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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新推“霸王条款”?用户怒了……何必呢!

一直玩新浪微博的小伙伴最近遇到了问题

刷微博刷着刷着就出现了如下对话框

表示微博更新了其《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用户必须点击“同意”按钮方可继续使用微博

你让我同意还是不同意

虽然大多数人对于这类隐私条款基本上看也不看都会选择同意,但还是有好奇心旺盛的用户把微博的各种使用协议、条款都研究了一遍,于是在《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中发现了大问题。

根据微博条款1.3款显示,以后用户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一切内容,微博都将享有独家发布平台权益,用户只能在微博上独家展示,未经微博书面允许,用户不得自行授权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引用任何内容。

而1.5条款则说,微博用户将无偿授权微博平台法律权力,以任何法律手段追究第三方平台使用在微博上发布的内容等行为,微博将获得所有赔偿款项,同时,用户还承诺配合微博,应微博要求积极提供文件和相关协助。

而在8.3和8.4条款中,微博表示,如果用户违反了有关规定,那么微博有权不通知,立即采取一切手段减轻或者消除用户行为造成的影响,并且由用户承担一切损失和后果。

这难道是说,用户在微博上发表的原创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等各种形式在内,都归微博所有了?

如果被其他平台未经微博授权转载了,用户还得配合微博维权。至于拿到赔偿?不存在的?

这下用户不干了

用户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版权究竟归属哪一方,引发广泛讨论。

“哈?我的内容微博来做主?有没有搞错啊~”

“我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连抚养权都没有了?”

尤其是摄影师和画手们,开始担心以后不能在微博发布原创作品了,不然都没办法在其他平台发布了。

微博在今天凌晨修改了某条款

重压之下,新浪微博在今天凌晨对1.3和1.5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条款主要去掉了将用户所发布内容为微博独家所有、维权赔偿归微博所有两个内容,然而,看上去还是很“霸王条款”。比如条款中规定了“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作家马伯庸就提出了质疑。

马伯庸:就是说我在微博上首发了篇文,杂志想刊登,可如果新浪不同意,我本人点头都没用?

新浪微博CEO 王高飞 @来去之间 解释说:用户可以自己将原创内容发给第三方使用,只是不能让第三方在不经过微博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抓取微博内容,原因是“出了违法信息,新浪不会因为没有尽到审核责任,连带被告”

另外,王高飞还表示,APP抓了新浪微博的东西直接推送,也没有审核,出了问题就是新浪背锅。

即使如此,马伯庸还是认为在法律上有极大的模糊空间,1.3已经明显超出了限制“第三方抓取”的适用范围,这才是所有人担心的点。

这些解释并不能让人信服

有用户进行了调侃......

有用户就反驳说如果是为了免责,为何不直接加一条免责条款,而要用这样模棱两可的表述?

原来如此...

微博此举,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此前与今日头条的内容抓取冲突。

这场战役已经打了好几个回合

8月10日,新浪微博突然封掉了给今日头条的接口,官方公告给出的解释是“第三方新闻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抓取自媒体账号的内容。”

由此引发了关于用户在平台上创作的内容,其版权归属的第一次争论。总之微博的态度是用户想在其他平台发布内容也可以,得自己复制粘贴过去,不能让其他平台直接从微博上抓取。

距离这场风波仅过了一个月,两家又有了冲突,这次换作今日头条采取行动了。9月10日,今日头条向用户推送信息,宣布将于近期关闭使用新浪微博登陆头条账号的服务。

接着就出了“微博霸王条款事件”。微博在今天下午4点再次作出回应,其在《内容版权权益释疑》中表示:原创内容归属于作者,而且再次提出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显然是不能允许的。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

这次“霸王条款”事件中的相关规定

怎么看都是针对第三方抓取设置的

用户可以放心了吧?

本文来源:综合自观察者网、新浪微博等

相关作者:张珩 吴羚

微信编辑: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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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17-10-08 03: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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