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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資訊
甘肅外匯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外匯管理費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境內機構或者個人辦理外匯業務,按照其辦理業務的金額和種類,收取外匯管理費。外匯管理費按照下列標準收取:
- 辦理購買外匯業務的,按照購匯金額的萬分之一收取;
- 辦理出售外匯業務的,按照售匯金額的萬分之一收取;
- 辦理外匯匯款業務的,按照匯款金額的萬分之五收取;
- 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的,按照結售匯金額的萬分之一收取;
- 辦理外幣貿易結算業務的,按照貿易金額的萬分之一收取;
- 辦理外資企業資本金匯出匯入業務的,按照匯出匯入金額的萬分之五收取;
- 辦理個人外匯兌換業務的,按照兌換金額的萬分之五收取。
二、外匯交易服務費
除外匯管理費外,外匯交易場所還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場慣例,向參與外匯交易的機構或者個人收取外匯交易服務費。外匯交易服務費的具體標準由外匯交易場所自行製定,並向社會公布。
三、其他費用
除外匯管理費和外匯交易服務費外,辦理外匯業務時還可能產生其他費用,如:
- 銀行匯款手續費;
- 電報費;
- 公證費; li>翻譯費等。
四、免收外匯管理費的情況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以下情況免收外匯管理費:
- 外匯專用賬戶之間資金劃轉;
- 外匯賬戶之間外幣資金劃轉;
- 外資企業資本金匯出匯入;
- 國家財政性資金收付;
- 捐贈性資金收付;
- 境內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兌換外幣金額在等值3000美元(含)以下的;
- 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免收外匯管理費的情況。
五、外匯管理費支付方式
外匯管理費由辦理外匯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向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外匯管理費收取銀行繳納。外匯管理費收取銀行負責將收取的外匯管理費上繳中國人民銀行。
六、外匯管理費使用
外匯管理費主要用於外匯管理工作的經費開支,包括:外匯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外匯管理設備的購置和維護、外匯管理業務的培訓和考察等。
最後更新:2025-01-29 06: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