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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真是四十大盗?科技巨头敲响创新造假警钟
9月28日,一篇声讨阿里巴巴的文章刷了屏。
在这篇名为《在今天这个故事里,阿里巴巴就是四十大盗》的文章中,"你今天真好看"APP创始人吴亮指控阿里巴巴的健康团队、手机淘宝等部门,以合作的名义窃取和抄袭了他们的技术方案。
天猫9月29日回应称,两个项目之间是独立行为,不存在代码盗取,但天猫美妆的"智能测肤"功能的功能说明和口播文案,都确实存在抄袭行为,未来该功能将永久下线,同时对涉事员工进行了处分。
无独有偶,就在不久前,华为也刚刚有类似事件曝光。
今年8月,华为员工梁山广在内部员工论坛和技术交流网站上实名举报,称华为的Natural UI部门将国外的一个开源UI项目进行汉化后,谎称为自己的创新成果。
该举报被核实后,华为对造假人员进行了处理,任正非甚至在华为内部公开宣布,将梁山广连升两级,并"鼓励员工及各级干部讲真话"。
在中国,造假现象早已无孔不入,即使是在科技领域,创新造假同然屡见不鲜。比如前同事杨琳桦与左志坚当年报道的汉芯一号造假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但无论阿里还是华为,都是以创新能力站在世界之巅的科技巨头,却依然连接爆出创新造假丑闻,这不禁让人唏嘘。
或许,还有更多的丑闻潜藏于水下。
比如,9月29日就有母婴医疗行业的创业者声称,它们此前也曾有过与吴亮类似的遭遇,甚至接触的都是阿里健康的同一位负责人。
事实上,我们都明白,华为和阿里不可能鼓励员工进行这样的偷窃或掠夺。这种行为降低商誉带来的潜在损失,已经远大于他们的潜在收益,更何况,这两家公司还一向以内部管理严格出名。
就在前几天,跟优酷的朋友吃饭时,朋友还在感慨,因为并入了大阿里体系,今年国庆节甚至连任何价值超过两百元的礼物都不敢收。
显然,这都是个别部门甚至是个别员工的独立行为。
所以,对于很多直接批评阿里和华为的评论,我是不认可的。不能将这些个体行为,与整个公司的品牌形象粗暴地划上等号。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为什么这种恶劣的事件,会频繁在中国最顶尖的科技公司上演。
甚至于,如果不是受害者或内部员工举报,这些"创新"都已经通过了两家公司严密的内控审核机制,成功转化为产品,华为的UI项目甚至曾在内部获得奖励。
这说明,两家公司的创新体制与管理体制,都已经出现了问题。
今年三十而立的华为,已经不是当年那条"一张床垫半个家"的战狼。成为行业老大之后,早已习惯于跟随对手,再以强大执行力碾压的华为,已经进入了四顾茫然的无人区,即使任正非不断呼唤加西亚归来,不断呼唤倾听一线的炮火,但这个员工已超过17万人的巨头,依然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显露出疲态。
"华为正越来越像当年的中兴,中兴正越来越像当年的华为。"这个行业内的段子,或许能从侧面说明一些问题。
同样,今年过18岁生日的阿里,也已经从西子湖畔的"18罗汉",成长为一个员工超过7万人的庞然巨物——这还不包括它在全球范围内入股和收购的大批企业。
如今,在无数光环的背后,它们同样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通信设备、电子商务、云计算等多个行业,它们已经成为站在全中国乃至全球产业最前沿的领军者,它们需要不断寻找新的方向,开拓新的疆域,带领无数企业前进。
它们必须时刻创新,才能保持领先,这个西西弗斯式的循环将永无休止,直到它们创新乏力,被后来者超越。
但问题在于,大公司有人、有钱、有资源、有背景、有用户、有流量,什么都有,但有价值的创新,却是最难有。
创新本质上就是一个大规模试错的行为,而大公司严密的制度、复杂的关系以及冗长的流程,更是扼杀创新的天敌;反而是在市场夹缝中曲折成长起来的小团队,更容易抓住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火花。
所以,小公司最终往往成为大公司刀俎上的鱼肉。
差别在于吃相。
吃相好的大公司,用投资、用合作,用利益把小公司圈定在自己的联盟中,最后以相对温和的方式慢慢消化。
吃相差的大公司,等你做得差不多了,直接像素级抄袭,然后堆钱堆流量堆资源,直接压死你。就像早年的腾讯,如今的"四十大盗"。
前一种方式,是更多赢的选择。尤其是3Q大战之后,越来越多的大公司都已经意识到,为新入者戴上资本的金手镣,其实比野蛮的屠杀更方便,也更有效。
但在现实中,我们更多见到的,却是后一种。
因为它虽然损害了小公司的利益和大公司的商誉,但对作恶者的个体来说,却是收益更高,成本更低的利益最大化方案。
所以,连续爆发的创新造假丑闻,已经为华为、阿里乃至更多的中国科技公司敲响警钟:
你们的创新,还有多少是有问题的?在你们公司内部,又有多少敢说真话的梁山广?
这些年,中国科技创业公司的走向,已经从2C、2B一路转向了2VC、2BAT乃至2SB,希望大公司们的创新轨迹,不要再重蹈它。
作者:科技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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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17-10-08 08: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