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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獸
能源局:甘肅新疆寧夏限電嚴重 暫不安排風電光伏新建規模
7月28日,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關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公布了2017-2020年各省(區、市)新建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規模。其中,甘肅、新疆、寧夏等地因棄風棄光限電嚴重,暫不安排各年度風電、光伏新增建設規模。
據澎湃新聞統計,2017-2020年,河北、山西等21個省(區)光伏新增建設規模共計54.5GW(1GW=100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村級扶貧電站以及跨省跨區輸電通道配套建設的光伏電站不限建設規模。此外每年安排領跑基地項目8GW,由國家能源局統一組織競爭優選確定。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慶、西藏、海南7個省(區、市)自行管理本區域“十三五”時期光伏電站建設規模,根據本地區能源規劃、市場消納等條件有序建設。
對於目前棄光限電嚴重的甘肅、新疆(含兵團)、寧夏,《意見》暫不安排2017-2020年新增建設規模,待棄光限電情況明顯好轉後另行研究確定。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6年,新疆、甘肅光伏發電運行較為困難,棄光率為32.23%和30.45%,寧夏棄光率7.15%。
此外,《意見》提出,原則上不再支持建設無技術進步目標、無市場機製創新、補貼強度高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對集中式光伏電站,以不發生限電為前提,設定技術進步、市場消納、降低補貼等條件,通過競爭配置方式組織建設。對屋頂光伏以及建立市場化交易機製就近消納的2萬千瓦以下光伏電站等分布式項目,市場主體在符合技術條件和市場規則的情況下自主建設。
《意見》還對光伏扶貧項目予以傾斜,提出各省(區、市)2017年度新增建設規模優先建設光伏扶貧電站,不再單獨下達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規模;河北、山東、河南、江西、湖南、湖北、雲南、廣東等提前使用2017年建設規模超過50萬的省份新增建設規模全部用於建設光伏扶貧電站。
風電方麵,山西、福建等25個省(區、市)2017-2020年新增建設規模總計110.41GW.
吉林、黑龍江、甘肅、寧夏、內蒙古、新疆自治區、新疆兵團暫不下達各年度新增建設規模,待棄風限電緩解後另行下達。在國家能源局今年2月公布的2017年度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中,以上省(區)皆為風電開發建設紅色預警區域,其他省份為綠色區域。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6年,前述紅色預警省區的棄風率分別為內蒙古21%(棄風電量124億千瓦時)、黑龍江19%(棄風電量20億千瓦時)、吉林30%(棄風電量29億千瓦時)、寧夏13%(棄風電量19億千瓦時)、甘肅43%(棄風電量104億千瓦時)、新疆38%(棄風電量137億千瓦時).
前述110.41GW風電新建規模中,不含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的風電基地和海上風電建設規模。特高壓通道配套風電基地規模,根據特高壓通道規劃、啟動時間和建設周期另行單獨配置,原則上風電可按特高壓通道輸送風電最大能力配置。分散式風電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定和規劃執行,不受年度建設規模限製。
針對生物質發電,《意見》提出大力推進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從嚴控製隻發電不供熱項目。將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作為縣域重要的清潔供熱方式,為縣城及農村提供清潔供暖,為工業園區和企業提供清潔工業蒸汽,直接替代縣域內燃煤鍋爐及散煤利用。因地製宜推進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熱電聯產項目建設。
關於補貼資金問題,國家能源局在《意見》中強調,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本地區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除了考慮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保障,還應考慮本地區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情況、本地區其他補貼資金來源等因素。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已製定本省級區域支持可再生能源建設和利用補貼政策的地區可相應擴大建設規模。最後更新:2017-07-29 13: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