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4
搜狐
UPS-阿里巴巴用户协议 - 常见问题
UPS-阿里巴巴用户协议
本服务协议双方为优比速包裹运送(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PS”)和选择使用UPS线上发货服务的阿里巴巴的用户(以下简称 “用户”或“卖家”)。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UPS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在Alibaba网站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协议签署说明
1.1 用户在Alibaba 网站上打勾选定UPS线上发货服务(“本服务”)后,本服务协议即在用户和UPS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只要用户在Alibaba 网站勾选本服务或向UPS发送货物预报信息即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并同意本服务协议与纸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UPS 按照托运时有效的《UPS 服务条款与条件》(UPS Terms & Conditions of Service),尤其是该等文件项下的责任限制条款,提供国际货代服务。UPS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其服务项目、服务条款与条件、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包括发布新规则,并将在Alibaba网站上公布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停止使用“本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Alibaba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即时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1.3 在本协议中, “阿里巴巴”指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Alibaba 网站指英文 Alibaba.com及AliExpress网站;通过Alibaba网站的交易平台出售货物的卖家和购买货物的买家,以下简称“卖家”和“买家”。
1.4 UPS将通过其各地分公司向卖家提供服务,开具发票等。本协议同时适用于UPS各地分公司。
二、 服务使用限制
2.1 此服务面向Alibaba.com及AliExpress.com上注册的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卖家”;
2.2 此服务的提供方UPS与阿里巴巴的合作仍在有效期内;
2.3 UPS对于非在Alibaba网站上成交的订单可拒绝提供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
2.4 UPS提供服务的地域范围目前开始于但未来不仅限于下述33个城市中由UPS直接提供服务的地区:北京、青岛、天津、大连、西安、郑州、沈阳、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昆山、常州、无锡、宁波、武汉、温州、成都、绍兴、南通、合肥、嘉兴、广州、深圳、厦门、福州、东莞、佛山、中山、江门、惠州、泉州、珠海。UPS不提供异地取件服务。
2.5每件包裹重量及尺寸限制:每件包裹的重量上限为70公斤;每件包裹的长度上限为270厘米;每件包裹的尺寸上限为419厘米(长+周长[(2*宽) + (2*高)])。对于超过上述重量或尺寸限制的包裹,UPS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2.6 UPS将不对禁运/限运物品提供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
"禁运/限运物品”:包括中国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流通、寄递或出口的物品,IATA组织规定的限制运输物品、危险品,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入境的物品,禁运/限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生发水、火柴、生漆、强酸、强碱等;
l 麻醉药物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等;
l 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l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金银等;
l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包括骨灰)、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未经消毒的动物器官、肢体或骨骼等;容易腐烂的物品,如:鲜肉、鲜鱼、鲜蛋、鲜水果、鲜蔬菜等;
l 活的动物;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l 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l 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邪有伤风化的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物品;
l 人民币和外币;
l 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l 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如仿冒注册品牌与商标包括但不限于纺织品、电脑零配件、图书、音像、软件等;
l 其他法律、法规随时更新或增加禁运/限运物品;
如用户与UPS就某一物品是否属于上述禁运物品存在分歧,UPS保留最终解释权。
三、物流服务和费用支付
UPS提供的物流服务为门到门的国际快递服务,详细的服务流程如下:
3.1 卖家在Alibaba网站创建物流订单并提交货物预报信息
卖家填写的货物预报信息应如实表明货物物流信息和海关申报信息的真实情况,如因填写不准确或不实造成的货物无法清关、海关罚款和所有责任,由卖家承担,由此产生的与买家之间的交易纠纷,UPS不承担任何责任。卖家应填写货物的具体名称,且此名称应能明确显示该货物的自然属性,并足以甄别其是否属于航空运输定义的危险品。
3.2 运费的计算方式(具体详见附件一测量重量和尺寸)
UPS根据以下规则确定货物所要使用的计费重量:
- “实际重量”是指包裹的重量,将包裹称重,测得数值的小数部分取下一个半公斤数。例如:测得的数值为4,即为4公斤,数值为4.5,即为4.5公斤,如测得的数值为4.25,则取4.5公斤,数值为4.75,则取5公斤。
- “体积重量”是根据货件密度,即单位体积货件的实际重量来确定的。将每个包裹的长、宽、高相乘(度量数值为非整厘米数时,将自动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厘米数)。将包裹的总体积尺寸数值除以5000得到以公斤为单位的体积重量,计算出的数值的小数部分取下一个半公斤数。(长、宽、高单位:厘米)。
- “计费重量”是指用于计算费率的重量,UPS将取实际重量及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作为包裹的计费重量。计费重量可能会大于包裹的实际重量或体积重量。
- 对于不规则的包裹,应将其当做常规长方体箱子处理。从其离中心最远点测量该包裹的长、宽、高。
