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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管理辦法》出台兩個月 東風日產4S店依舊“頂風作案”?

“先生、女士,歡迎光臨本店,現在這款車優惠高達XXXX元,購車同時還附贈行車記錄儀、底盤裝甲、行李架、防爆膜等一大堆物品,現在落訂還可以免息供車”。不知道各位讀者在購車時是否聽過類似的語句,其實這也算正常,畢竟如今車市競爭壓力大,4S店推出一些優惠活動也無可厚非,但在這些看似“優惠活動”是否就真的沒有任何陷阱可言呢?從車主的經曆看來並非如此。

事前不通知事後直接收錢?

來自河南省信陽市的馮先生在當地東風日產4S店購買了一輛2016款逍客,正如筆者所說的,贈送了贈送行車記錄儀、太陽膜、行李架等贈品。在提車前已經把行車記錄儀與行李架等贈品免費安裝完畢,由於上牌審車緣故,太陽膜需要上牌後才能貼。為此等到上牌完畢後,馮先生再次把車開到4S店貼膜後,卻遭到工作人員索要300元貼膜工時費。

為此馮先生感到非常不解,因為在購車的過程中,銷售人員從來沒有提及這些精品安裝需要工時費,並且前段時間安裝行車記錄儀與行李架時也沒有收取工時費,所以馮先生認為這是惡意欺騙消費者行為。

工時費是業內“潛規則”

其實馮先生這類案件並不少見,購車時4S店為了增加競爭力,贈送一大堆贈品,但對於這些贈品的安裝費用隻字不提,不少的消費者都會帶著慣性思維:你送我的東西肯定都是免費的,其中包括安裝工時費等等。

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4S店肯定不會做虧本生意,看中的就是有這種想法的車主,精品費這裏沒有賺到,那麼就在工時費那裏賺回,這一類安裝精品需要工時費的行為儼然已經成為業內的潛規則了。

針對4S店這類的行為,有車主也說出了自己的解決辦法:首先在安裝精品前,就問清楚是否需要安裝工時費,如果需要工時費並且覺得收費不合理,就把精品直接帶回家,隨後另外找人安裝。

其次有車主稱,購車後貼膜遭到4S店收取800元工時費,隨後便拿出購車合同,稱隻付購車合同上的費用,其餘一概不寄予理會,4S店最終也沒有收取該名車主的貼膜工時費。

新規《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也有明確表示

上述也隻是車主支招,而實際上遇到類似東風日產這類“態度強硬”的4S店,要想維權最好還要法規上支持,那麼收取這類費用是否真的合理呢?

其實根據7月1日發布的新規《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就有明確規定: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也就是說當經銷商贈送精品,並且需要安裝,無論是否需要安裝費用,都必須告知車主,如果違反該項條例,根據《辦法》的處罰是要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如何避免這些情況出現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出台之後,確實規範了很多以往購車的一些亂象,但這些亂象根深蒂固在車市多年,《辦法》的出台未必能在短時間把所有的亂象管理起來,最重要的還得車主多留心注意。

正如車主支招所述,在簽訂購車合同前,明確需要交付的費用,如果簽訂合同後產生了任何的額外費用,也可以根據合同上費用為準從而拒絕支付。

總結

東風日產售後差其實已經是車主皆知的事情了,而目前似乎還“再接再厲”,直違反法規,難道真的需要相關部門重罰才會停止這樣的行為嗎?倘若東風日產還不規範旗下經銷商的行為,恐怕隻會把日產品牌越做越差。

(經過協調過後,東風日產4S店已經作出合理的解決方案,而車主馮先生也對方案感到滿意,現已撤銷投訴)

最後更新:2017-10-08 01: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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