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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支配地位抬高價格 上海港等涉嫌壟斷被查

11月15日,國家發改委對上海港、天津港青島港、寧波舟山港等存在的,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進行了曝光。

調查中發現,港口普遍存在三方麵問題:要求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屬企業提供的服務;收取遠高於競爭性國際中轉集裝箱的裝卸作業費;向交易對象附加強製服務、不競爭條款、忠誠條款等不合理交易條件。國家發改委指出,近日相關港口企業先後進行整改。其中,僅調降裝卸作業費一項,每年可降低進出口物流成本約35億元。

上海申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喆敏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港口企業出現壟斷行為,一方麵會造成航運公司承擔更高的費用,直接造成航運公司效益減少,間接導致貨物成本拉高,最終使整個社會成本提高。另一方麵,將加大港口企業高管進行權力尋租的可能。

增加了實體經濟的負擔

2017年,全球經濟回暖,帶動集裝箱貨運需求走出低穀。數據顯示,年初至9月末,港口貨物吞吐量累計值同比增7.6%,2016年同期僅為2.2%。涉及到外貿集裝箱業務,裝卸作業費是港口的重要收入來源之一。例如,據天津港半年報顯示,今年上半年裝卸業務營業收入為26.42億元,占營業總收入的38.89%。

不過,發改委指出,調查顯示,有些港口的集裝箱業務費用出現抬價情況。

港口運輸的外貿集裝箱分為兩類:一種是以港口為出發地或者目的地的,可稱之為本地集裝箱;還有一種是在港口中轉,換船運輸至其他港口的,可稱之為國際中轉集裝箱。從成本來看,國際中轉集裝箱由於裝卸次數更多,成本相對高;本地集裝箱的成本則相對較低。但令人意外的是,本地集裝箱裝卸的收費水平顯著高於國際中轉集裝箱,中間的差距高達2~3倍。

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調查顯示,由於競爭環境和壓力不同,很多沿海港口在兩種集裝箱裝卸費用上,采取了不同的定價策略。國際中轉集裝箱雖然裝卸成本高,但由於競爭較為激烈,很多沿海港口均製定了較低的價格。而對本地集裝箱,港口麵臨的競爭約束較小,其收費水平顯著高於國際中轉集裝箱。

調查認為,這種依靠市場支配地位抬高價格的做法,增加了實體經濟的負擔,涉嫌構成《反壟斷法》禁止的不公平高價行為。

大連悅豐萬鑫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於德明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貨主的角度來說,肯定願意選擇價格更低的港口,但是由於距離等方麵的限製,綜合考慮下來有時不得不就近選擇一個港口進行運輸,一些乘機抬價的行為也就產生了。

劉喆敏指出,不可競爭的本地外貿集裝箱業務收費卻更高,最直接的就是導致商品價格被拉高,影響港口輻射區域的經濟發展。

船代等服務成港口斂財工具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采訪中注意到,談及出口貿易收費事宜,多家貿易出口企業頻頻提及貨代、船代等問題。其中,船代指的是代理與船舶有關業務的單位。而貨代,是指在流通領域專門為貨物運輸需求和運力供給者提供各種運輸服務業務的總稱。

從事鋼鐵出口生意的劉黎(化名)對記者細數道:到了港口要向船公司繳納碼頭作業費,另外還要交卸貨費、港達費、安保費等一係列費用。但是,其同時表示,“並不清楚每一項交了多少錢。貨代公司說港口要交多少錢,我就交多少錢。”

在此次調查中,船代等服務也成為港口涉嫌壟斷的項目之一。

發改委指出,調查顯示,拖輪、理貨和船代是船舶在港口進行停靠和裝卸作業時需要的一些輔助性業務,市場本來是放開的。但港口通過簽署格式合同、不開放信息端口、為不同公司劃分市場等方式,限定或者變相限定船公司隻能接受港口下屬企業提供的服務。

由於港口的限定交易行為,使得相關市場完全缺乏有效競爭,服務價格高企。以理貨為例,在南方一些港口,理貨市場已經充分競爭,集裝箱船舶理貨價格已低至5元/箱。而在一些市場競爭不充分的港口,船舶理貨價格還高達18~22元/箱,差距達3~4倍。

劉喆敏指出,《反壟斷法》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隻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隻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因此,要求船公司使用港口下屬企業提供的拖輪、理貨、船代等服務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正常情況下,船公司應當可以根據實際需求和性價比,自由選擇提供的拖輪、理貨、船代服務的企業,而非由港口企業利用其優勢地位為其指定服務商。

多個港口將下調裝卸費用

對於上述涉嫌壟斷的行為,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目前大多數港口都研究製定了整改方案。

上海港、天津港、寧波舟山港、青島港等主要港口對有關問題進行了全麵規範,大幅調降了外貿集裝箱裝卸作業費水平;唐山港、黃驊港、威海港、日照港連雲港港、北部灣港等港口也對自查出的有關問題,製定了整改措施。

據介紹,在經過2個月的調查後,國家發改委會同交通運輸部、中國港口協會於9月22日聯合召開會議,要求全國沿海39個港口都要對照此次反壟斷調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和切實整改。

對於外貿進出口集裝箱裝卸費方麵的問題,上述人士表示要合理調降。據發改委提供的數據,上海港、天津港、寧波舟山港和青島港將從2018年起下調外貿進出口集裝箱裝卸費用,下調幅度在10%~20%左右,每年可降低進出口物流成本約35億元。

以20尺重箱為例,上海港將從現有的595.5元/箱降至480元/箱,下調幅度為19.4%;天津港將從現有的530.3元/箱降至470.3元/箱,下調幅度為11.3%;寧波舟山港將從現有的620.53元/箱降至490元/箱,下調幅度為21%;青島港將從現有的575元/箱降至480元/箱,下調幅度為16.5%。

於德明認為,相對而言,相鄰港口的充分競爭,能夠降低集裝箱裝卸費被抬高的可能。比如,大連港營口港由於距離較近,企業可以通過對比價格來進行選擇,充分的競爭下,能夠減少類似抬價現象的出現。

此外,發改委表示,前述港口的整改措施還包括,將全麵開放拖輪、理貨和船代市場。港口要充分尊重船公司及其船舶代理選擇拖輪公司的自主權,為拖輪公司公平競爭創造條件。廢止關於劃分理貨市場的備忘錄或者約定,不限製任何理貨公司在港口開展業務,由船公司自主選擇理貨公司。在船代方麵,港口也將暢通渠道,允許並鼓勵船公司通過其下屬公司之外的渠道,報送船舶信息。

(原標題:依靠支配地位抬高價格 上海港等涉嫌壟斷被查)

最後更新:2017-11-16 01: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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