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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領域人工智能之路還很漫長“人工智能與未來社會:趨勢、風險與挑戰”學術研討會之十
上海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辦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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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學術為底色 以思想為旗幟
司法領域人工智能之路還很漫長
左衛民 | 四川大學中國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在我國,目前若幹地區正在嚐試將人工智能運用於司法改革。例如,上海市法院、檢察院等基於大量案件規範證據使用的規格,初步建立了相關的智慧司法係統;蘇州法院開始建立了預防性的智慧司法係統,防止案件誤判;而浙江省、貴州省也正相繼推出類似的智慧司法體係。不難判斷,目前我國司法實務部門對於人工智能的運用持有一種肯定態度。事實上,中央政法委也正力推基於大數據的人工智能,以更好地推動國內司法改革。
司法領域之所以積極引入人工智能,我認為與以下幾點因素分不開。
第一、司法案件數量的不斷增加。近年來,我國每年案件數量增長率最少在10%以上,有的特定區域甚至達到20-40%。案多人少的現實情況促使政法機關不得不采取更加高效率的手段去應對。
第二、公正司法的需要。通過人工智能建立一種標準化的裁判基準或裁判模型,將其運用到案件處理當中,將會使裁判結果更加公正。例如,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律人工智能強調類案比對,即在裁判時參考、比較同類案件,便有一定意義。正是因為上述現實的考慮促使了人工智能在司法領域中開始應用。但是,人工智能畢竟作為新事物出現不久,因此這也導致地方政府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問題。例如,上海作為中國改革的排頭兵,雖然在司法係統中已經建立了智慧司法係統,但是暫時還沒有投入普遍使用。貴州等地也隻是進行試點式操作。相比較而言,蘇州做的好一些。所以,對於AI在法律領域應用目前是討論太多而實踐太少。
如果要將AI較多引入司法領域,則需要政法機關人員對人工智能的基本理論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但是現在司法領域中工作人員對於統計計算、普通計算以及計算機深度學習等方麵比較精通的卻寥寥無幾。當下將AI引入司法領域最普遍做法就是,通過海量的裁判文書構建海量的數據,貼標簽建模型,然後據此做計算分析。但是這樣做也有其弊端。現在法院和檢察院的大數據或者AI的運用過度依靠裁判文書,而裁判文書到底是不是充分的大數據便是一個大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司法領域應用AI構建出來的具體裁判模型,很有可能與實際裁判形成偏差,如果充分信賴有偏差的模型,那就會存在嚴重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司法與法律領域的AI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本文為左衛民在2017年8月28日由上海市社聯《探索與爭鳴》雜誌社和華東政法大學政治學研究院共同主辦的“人工智能與未來社會:趨勢、風險與挑戰”學術研討會上的主題發言,原題為《人工智能與中國智慧司法的未來》,經本人整理,不代表本公眾號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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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10-08 02: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