- 如果在同一天寄出多件包裹给同一收件人,其运费以总运单中所包括的总重量计算。若一票货件包含多个包裹,则先取货件内每个包裹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的较大者,相加之后的总和为该票货件的总计费重量。每个UPS文件封、UPS10公斤箱以及UPS25公斤箱都被视作一个单独的货件,因此不能以一票多件包裹的方式寄给同一收件人。
3.3 卖家应将包裹的实际重量及长宽高数据提交Alibaba网站。根据卖家提供的货物信息,Alibaba网站会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费用标准自动估算卖家需要预提交的费用。卖家在确认接受该费用后,通过委托支付宝代扣的形式向UPS委托的如下收款方支付费用,并提供UPS运费发票的开票信息。
收款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4 UPS在收到Alibaba网站发送的提货指令和发货数据后,通过系统向卖家发送运单指令。卖家根据UPS发送的运单信息,打印运单(UPS的运单和卖家的出口商品发票各3份),并等待UPS的派送员上门取件。
3.5 UPS的相关站点工作人员接到取件指令,按照指令中的约定时间上门取件,并对货物和卖家提供的出口单据进行核对和安全检查。若货物的计费重量超过卖家预报填写的重量的20%的,UPS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在核对无误后,UPS的工作人员取件回UPS的操作站点。
3.6货物取回UPS的操作站点后,按照国家民航总局和机场安检的规定,UPS的工作人员将对货物进行检查,对货物进行称重和尺寸测量,并计算出货物的计费重量,并按照该计费重量实际收取运费及相关物流费用。UPS的测量系统为非人工干预的全自动测量设备,并定期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执法人员勘核与校验。若UPS实际收取的运费大于卖家向上述收款方预支付的费用,卖家应立即将差额部分支付给上述收款方。若UPS实际收取的运费小于卖家向上述收款方预支付的费用,卖家有权要求上述收款方退还多收到的部分。
3.7 如货物产生额外附加费,卖家应根据UPS附加费收费标准支付该等费用。
3.8 UPS有权将相应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债权发生转让的,UPS应及时通过Alibaba网站向卖家在Alibaba网站注册时指定的邮箱发送邮件方式通知卖家,债权转让于Alibaba网站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生效,卖家应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受让方。
3.9 在安检和称重操作完成后,UPS将安排这票货物的运输工作。相关运输状态信息将会被直接反馈到UPS的公共系统中。相关方可以登录UPS的系统或Alibaba网站对运输状态进行查询。
3.10 UPS完成货物的运输,并将货物派送给收件人。
3.11以下情况下,UPS有权拒绝取件
l 物外包装严重破损或不满足签收条件;
l 属于禁运/限运物品;
l 货物清点的件数与卖家提供的装箱单货物预报信息不符;
l 货物的计费重量预计超过卖家预报填写的重量的20%;
l 超出UPS尺寸和/或重量限制的包裹。
四、用户的义务
4.1 卖家应确保货物预报中提供的物流信息、申报信息的正确及完整性,同时应确保随货的货物中有装箱清单,以确保UPS可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4.2 卖家应确保所交付或成交的货物不属于禁运/限运物品;
4.3 卖家应根据货物订单的实际情况及时向UPS下物流订单,交付货物和支付相应的物流费用。
4.4 卖家应确保提供的收货地址准确且完整,如因收货地址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无法投递或错误投递,UPS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5卖家同意《UPS服务条款与条件》适用于其委托UPS承运的所有货物,详见www.ups.com。《UPS服务条款与条件》对UPS就卖家货物的丢失、损坏和延误所应承担的责任有所限制。《UPS服务条款与条件》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4.6 UPS建议卖家额外选择UPS的一项增值服务—帮助卖家购买快件价值保险。如果卖家不选择快件价值保险,UPS仍建议卖家为每一票货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无论如何,卖家应对其货物所投保的险种和投保金额进行独立判断。
4.7卖家应完成所有运单和其它文件的填写,包括由Alibaba网站或UPS电子商务工具自动制作的标签、运单或托运票据,其中包含“UPS服务条款与条件”的内容。卖家有义务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论是由卖家、其它方,或UPS应卖家要求完成运单和其它文件的填写,卖家均应对所填写的内容承担责任。此外,卖家在出口货物前要自行取得出口所需的各种许可证和其它政府批文。双方确认,对于各类运单和其他在快递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文件,UPS以电子数据或扫描件形式生成或保存的,与这些文件的纸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用户信息使用条款
5.1用户使用本服务,代表在Alibaba网站上输入的申报信息、发货、收货人等信息均同意阿里巴巴向UPS披露,供UPS在提供国际快递服务中使用;
5.2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UPS也会对用户相应的数据进行存储,并披露给阿里巴巴或为了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知晓上述数据的UPS员工、代理商、服务商、第三方,但UPS会保证仅用于本协议目的使用或披露。
六、UPS的赔偿规则
6.1 丢失或损坏的责任声明:
甲方用户理解并知悉,在华沙公约或CMB公约或其他任何执行或者采用上述公约的国内法适用的情况下(简称公约规则),或者其他强制性国内法律适用的情况下,UPS的责任受这些法律规则的管辖并享受根据这些规则所具有的责任限制。在公约规则或者其他国内强制性法律不适用的情况下,UPS仅根据本条款对由于自己疏于谨慎注意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除非托运人已经申报了一个较高的货物价值,UPS的责任将根据业已证明的货品价值,享有每票货品或每个托盘100美元(人身伤亡除外)赔偿责任限额的权利。
6.2 因货物数量、质量不符、申报信息不准确,或收货信息不准确、收件人拒绝收货等问题,应由卖家与买家自行处理解决,UPS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会介入买卖双方的交易纠纷过程中。
6.3 如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由于UPS的责任产生的货物损毁或丢失,则UPS将结合货物实际申报金额,在本协议及《UPS服务条款与条件》的规定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卖家,并在卖家提出理赔申请的30天内赔偿给卖家相应款项,同时买卖双方关于货物的安排由买卖双方自行商议。
6.4 UPS不对无明确证据表明由UPS造成的货物的短少或损毁进行赔偿。
6.5 卖家的任何索赔应在UPS收货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UPS提出(已由买家签收的货物必须在货物签收10天内由卖家书面形式提出,以较迟者为准),否则UPS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UPS的免责条款
7.1 UPS不对因Alibaba网站的暂时停止服务而造成的信息未及时同步给Alibaba网站及用户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责任;最后更新:2016-12-28 06: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