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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超時規則 - 服務大廳 - 支付寶

一、 概述

本規則中將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簡稱為“本公司”,對使用本公司服務的用戶簡稱為“您”或“支付寶用戶”或“用戶”。
您確認,在您注冊成為支付寶用戶以接受本公司的服務,或您以其他本公司允許的方式實際使用本公司服務前,您已充分閱讀、理解並接受本規則的全部內容,一旦您使用支付寶服務,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規則之所有約定。
本公司提醒您認真閱讀、充分理解本規則各條款,特別是以粗體標注部分。如您不同意接受本規則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相關條款含義的,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如果您對本規則的條款有疑問的,請通過本公司客服渠道進行詢問,本公司將向您解釋條款內容。

 

二、 規則內容

本規則係本公司在支付寶係統中設置的默認條件,規則內容區分支付寶中介交易、貨到付款交易和即時到賬交易。

1、支付寶中介交易正常狀態下時限規則:
本規則的內容是本公司的支付寶係統設置的默認條件,交易雙方僅可在本規則範圍內進行約定,超出本規則範圍的約定將無法執行,因此導致交易雙方任何一方損失的,該損失及相應的糾紛將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及承擔,本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屬於本公司爭議處理範圍。 

交易狀態 超時時間 超時規則 超時提醒
等待買家付款 自雙方對交易內容達成一致,即買家創建交易或賣家最後修改交易條件之日起7天;除外情況:阿裏巴巴中國站上的交易自創建交易時起或賣家最後修改交易條件起15天;淘寶交易自創建交易時起3天;自動發貨的商品,自創建交易起或賣家最後修改交易條款起24小時 買家逾期不付款,默認關閉交易(如果賣家修改交易價格或買家操作過網銀但沒有付款成功會重新開始計算超時時間) 提前3天、1天
買家已付款,等待賣家發貨 自支付寶收到買家付款起24小時。例外情況:淘寶網上的交易買家自付款之時起即可申請退款 賣家逾期不發貨,買家可以申請退款 打開買家退款入口,無提醒
賣家已發貨,等待買家確認收貨 自賣家聲明發貨之日起 1(自動發貨商品)/3 (虛擬物品)/ 10 (快遞、EMS、不需要運輸)/ 30 (平郵)天/(服務類交易)3-30天具體由發起者(買/賣家)設置;除外情況:阿裏巴巴網站上的交易自賣家發貨之日起15天;其它網站上的交易如另有約定,根據買家付款前的提示信息確定交易收貨確認時限 買家逾期不確認收貨,也沒有申請退款,默認買家已收到貨且貨物質量符合交易雙方的約定,交易成功,付款給賣家 提前3天、1天


2、支付寶中介交易買家申請退款情況下:

交易和退款申請狀態 超時時間 超時規則 超時提醒
交易狀態為“買家已付款,等待賣家發貨”,退款申請狀態為“退款協議等待賣家確認中” 自本退款申請提交修改之日起5天。除外情況:阿裏巴巴網站上的交易自本退款申請提交之日起20天;淘寶網上的交易自本退款申請提交修改之日起2天。 賣家對退款申請逾期不答複,默認買賣雙方已按買方的退款申請達成退款協議,按退款申請退款給買家  提前3天、1天
交易狀態為“賣家已發貨,等待買家確認”,退款申請狀態為“退款協議等待賣家確認中” 自本退款申請提交之日起15天。例外情況:淘寶網上的交易自本退款申請提交之日起7天。 賣家逾期不響應退款申請,默認達成退款協議,按退款協議中的約定直接退款給買家或者進入到退貨程序 提前3天、1天
交易狀態為“賣家已發貨,等待買家確認”,退款申請狀態為“賣家不同意協議,等待買家修改” 自本退款申請被拒絕之日起15天 買家逾期未再次提交退款申請,默認撤回退款申請,交易資金直接打款給賣家,適用支付寶交易正常狀態下超時規則 提前3天、1天
交易狀態為“賣家已發貨,等待買家確認”,退款申請狀態為“退款協議等待賣家確認中” 或“賣家不同意協議, 等待買家修改”;且買家向支付寶聲明未收到貨 自買家申請退款之日起的7天之內,賣家應在軟件係統中上傳已發貨的物流憑證。自動發貨商品不需要上傳憑證,由人工核實處理。例外情況:淘寶網上的交易自本退款申請提交之日起虛擬交易是3天,實物交易是5天。  賣家逾期未上傳物流憑證,或者提供的物流憑證未能通過支付寶的審核,默認賣家未發貨,按買家的退款申請達成退款協議,退款給買家。 提前3天、1天
交易狀態為“賣家已發貨,等待買家確認”,退款申請狀態為“退款協議達成,等待買家退貨” 自本退款協議達成之日起15天。 買家逾期未確認退貨,默認撤回退款申請,交易狀態繼續,適用支付寶交易正常狀態下超時規則 提前3天、1天
交易狀態為“賣家已發貨,等待買家確認”,退款申請狀態為“買家已退貨,等待賣家確認” 自買家聲明發貨之日起10(快遞、EMS、不需要運輸)天/ 30 (平郵)天 賣家逾期不確認收貨,也沒有拒絕退款,默認賣家已收到貨且對貨物無異議,退款給買家 提前3天、1天


3、貨到付款交易超時規則:

交易狀態 超時時間 超時規則 超時提醒
賣家已聯係發郵 自賣家以本公司指定方式聲明已聯係發郵之時起2小時(聲明後距離18時不足2小時的,順延至次日計時) 賣家選擇的物流公司未在支付寶軟件係統內聲明同意提供運輸服務的,賣家應選擇其他物流公司發送貨物。  
物流已接單 自賣家選擇的物流公司以本公司指定方式聲明同意提供運輸服務之時起16小時(該16小時以工作時間為限,即每日的9時至18時方可計算至該16小時內) 賣家未與賣家選擇的物流公司完成交易貨物的交接的,賣家應選擇其他物流公司發送貨物  
賣家已發貨 賣家選擇“宅急送”的,自賣家與“宅急送”完成交易貨物的交接後15日 賣家選擇的物流公司逾期未在支付寶軟件係統內以本公司指定方式聲明是否送達交易貨物的,默認交易貨物已送達且買家已向賣家選擇的物流公司支付貨款  
賣家選擇其他物流公司的,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


4、即時到賬交易超時規則:

收款方賬戶類型 超時時間 超時規則 超時提醒
交易狀態為等待買家付款 一般自創建交易時起或賣家最後修改交易條款起15天;(實際以交易狀態為準)  買家逾期不付款,默認關閉交易(如果賣家修改交易價格或買家操作過網銀但沒有付款成功會重新開始計算超時時間) 提前3天、1天
收款方支付寶賬戶未激活,交易狀態為等待賣家收款 可以聯係付款方自行撤銷交易,或者自交易創建之日起15天 係統自動撤銷直接到賬交易,交易款項轉回付款方支付寶賬戶 提前3天、1天


 注:
1、本規則“超時提醒”中所描述的提前3天、1天指:支付寶係統將分別在“超時時間”屆滿前的3天及(或)1天時,向“超時規則”欄中明確需要承擔逾期責任的交易一方發送提醒信息。
2、本規則中所指“快遞”包括:推薦物流公司使用的快遞和其他快遞承運人。
3、支付寶交易被暫停,則該筆交易的超時計算中止,直至被恢複正常後方繼續計算。

最後更新:2016-12-28 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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