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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品保障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适用于钱宝微商平台卖家与顾客。第二条 正品保障:
1、卖家承诺,自顾客收到商品之日(以快递确认签收时间为准)次日起7天内,如顾客认为该商品为假冒(包括盗版)商品、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等非正品,可凭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或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鉴定证明及购物凭证,要求卖家退货退款并增加两倍货款金额赔付(该金额含投诉涉及商品回邮邮寄费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部分特殊类目(如食品)的赔付标准高于本规则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2、顾客与卖家就正品保障赔付事宜协商未果,或顾客无法联系到该卖家,或卖家中断其经营、服务的,顾客可以向钱宝申请处理。
第三条 正品保障维权申请条件
顾客提出正品保障维权申请的,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顾客提出维权申请所指向的卖家是钱宝微商平台入驻的卖家,且所涉商品系该卖家销售;
(2)顾客的维权申请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钱宝微商平台规则的规定;
(3)顾客应提供其在钱宝微商平台购买所涉商品的凭证;
(4)维权申请应在收到商品后次日起7日内向卖家或钱宝提出;
第四条 对于正品保障维权申请及相关争议的处理,同时适用于《钱宝微商平台交易争议处理规范》,钱宝基于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普通人的判断,对交易双方的争议作出处理。
钱宝并非司法机关,对凭证、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争议的处理能力有限,钱宝不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顾客和(或)卖家的期望,也不对依据本规则做出的整理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顾客或卖家对钱宝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根据《钱宝微商平台交易争议处理规范》及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司法救济措施。
第六条 本规则属于钱宝微商平台规则的组成部分。
最后更新:2017-01-11 23: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