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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類詞條編寫規範

地名類詞條編寫規範
1、內容不求多,要求精,簡單明確;
2、內容有邏輯,依照曆史、地理、氣候、環境、資源、經濟、交通、行政區劃、旅遊、政治、文化、教育的順序,從以上方麵簡介即可。
每個目錄的內容必須突出當地特色,無明顯特色和價值的目錄可以不添加,不要添加大篇幅贅述內容。
3、圖片要與內容密切相關,要能夠反映當地地方特色,不相關或不能直白反映地方特色的圖片不要加;
4、參考資料不僅要格式規範,而且要能夠證明資料來源,如參考資料反映不了詞條內容,即不能證明詞條內容的價值。
5、注意詞條的可讀性,如果有大段內容,盡量用小標題等形式,理清脈絡。
地名類詞條易犯的錯誤
1、內容過多,羅嗦;
2、黨建、招商、經濟類的詞條目錄內容過多;
不要照抄照搬新聞、公文,不要羅列數據。數據性的內容需要簡明,要能反映當地特點,沒有說服力和代表性的數據不要寫。
3、圖片與詞條內容不相關,無注釋,不能代表當地特色。
4、惡意非法內容: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挑起民族、種族、宗教、地域等爭端,提交含有色情、暴力、恐怖、詐騙等惡意非法內容。
最後更新:2017-01-12 19: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