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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秈稻期貨基本規則解讀

  一、晚秈稻期貨交割標準

  (一)交割單位及交割價格

  交割單位:20噸。

  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倉庫的散糧交貨(不含包裝物)的含稅價格。

  交割結算價為期貨交割配對日前10個交易日(含配對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二)基準交割品及替代品

  基準交割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稻穀》(GB1350-2009,以下簡稱《稻穀國標》)三等及以上等級質量指標的晚秈稻,堊白粒率≤30%且粒型(長寬比)≥2.8.

  替代品及升貼水:晚秈稻各質量指標與基準交割品差異符合以下規定的,可以通過升貼水替代交割。

  1。晚秈稻入庫時:水分≤13.5%的,足量入庫;水分>13.5%的,以13.5%為基準,水分每超0.1%,扣量0.2%。每年10月1日(含該日,下同)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入庫的晚秈稻,水分不得超過15.0%,其它時間入庫的晚秈稻水分不得超過14.5%。晚秈稻出庫時,水分≤13.5%的,足量出庫;水分>13.5%的,以13.5%為基準,水分每超0.1%,補量0.2%,由倉庫承擔。(本款僅適用於江西、湖南、湖北、安徽等主產區)

  2.1.0%<雜質≤1.5%的,入庫扣量(出庫補量)0.5%;1.5%<雜質≤2.0%的,入庫扣量(出庫補量)1.0%。

  3.30%<堊白粒率≤40%且粒型(長寬比)≥2.8的,貼水150元/噸。

  4。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入庫的晚秈稻,脂肪酸值不得高於19mg/100g(幹基),黃粒米不得高於0.3%;其它時間入庫的晚秈稻,脂肪酸值不得高於22mg/100g(幹基),黃粒米不得高於0.5%。

  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出庫的晚秈稻,脂肪酸值不得高於22mg/100g(幹基),黃粒米不得高於0.5%;其他時間出庫的晚秈稻,脂肪酸值不得高於25mg/100g(幹基),黃粒米不得高於0.7%。

  廠庫倉單出庫時,黃粒米和脂肪酸值指標按對應期間入庫標準執行。

  5。堊白粒率及粒型(長寬比)的檢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優質稻穀》(GB/T17891-1999)執行。脂肪酸值的檢驗按照《稻穀儲存品質判定規則》(GB/T20569-2006)執行。

  6。衛生檢疫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檢驗費用由貨主承擔。

  (三)晚秈稻國家標準

表一:GB1350-2009晚秈稻穀質量指標

等級出糙率/%整精米率/%雜質含量/%水分含量/%黃粒米含量/%穀外糙米含量/%互混率/%色澤、氣味
1≥79.0≥50.0≤1.0≤13.5≤1.0≤2.0≤5.0正常
2≥77.0≥47.0
3≥75.0≥44.0
4≥73.0≥41.0
5≥71.0≥38.0
等外<71.0
注:“—”為不要求。

表二:油脂稻穀國標

類別等級出糙率%≥整精米率%≥堊白粒率%≤堊白度%≤粒型(長寬比)≥不完善粒≤黃粒米≤雜質≤水分≤色澤氣味秈稻穀
秈稻穀179561012.820.5113.5正常
277542032.830.5113.5
375523052.850.5113.5

  二、晚秈稻期貨交割製度

  (一)交割方式

  根據晚秈稻現貨流通特點,晚秈稻期貨采用倉庫標準倉單交割及廠庫標準倉單交割的交割方式。

  晚秈稻倉儲和加工企業眾多,設施完善,具有較好的儲存和流通能力。中央及地方儲備糧庫、第三方商業糧庫等倉儲企業都可以常年儲存晚秈稻,加工企業則多采用邊收購、邊加工、邊向全國銷售的模式。因此,晚秈稻的儲存性和流通性均比較好,非常適於倉庫倉單交割和廠庫倉單交割。

  (二)交割布局

  晚秈稻集中分布於湖南、湖北、四川、江西和安徽等地。其中江西、湖北、湖南、安徽是晚秈稻調出量較大的地區,也是晚秈稻加工能力最大的地區,晚秈稻指定交割庫選擇在上述主產銷區,有利於晚秈稻在期、現貨市場正常流動。

圖一:晚秈稻期貨交割區域布局情況

  (三)其他

  1。交割單位:20噸

  晚秈稻期貨交割單位設置為20噸,價值適中,利於提高市場流動性,促進功能發揮。交割單位過大,將提高現貨企業的參與門檻,將交割單位和交易單位保持一致,有利於解除投資者在進入交割月前的持倉湊整顧慮。從運輸角度考慮,現貨市場主要是汽運,運量占比在80%左右,汽運單次運量為20-40噸,交割單位能靈活匹配現貨市場的大宗貿易。

  2。倉單通用

  晚秈稻升貼水項目較少,僅包括堊白粒率。為方便買方選貨、提貨,提高倉庫(廠庫)的存儲效率及安全性,晚秈稻采用通用標準倉單。

  3。倉單有效期

  晚秈稻期貨倉單有效期為一年,每年10月1日起注冊的標準倉單,應在次年9月份最後一個工作日之前全部注銷。

  三、晚秈稻期貨風險控製管理製度

  (一)保證金製度

品種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個月交割月份
上旬中旬下旬
晚秈稻5%5%10%15%20%

  對同時滿足本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規定的合約,其交易保證金按照規定交易保證金比例中的較大值收取。

  (二)限倉製度

  1。期貨公司會員不限倉

  2。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限倉規定如下:

限倉單位交易時段非期貨公司會員及客戶最大單邊持倉(手)
一般月份20000
交割月前一個月上旬中旬下旬
2000080003000
交割月份500(自然人客戶限倉為0)

  (三)漲跌停板製度

  晚秈稻期貨合約每日漲跌停板幅度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四)大客戶報告製度

  當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持有某期貨合約數量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或者交易所要求報告的,應當向交易所報告期資金、持倉等情況。根據市場風險狀況、交易所可調整持倉報告水平。

  (五)強行平倉製度

  強行平倉是指當會員、客戶違反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定時,交易所對其違規持有的相關期貨合約持倉予以平倉的強製措施。

  當會員、客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交易所有權進行強行平倉:

  1、結算準備金餘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補足的;

  2、持倉量超出其限倉規定的;

  3、進入交割月份的自然人持倉;

  4、因違規受到交易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5、根據交易所的緊急措施應予強行平倉的;

  6、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

  (六)風險警示製度

  會員或者客戶交易、持倉、資金異常,會員或客戶涉嫌違規、違約,涉及投訴等情形、交易所可以對指定的會員高管或者客戶談話提醒風險,發布風險提示函或者要求會員或者客戶報告情況,以警示和化解風險。

(責任編輯:DF010)

最後更新:2017-06-18 0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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