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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需自检/自查的评价”处理说明

“需自检/自查的评价”处理说明

提醒:如果收自检自查评价的通知后,在自检自查页面无法成功删除评价的情况,可以拨打客服热线0571-88157858 进行核实处理。

“需自检/自查的评价” :指淘宝核查到有涉嫌炒作的虚假交易评价。

若您收到系统消息提示有自检自查评价,请在7天内进入“卖家中心”—“评价管理”—“需自检/自查的评价”页面 查看 ,自行删除评价,如有异议,可及时提交真实交易凭证审核,工作人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如7天内评价没有提交凭证,评价将被炒一罚二做删除,同时关闭凭证提交入口。

会员可以通过“需自检/自查的评价”页面查看相关评价、凭证的处理状态,如果评价审核通过,状态显示为炒一罚二挂起恢复。如果是审核未通过的也会在“需自检/自查的评价”页面里显示凭证判定结果。

友情提醒:超过7天申诉入口将关闭,若您逾期未删除自检自查评价且未上传真实交易凭证的,会直接予以删除一个涉嫌炒作信用的评价,同时将会被罚扣除两个正常交易的信用分(注:属于炒一罚二),有可能将您所有信用评价清零甚至为负分。

比如:您目前的好评是100个,如果自检自查后有40个评价是认定炒作并删除的,将会扣除120个信用评价分,此时信用分将会是负20分,就需要增加信用变成正数后才可以正常累积。如果会员在7天凭证上传期内自主把40个评价删除的,那么只会扣除40个信用评价分,此时信用分将会是60分。

被虚假交易处罚的会员,可以点此进入进行申诉,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0571-88157858反馈进行核实处理。

最后更新:2012-05-05 2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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