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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獸
《無線網絡:理解和應對互聯網環境下網絡互連所帶來的挑戰》——2.3 IETF
本節書摘來自華章出版社《無線網絡:理解和應對互聯網環境下網絡互連所帶來的挑戰》一書中的第2章,第2.3節,作者:(美)傑克L.伯班克(Jack L. Burbank)等著,更多章節內容可以訪問雲棲社區“華章計算機”公眾號查看
2.3 IETF
IETF是一個為互聯網和相關網絡開發技術標準的大型開放社區,其任務如下[57]:
確定互聯網中存在的迫切運營和技術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
規定協議和近期架構的開發或使用,來解決互聯網的這些問題;
向互聯網工程指導組(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IESG)提出關於互聯網協議標準化和協議使用的建議;
促進技術從互聯網研究任務組(Internet Research Task Force,IRTF)移植到更廣泛的互聯網社區;
為廠商、用戶、研究人員、機構承包商和網絡管理人員之間的社區內信息交換提供一個論壇。
IETF每年召開三次會議,然而,許多參與者並不參加會議,這和IEEE 802 LMSC有些類似,即標準的推進不是依靠正式的投票過程決定的。通常,隻要工作組成員能達成大致共識,標準推進即被認為是可接收的。大致的共識是從主觀上得到的,因此工作組主席在決定是否達到大致共識時有比較大的回旋餘地。此外,IETF裏沒有明確的參與會員,參考文獻[58]討論了IETF標準化過程所涉及的組織。除了IETF之外,其他組織包括:
IETF秘書處:作為行政機關支持IETF的活動。這個組織由IETF執行理事和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其中,執行理事是互聯網標準過程中各個方麵的正式聯絡人。
互聯網協會(Internet Society,ISOC):一個關注互聯網的演進和發展以及互聯網使用帶來的社會和技術問題的國際組織。標準化是ISOC中的一個有組織的活動。
IESG:作為ISOC中負責管理IETF技術活動的部門,這個小組負責保障“標準跟蹤”(standards track)技術規範的順利實施,包括工作組的最初認證和互聯網標準的最終認證。
互聯網架構委員會(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IAB):經ISOC理事特許負責監督互聯網的架構和相關協議。該委員會負責任命IETF主席,並批準IETF任名委員會所推薦的其他IESG候選人。
IESG由若幹個領域負責人(Area Director,AD)組成,這些AD由IETF任命委員會(Nominations Committee,NomCom)選舉產生,任期兩年。一個AD負責某個特定領域以及該領域下的工作組。目前有如下幾個領域:
應用(Applications,APP):用戶程序涉及的協議(聊天、Web)
通用(General,GEN):不歸類到其他任何類別的工作組
互聯網(Internet,INT):關注IP數據包移動和DNS信息
運營和管理(Operations and Management,OPS):互聯網係統的運營方麵,包括網絡的監控和配置
實時應用和基礎設施(Real-Time Applications and Infrastructure,RAI):專注於對延遲敏感的人際通信(例如語音、視頻聊天)
路由(Routing,RTG):關注將數據包移動到預期目的地
安全(Security,SEC):認證、保密、授權
傳輸(Transport,TSV):特殊數據包的特殊服務
IETF中大部分工作都是由工作組完成的,工作組有專門的章程文件規定工作組的研究範圍和相關目標。工作組主席決定工作組的目標和裏程碑,並負責跟進最新章程,保證工作組輸出的技術和非技術工作的質量。在工作組會議期間,主席設置並掌控會議議程,管理在討論期間產生的難以處理的爭論。工作組完成其製定的章程後,就被停止運行。
如果個人或團隊想要針對互聯網相關問題開發一個協議或標準方法,他們可以寫一個細述其方法思想的互聯網草案文檔並申請在一個工作組內進行展示,或者在下一次IETF會議中以它作為基礎產生一個“興趣小組”(Birds-of-a-Feather,BOF)。由於特殊會議空間有限,興趣小組的成立需要得到事先批準。然而,IETF中,參加會議不是提出方法唯一的途徑,互聯網草案也可以提交到工作組的郵件列表進行討論。
一旦互聯網草案被工作組接收,作為一個工作項目或者一個有望成為工作組的興趣小組,如果工作組或者AD認為其研究是相關的並且是有用的,該互聯網草案將變成請求注解(Request for Comments,RFC)文檔。RFC發布時,會被分配一個編號(例如RFC 2028)。然而,RFC名字具有誤導性:通常,文檔在由RFC編輯分配一個編號之前,已經經曆了多輪的意見和辯論。IETF按名字保存RFC係統,雖然當前一些特定用語在過去並不一定適用。其中有6種類型的RFC:
建議標準
標準草案
互聯網標準
信息文檔
實驗協議
曆史文檔
前三種類型被認為是IETF官方標準。通常情況下,不管文檔來源如何,標準跟蹤文件均可由IETF社區進行改變。
當互聯網草案經過討論並被認為是一個潛在的有用標準時,草案就被提交到IESG。如果草案是由工作組發起的(即它是一個官方工作組草案),在它被提交到工作組最新公告後,工作組主席將它發送給相應的AD。最新公告過程給了工作組中的參與者最後的機會來發表意見、討論互聯網草案細節。如果草案是由個人而不是一個特定的工作組提交的,作者需要將文件提交到合適的AD以供考慮。一旦草案提交到IESG,IESG將會為草案發布一個IETF最新公告。完成這個過程後,如果IESG批準草案成為一個互聯網的標準,他們會讓RFC編輯將其作為一個建議標準進行發布。6個月後,草案作者或工作組主席可以要求將該草案轉移到標準草案狀態,但條件是該草案必須至少完成兩項獨立、互操作的實現並由AD鑒定過。在該過程中,對於測試實現的這個要求能提高文檔的質量,因為獨立的實現可能會對標準中的文本有不同的解釋。幾年後,一個標準的草案可以成為互聯網的標準,但這種情況很少發生,因為互聯網標準被認為是互聯網必不可少的功能,例如原來的互聯網協議RFC 791。圖2-2是潛在的RFC由互聯網草案成為RFC形式的圖解。
圖2-2 IETF互聯網草案到RFC的過程
最後更新:2017-05-26 1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