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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再出危机!涉嫌非法经营支付业务又遭律师举报

30日,POS圈支付网注意到,微博实名认证的北京裕仁律师事务的@张亮律师发布微博称,已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实名举报,美团“代收付款”业务涉嫌无证非法经营。据了解,目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网显示举报已经受理,正在调查中。

根据北京裕仁律师事务所发布的微博内容显示,其认为美团网的代收代付款业务无证经营,已经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美团支付第一次被律师举报。据了解,在2016年2月,律师熊万里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称美团在没有第三方支付 牌照的情况下,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随后4月底,美团支付的充值功能下线调整。直到2016年9月份,美团全资 收购第三方支付公司钱袋宝,才解决了牌照问题。

美团网从来没有取得过《支付业务许可证》,但是整个模式是彻头彻尾的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

1.团购,用户在美团网上购买商家产品必须先将费用支付美团网,支付成功后美团网发放购买凭证即“美团网券”,到商家凭支付凭证完成消费。消费完后美团网将款项支付给商户,从用户支付美团网到美团网支付给商家,有至少7天以上的账期(还需要商户主动提现,否则美团网在4周后才会给商户打款,打的款项均是用户消费后需要结算的款项,对于没有消费但用户已经支付给美团网的部分,沉淀收益如利息自然留在了美团网)。

在这一过程中,资金从用户支付到美团网账号,再由美团网账号支付到商家账号,美团网实际上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了资金转移行为,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况下,违法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2.美团网账户充值购买,用户先通过美团网的账号充值,充值后再购买美团网上商家的产品,这一过程中用户也是先将款项支付美团网。用户消费后,美团网再将款项支付给商户,和团购业务一样,美团网实际上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了资金转移行为,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况下,违法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3.优惠买单,该业务是美团网所谓的快捷支付业务,用户到商家店内消费后,直接将消费金额支付到美团网在银行的账户,美团网收到该款项一段时间后,再将款项支付给对应的商家。这一过程,美团网所从事的完全是类似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单业务,同样是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况下,违法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最后更新:2017-10-07 2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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