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705 返回首页    go 新浪 go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说,没错,你是作者,但版权归我

文 | 刘事成

创新观察者,把脉现在,洞见未来!

谁创作的作品,版权就归谁所有。一般情况下,这是毫无争议的。

但新浪微博说,没错,你是作者,但很抱歉,版权归我独家所有。你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就算你自己要用,也得我书面同意。如果别人用了,你得无偿协助我维权,一切所得归所有。

总之,一切都是我的,我的。

邻居两岁的儿子和别的小孩抢玩具的时候,我也总是听见这两个字,“我的!我的!”那个时候,我总是会心一笑,抢不过,就喊一声。

但碰上新浪微博,我发现,我也只能喊一声:着作权,我的!版权,我的!

因为我一开始使用的时候,“我已经阅读并同意该使用条款”了,并且授权对方,修改条款的时候,可以单方面修改,不用通知。

我们还有什么是属于自己的?

其实,不仅仅是新浪微博一家,其他很多互联网产品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用户不想接受,又不得不接受的条款,并且,已经形成行业潜规则,也极少有用户去看条款的具体内容,因为看了也白看。

对此,网友“指挥同知”评论说:“新浪微博要完蛋了。让你这么牛的不是你这个平台本身,而是在上面发布内容的作者。如果酌情分润版权收入还可以理解,现在你要一锅端。平台现在多了去了,微信,头条,哪一个不比你有前途?别人换一个平台发布就是了。”

网友“兮兮了了”:“我理解的意思大概是这样的:我和媳妇到医院生孩子,孩子生下来。医院说孩子要跟我姓。问它为啥,医院说因为孩子是在我这里生下来的啊!回头孩子病了,你得掏钱治,保险报的钱,还是全部归医院所有。[笑哭][笑哭]”

如此不可思议的事,发生在一个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是不是难以接受?其实,也不是,因为根本不用接受。

网友们常说,不作死就不会死。现在也终于明白,很多大企业是怎么死的:不是内部出了问题,就是自己作死的。

其实,只看到眼前的苟且,看不到远方的诗和田野的,不止新浪微博一家,网络小说网站早就这么干了。如果你去看看,就会发现,那些条款,没有最难接受,只有更难接受。

如果你心怀理想,单纯善良,立志笔耕不辍,文以动人,想要靠稿费收入养活自己,但你一旦签了约,就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卖了,当然,小命除外。

霸王条款当道,很多作者心灰意冷,不愿再创作。

很多人转行做自媒体,于是,就有了自媒体平台的繁荣。

但也有很多人转入灰色产业,刷钻,刷销量,刷粉丝,刷阅读量,以微薄的收入,苟且的活着。

这个世界在逼你变灰,少数已经变坏。

预告:

作者本月底在各大自媒体平台发布互联网创新、创业小说,讲述一个有创新异能的草根创业者,求职无门之后,捕捉到了一个全新的商业机会,然后组建团队,成立公司,以全新的价值理念,超维的管理方式,通过运作一系列史无前例的创新项目,最后成为一个世界级互联网巨头的故事。敬请关注!

最后更新:2017-10-08 03:29:18

  上一篇:go 新浪微博CFO余正钧离职
  下一篇:go 新浪微博新推“霸王条款”?用户怒了……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