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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獸
商業銀行外資準入限製進一步放寬 看看這些年外資股東的進與退
商業銀行外資準入限製被進一步放寬。
根據銀監會日前發布的《關於修改<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決定》, “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入股中資商業銀行,參照關於境外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入股中資商業銀行的相關規定”。這意味著,未來外資銀行既可以選擇以境外母行為主體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選擇以在華法人銀行為主體進行投資。
事實上,從去年底開始,監管部門就不斷通過政策及吹風,表明要放寬銀行類金融機構外資準入限製。最初有一些市場人士大膽猜測外資股東對中資銀行持股比例上限可能被提升,但實際情況並沒有預期的寬鬆,銀監會隻是開始允許在華外資法人銀行投資境內銀行。
在這之前,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均通過境外母行進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不少外資行股東陸續選擇撤出對中資銀行的投資,減持對象也從最初的國有大行,漸進至股份行,現已波及中小銀行。
一位港資銀行分析師認為,此次行政許可修改更多是操作層麵的鬆綁,和外資行自身所麵臨的經濟和監管環境變化不形成直接聯係,但總體來看,此次鬆綁更有利於在內地網點和實力更為雄厚的外資行,以港資銀行為主。
“我們行已經著手進行政策研究,並就投資入股製定一定的可行性方案”這位港資銀行分析師稱。
外商獨資銀行獲批入股中資銀行
7月20日,銀監會通過《決定》明確了外資銀行入股中資商業銀行的條件。這也意味著,未來外資銀行既可以選擇以境外母行為主體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選擇以在華法人銀行為主體進行投資。
一家外資行戰略研究部門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原來不允許,是因為2006年部分轉為本地法人銀行形式經營的在華外資行,轉製初期規模較小、管理能力有限,還不具備這樣的投資管理能力,所以要求外資行在中國境內投資中資銀行都通過境外母行進行。反觀目前,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在經過十幾年的運作後,在我國的經營發展基礎已經不錯,具備一定的並表管理能力,可以與境外母行一起,作為投資主體來參股境內銀行。這也是對年初《國務院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幹措施的通知》中有關放寬銀行類金融機構外資準入限製要求的落實。”
據了解,2006年之前,在華外資行主要以分行形式經營,不具備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體資格。此後部分在華外資行開始轉為以本地法人形式經營,其在中國境內的銀行業投資則均通過境外母行進行。
去年底,發改委副主任寧吉喆在國務院新聞辦的發布會上表示,將放寬外商在銀行、證券、期貨、保險領域的投資限製。彼時消息傳出,市場上就出現 “外資持股中資行比例上限或將提高”的解讀。
外資股東對提升中資銀行持股比例上限一直抱以期待,這樣外資投資者從戰略、財務上的自主權都會更高。另一方麵,較高的持股比例也使得外資機構的話語權更大,可以使被投資銀行更多遵循外資的運行機製,較多的持股也能帶來外資的投資粘性,不會輕易拋售。
不過,銀監會在2015年6月發布並實施的《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並未把相關的持股比例上限提高,實施辦法仍為:單一外資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中資銀行的合計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0%,多個外資股東及其控製的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投資入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5%。
持股上限保持不變也好理解,畢竟站在監管層的角度,金融安全應該是放到第一位的,尤其是對金融業這個管理風險的行業來說。
今年3月,銀監會再發布《關於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規定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依法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保證這一政策措施落地,銀監會在日前發布的《決定》中增加了相應的入股條件:參照關於境外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入股中資商業銀行的相關規定。
截至目前,我國共有39家外資法人金融機構,以及中德住房儲蓄銀行1家中外合資銀行。其中後者於2004年2月開業,由建行與歐洲最大的住房儲蓄銀行——德國施威比豪爾住房儲蓄銀行合資組建,總行設於天津。
中資銀行的外資股東撤退潮
持股比例上限限製了外資股東提高話語權的可能,疊加外資股東自身遭遇的經營困境及戰略布局調整等因素,讓不少外資股東在近年選擇撤出對中資商業銀行的投資:減持對象從最初的國有大行,漸進至全國性股份製銀行,現已波及中小銀行。
2004年開始,一批外資銀行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當時羽翼未豐的中資銀行,見證了後者從引資上市到發展壯大的蛻變過程。
然而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由於全球經濟未能複蘇,加上監管要求提高,外資銀行流動性進一步告急,不得不回籠資金提升自身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以滿足監管要求。這也致使從2008年末到2013年9月,出現5家外資行清倉中資銀行持股,且以國有大行為主。
2015年開始,外資行減持對象變為股份行。包括中信、興業和華夏都出現外資行股東減持或者清倉的情況。2016年2月,花旗銀行正式宣布與中國人壽達成協議,向後者出售其所持有的廣發銀行20%的股份,宣告退出廣發銀行。
截至目前,12家股份行的前十大股東中,僅有渣打銀行持有渤海銀行19.99%股權,以及新加坡大華銀行持有恒豐銀行13.18%股權。
總體而言,目前外資股東對中資行持股最多的是中小銀行,不過從2016年開始,外資股東的這部分投資也開始撤退。澳新銀行就在今年1月正式宣布出售其持有的上海農商行20%的股權,交易總額逾90億元人民幣。
一位外資行研究部門人士表示,外資行股東最初購入中資銀行股權,總體是在解決對中國市場熟悉度的問題,目前這個問題已經基本解決,20%的持股上限限製了外資行股東提高話語權的可能,長期持股積累一定回報後,當中資行盈利前景黯淡時退出無可厚非。
此外,巴塞爾協議Ⅲ對外資行壓力較大,在資本充足率計算方麵也不鼓勵其持有較多本國以外的非核心或非控股資產,加上外資行收縮戰線,專注優勢業務和地區的戰略考量,也會促使外資行做出減持或出售中資銀行股權的決定。
澳新銀行總裁廖賢誌(Shayne Elliott)在6月份接受券商中國記者采訪時就表示,由於監管變化、業務成熟,澳新銀行要將精力和資源聚焦自身業務,因此會繼續出售包括天津銀行在內的少數股權。
截至目前,國內銀行中的外資股東以外資行為主,其身份則多為銀行引入的戰略投資者,具體見下表:
(原標題:商業銀行外資準入限製進一步放寬,看看這些年外資股東的進與退)
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最後更新:2017-07-24 09: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