著默默無聞的貢獻。

知識產權的分配

這是個管理技術問題,MIT在這方麵的安排有三種情況。

1、知識產權歸MIT而非教授所有

如果是第三者提供的資金,比如政府提供的資金,那麼這個科研成果的產權歸MIT而不歸教授;如果利用大量MIT資源,或因本職工作而產生的知識,產權是歸MIT的。

《拜杜法案》之後政府出資的產權是歸學校的。如果是一家公司出資呢?結果是產權仍然歸MIT。有人覺得不可思議,為什麼公司資助和讚助的研究產權在MIT而不在出資方?一家公司為什麼要來做這種選擇?關於這點有以下幾方麵的考慮。

首先,MIT有絕對控製權利,MIT不希望被別人牽著鼻子走,不希望自己的學校變成一個公司的研發部門,或者一個研發部門的延伸。

第二,要保證學術的自由和獨立。就選題方麵,如果你認同我們這些題目,出錢就是了。公司出錢是因為你認同這些題目,而不是希望獲得這些產權。在這麼苛刻的條件下,為什麼每天有這麼多的公司來投入這件事情?

這就是第三個原因,保證MIT處於最前沿的研究。這些出資公司的發展是取決於整個知識領域的提升,這種企業非常願意跟MIT做合作研究。這樣也就保證了,你的這個題目肯定是最前沿的題目,而不是一種重複性的研究。

2、教授個人擁有知識產權

首先不是因為第三者出資產生的這個知識和產品,沒有利用大量MIT的資源和資金,同時不是因為本職工作而產生的知識。

3、MIT和教授會共享知識產權

利用“大量的”MIT的資源和資金來進行研發,有商業價值的技術,必須是通過MIT的技術轉讓辦公室(TTO)進行技術轉移工作。

為什麼這麼考慮?這就是一個最合理的社會分工,你是個教授,你做科研,這是你的本職,這是你的長項,像技術轉讓這都不是你的長項。我在這方麵不希望你花很多的時間,而是讓你把時間花在實驗室裏。像這些後續的工作,下遊的工作全部給你承包下來。

MIT創業目的是為了你創新,為了給你省時間。而不是僅僅追求商業利潤,它的這種想法是非常全麵,非常合理的。

創新與學術自由

說到學術自由。世界上有兩種科技研究體係,一種叫作科學共和,它追求的是學術自由、學院自治、開放體係、數據共享、合作研究和同行評審製度。另外一種體製叫政府共和。政府任命大學高級管理團隊,在運營管理上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MIT很值得看重的一點是,它崇尚的是“權威的思想”,而不是“思想的權威”。

美國現在很有名氣的一個公司叫iRobot,這個公司的產生過程很有意思。1988年1月,MIT的學生發明一種遊戲,叫 “辨認羅德”(Recognize Rod),學生們把MIT人工智能專業羅德教授的頭像印在紙板上,用機器人控製水槍向羅德教授“發射”。不管羅德教授的頭像放到哪裏,機器人都應在一分鍾內辨認出此頭像是不是羅德本人,如果是,那就可以對準羅德教授的鼻子打水槍。

開始參加者寥寥無幾,羅德教授知曉此事後決定“犧牲”自己,發出通知:“每天下午4點到5點,我將會取代我的頭像出現在廣場,你們可以用機器人控製水槍對準我”。

參加“辨認羅德”遊戲的優勝者科林和海倫,在MIT校園內創立了iRobot 公司(艾羅伯特)。這一機器人在阿富汗、伊拉克等危險地方發揮了重大的作用。iRobot 也成為全世界技術含量最高的機器人公司。

最後更新:2017-08-20 1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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