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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加密貨幣投資是危險而刺激的遊戲

摘要

今年以來,比特幣和其它數字加密貨幣過山車般的行情常常占據各大財經媒體的頭條。

  今年以來,比特幣和其它數字加密貨幣過山車般的行情常常占據各大財經媒體的頭條。本月還沒到月底,比特幣又暴漲130%,而8月21日另外一大數字加密貨幣,bitcoin-cash的交易量已經超過了比特幣。數字加密幣的熱潮流,不僅讓不少投機資本血脈賁張,不少普通投資者也躍躍欲試。作為投資策略的專業人士,我們也時常遇到客戶的相關問題,尤感需要認真厘清數字交易幣性質,特點以及投資風險。

  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傳統貨幣與數字加密貨幣間的關係。在信用貨幣體係下,傳統貨幣是央行-銀行體係下透過信用擴張方式創造的,因此我們在支付貨幣時移轉的是對央行或銀行的債權,貨幣是作為債權記錄的載體,因此這載體必須值得信賴、不易偽造且方便交付流通,由央行簽署發行,作為一種法律憑證。而數字加密貨幣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並不需要中央監管機構的介入。透過數學上的非對稱加密實現了去信任化,數字加密貨幣使得貨幣所有權轉移的過程中無需中介介入。

  這裏不得不簡單了解一下數字加密貨幣的技術依托—區塊鏈。區塊鏈本質上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係產生的數據塊。數字加密貨幣點對點網絡將所有的交易曆史都存儲在“區塊鏈”中,所以區塊鏈可以看作記錄著加密貨幣交易的賬本。區塊鏈是一群分散的客戶端節點,並由所有參與者組成的分布式數據庫,是對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曆史的記錄。以該技術為基礎的數字加密貨幣問世,以比特幣為代表,可以被看作一個具有吸引力的支付手段,它不僅提高了支付的速度和安全性,也降低了交易成本。

  影響數字加密貨幣定價的風險因素

  從2009年比特幣誕生以來,全球各央行及金融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的具體屬性表態各異,各國對數字加密貨幣的定性仍然存在分歧。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宣布比特幣在中國政府監管範疇內,將不被視為有效的交易結算工具,因為不具有法償性與強製性等貨幣屬性,並非真正意義的貨幣”,將其定義為特定的虛擬商品,抱持相似觀點的還有: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將比特幣定義為大宗商品,美國國內稅收署認定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為“財產”而非“貨幣”;挪威、瑞典視比特幣為商品資產,正研擬課證資本利得稅。而俄羅斯、泰國則在國內缺乏相關法規的情況下,禁用比特幣或其他虛擬貨幣。

  從貨幣的本質上看,數字加密貨幣是否滿足現代信用貨幣的要求。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加密貨幣,雖然達到了貨幣的可信、安全等流通問題,並控製了貨幣總量—大多數數字加密貨幣的供應增長按照其設計都會逐步遞減(比特幣的供應總量就是會按幾何級數遞減,並且其供應上限為2100萬枚),但在貨幣總量固定的情況下,數字加密貨幣失去了現行央行通過增減貨幣總量來對宏觀經濟實行調控的功能。而貨幣政策是大多數國家調節本國經濟的重要手段,隻要國家信用為基礎的貨幣體係還在,數字加密貨幣就無法成為一國的本位幣,更多是一種商品資產,至少在信用貨幣的體係下是如此。

  雖然數字加密貨幣作為商品資產的投資回報震撼人心,但必須看到數字加密貨幣仍處於萌芽期,尚難斷定他們到底是會在全球範圍內廣為接受,還是會最終淹沒在曆史長河中。今年八月份又有機構向美國證監會遞交發行比特幣ETF申請,在此之前曾有兩間機構分別向美國證監會遞交過比特幣ETF的上市計劃遭到拒絕,理由是作為一種交易貨幣,比特幣沒有受到任何管製,容易出現被操控或欺詐行為,投資者難以得到保障。比特幣市場合法化的進程中,波動率不斷加劇,其曆次回撤經曆反映出數字加密貨幣高度投機的特性,其最大回撤發生在2015年,幅度高達72.75%,這昭示了加密電子貨幣高度波動的特點。

  數字加密貨幣市場仍處於監管缺位的狀態,發生過多起黑客攻擊交易所的事件;2009年比特幣問世以來,已經有三分之一的比特幣交易所發生過黑客入侵事件。監管缺位和交易的匿名性意味著黑客入侵事件通常無解,而投資者的資金隻能打水漂。監管層已經開始向數字加密貨幣市場施壓,未來市場可能受到更多約束,合規的要求有可能變得更加嚴格,今後披露的要求會更高。

  數字加密貨幣的價格由供需規律決定

  每種數字加密貨幣都有特定用途,若想配置數字加密貨幣以多元化投資組合,則必須選擇那些在各類產業中有特定用途的數字加密貨幣。比如,比特幣和以太坊能夠分別解決電子支付和移動應用領域中的各類問題。以太坊是一種開源、有智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的加密貨幣以太幣,提供去中心化的虛擬機來處理點對點的合約。而以太坊所服務的智能合約,是存儲在區塊鏈上的程序,由各節點運行,需要運行程序的人支付手續費給節點的礦工或權益人。

  那些向企業提供真實價值的數字加密貨幣可能具備主要企業的支持,或者有望參與到未來的前沿項目。價值定位可以幫助指明數字加密貨幣可以提供哪些機會,不過在起步階段,配置多種數字加密貨幣的投資策略可能才是上策。

  除了投資於數字加密貨幣外,其背後的區塊鏈技術的產業鏈正逐漸成型,這其中存在大量推廣“區塊鏈”應用的項目,從底層的區塊鏈生態架構、邏輯框架與算法模式(如挖礦項目涉及的礦池提供、算力出租及礦機出售等),到應用層麵開發解決用戶實際需求的區塊鏈應用(如數字加密貨幣錢包、證明公證、資產交易等),這對數字加密貨幣技術相關企業構成利好,也可能帶來新的投資機會。

  總體而言,數字加密貨幣可以被視作另類資產的一個子類別。雖然此項另類投資有望帶來針對風險溢價的高回報,但也必須理解期間包含的風險。其中包括高度的投機性、波動率以及低流動性和監管缺位。比如各國對比特幣監管的政策變化、因為無法達成共識造成的分叉、共識機製可能被破解等風險。這些風險決定了數字加密貨幣投資從長線來看依然是一種高風險投資。

(原標題:數字加密貨幣投資是危險而刺激的遊戲)

(責任編輯:DF305)

最後更新:2017-08-24 07: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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