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新推“霸王條款”?用戶怒了……何必呢!
一直玩新浪微博的小夥伴最近遇到了問題
刷微博刷著刷著就出現了如下對話框
表示微博更新了其《微博個人信息保護政策》
用戶必須點擊“同意”按鈕方可繼續使用微博
你讓我同意還是不同意?
雖然大多數人對於這類隱私條款基本上看也不看都會選擇同意,但還是有好奇心旺盛的用戶把微博的各種使用協議、條款都研究了一遍,於是在《微博用戶服務使用協議》中發現了大問題。
根據微博條款1.3款顯示,以後用戶在微博平台上發布的一切內容,微博都將享有獨家發布平台權益,用戶隻能在微博上獨家展示,未經微博書麵允許,用戶不得自行授權第三方直接或者間接引用任何內容。
而1.5條款則說,微博用戶將無償授權微博平台法律權力,以任何法律手段追究第三方平台使用在微博上發布的內容等行為,微博將獲得所有賠償款項,同時,用戶還承諾配合微博,應微博要求積極提供文件和相關協助。
而在8.3和8.4條款中,微博表示,如果用戶違反了有關規定,那麼微博有權不通知,立即采取一切手段減輕或者消除用戶行為造成的影響,並且由用戶承擔一切損失和後果。
這難道是說,用戶在微博上發表的原創內容,包括文字、圖片、音頻等各種形式在內,都歸微博所有了?
如果被其他平台未經微博授權轉載了,用戶還得配合微博維權。至於拿到賠償?不存在的?
這下用戶不幹了
用戶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上發布的信息,版權究竟歸屬哪一方,引發廣泛討論。
“哈?我的內容微博來做主?有沒有搞錯啊~”
“我自己的孩子一生下來連撫養權都沒有了?”
尤其是攝影師和畫手們,開始擔心以後不能在微博發布原創作品了,不然都沒辦法在其他平台發布了。
微博在今天淩晨修改了某條款
重壓之下,新浪微博在今天淩晨對1.3和1.5條款進行了修訂。
修訂後的條款主要去掉了將用戶所發布內容為微博獨家所有、維權賠償歸微博所有兩個內容,然而,看上去還是很“霸王條款”。比如條款中規定了“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作家馬伯庸就提出了質疑。
馬伯庸:就是說我在微博上首發了篇文,雜誌想刊登,可如果新浪不同意,我本人點頭都沒用?
新浪微博CEO 王高飛 @來去之間 解釋說:用戶可以自己將原創內容發給第三方使用,隻是不能讓第三方在不經過微博授權的情況下直接抓取微博內容,原因是“出了違法信息,新浪不會因為沒有盡到審核責任,連帶被告”。
另外,王高飛還表示,APP抓了新浪微博的東西直接推送,也沒有審核,出了問題就是新浪背鍋。
即使如此,馬伯庸還是認為在法律上有極大的模煳空間,1.3已經明顯超出了限製“第三方抓取”的適用範圍,這才是所有人擔心的點。
這些解釋並不能讓人信服
有用戶進行了調侃......
有用戶就反駁說如果是為了免責,為何不直接加一條免責條款,而要用這樣模棱兩可的表述?
原來如此...
微博此舉,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此前與今日頭條的內容抓取衝突。
這場戰役已經打了好幾個回合
8月10日,新浪微博突然封掉了給今日頭條的接口,官方公告給出的解釋是“第三方新聞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並未授權的情況下直接抓取自媒體賬號的內容。”
由此引發了關於用戶在平台上創作的內容,其版權歸屬的第一次爭論。總之微博的態度是用戶想在其他平台發布內容也可以,得自己複製粘貼過去,不能讓其他平台直接從微博上抓取。
距離這場風波僅過了一個月,兩家又有了衝突,這次換作今日頭條采取行動了。9月10日,今日頭條向用戶推送信息,宣布將於近期關閉使用新浪微博登陸頭條賬號的服務。
接著就出了“微博霸王條款事件”。微博在今天下午4點再次作出回應,其在《內容版權權益釋疑》中表示:原創內容歸屬於作者,而且再次提出,未經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權、允許、協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發布的微博內容,顯然是不能允許的。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瀏覽等技術手段獲取內容數據的行為。
這次“霸王條款”事件中的相關規定
怎麼看都是針對第三方抓取設置的
用戶可以放心了吧?
本文來源:綜合自觀察者網、新浪微博等
相關作者:張珩 吳羚
微信編輯: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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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10-08 03: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