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說,沒錯,你是作者,但版權歸我
文 | 劉事成
創新觀察者,把脈現在,洞見未來!
誰創作的作品,版權就歸誰所有。一般情況下,這是毫無爭議的。
但新浪微博說,沒錯,你是作者,但很抱歉,版權歸我獨家所有。你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微博內容。就算你自己要用,也得我書麵同意。如果別人用了,你得無償協助我維權,一切所得歸所有。
總之,一切都是我的,我的。
鄰居兩歲的兒子和別的小孩搶玩具的時候,我也總是聽見這兩個字,“我的!我的!”那個時候,我總是會心一笑,搶不過,就喊一聲。
但碰上新浪微博,我發現,我也隻能喊一聲:著作權,我的!版權,我的!
因為我一開始使用的時候,“我已經閱讀並同意該使用條款”了,並且授權對方,修改條款的時候,可以單方麵修改,不用通知。
我們還有什麼是屬於自己的?
其實,不僅僅是新浪微博一家,其他很多互聯網產品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用戶不想接受,又不得不接受的條款,並且,已經形成行業潛規則,也極少有用戶去看條款的具體內容,因為看了也白看。
對此,網友“指揮同知”評論說:“新浪微博要完蛋了。讓你這麼牛的不是你這個平台本身,而是在上麵發布內容的作者。如果酌情分潤版權收入還可以理解,現在你要一鍋端。平台現在多了去了,微信,頭條,哪一個不比你有前途?別人換一個平台發布就是了。”
網友“兮兮了了”:“我理解的意思大概是這樣的:我和媳婦到醫院生孩子,孩子生下來。醫院說孩子要跟我姓。問它為啥,醫院說因為孩子是在我這裏生下來的啊!回頭孩子病了,你得掏錢治,保險報的錢,還是全部歸醫院所有。[笑哭][笑哭]”
如此不可思議的事,發生在一個高度文明的現代社會,是不是難以接受?其實,也不是,因為根本不用接受。
網友們常說,不作死就不會死。現在也終於明白,很多大企業是怎麼死的:不是內部出了問題,就是自己作死的。
其實,隻看到眼前的苟且,看不到遠方的詩和田野的,不止新浪微博一家,網絡小說網站早就這麼幹了。如果你去看看,就會發現,那些條款,沒有最難接受,隻有更難接受。
如果你心懷理想,單純善良,立誌筆耕不輟,文以動人,想要靠稿費收入養活自己,但你一旦簽了約,就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給賣了,當然,小命除外。
霸王條款當道,很多作者心灰意冷,不願再創作。
很多人轉行做自媒體,於是,就有了自媒體平台的繁榮。
但也有很多人轉入灰色產業,刷鑽,刷銷量,刷粉絲,刷閱讀量,以微薄的收入,苟且的活著。
這個世界在逼你變灰,少數已經變壞。
預告:
作者本月底在各大自媒體平台發布互聯網創新、創業小說,講述一個有創新異能的草根創業者,求職無門之後,捕捉到了一個全新的商業機會,然後組建團隊,成立公司,以全新的價值理念,超維的管理方式,通過運作一係列史無前例的創新項目,最後成為一個世界級互聯網巨頭的故事。敬請關注!
最後更新:2017-10-08 03: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