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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保險+期貨” 探索保障農民收入新路

  大商所談農業風險管理:

  “三農”問題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當前,我國正在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此背景下,通過農業風險管理保障糧食安全、保護農民利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近幾年,以大商所為代表的國內期貨交易所不斷探索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新模式,開辟服務“三農”新路徑。2015年,借助保險概念易於農民理解和接受、銷售渠道廣泛等優勢,大商所首創了“保險+期貨”模式,得到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糧食主產區地方政府的積極參與響應,引起社會各方的廣泛關注,2016年和201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要“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今年,大商所進一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範圍、數量和支持力度,為32個試點項目提供資金支持近7000萬元。為深入了解大商所2017年“保險+期貨”試點的具體情況和特色,期貨市場在農業風險管理中的作用,以及未來中國農業風險管理發展趨勢,期貨日報記者近日采訪了大商所副總經理朱麗紅。

  期貨日報:請你介紹一下大商所開展“保險+期貨”試點項目的背景和具體情況。

  朱麗紅:近年來,我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推進。2014年,國家取消了大豆和棉花的臨儲政策,2016年取消了玉米臨儲政策。在新的政策環境下,相關部委、地方政府一直在積極探索保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業生產的有效途徑。

  大商所作為國內主要的農產品期貨交易所,多年來始終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己任,一直關注農業政策和市場變化,堅持積極研究、努力探索期貨市場如何更好地服務農業產業發展和農業風險管理,在推進農產品市場化進程中如何更好發揮期貨市場的作用。2005年,大商所開展“千村萬戶”市場服務工程,將培訓和信息服務送到東北的糧食主產區,同時開展“公司+農戶”“期貨+訂單”試點。在這些工作的基礎上,2014年,大商所支持期貨公司在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嚐試開展了大豆、玉米場外期權試點,幫助農民防範糧食價格下跌風險。2015年,借助保險概念易於農民理解和接受、銷售渠道廣泛等優勢,大商所在場外期權試點的基礎上首創“保險+期貨”模式,保險公司以大商所玉米、雞蛋期貨價格作為目標價格和理賠價格的基準,推出了第一單玉米、雞蛋價格保險,取得了良好效果。2016年和201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連續兩年明確指出要“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

  為落實中央一號文件要求,2016年,大商所擴大了“保險+期貨”試點範圍、數量和支持力度,聯合12家期貨公司和7家保險公司在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和安徽等地共同開展了12個試點項目,累計支持資金達2000萬元,為4000多戶農民提供了價格保險服務,涉及大豆3.45萬噸、玉米16.66萬噸。12個項目中,有8個觸發了賠付條件,有效保障了農民的種糧收益。試點過程中,期貨市場起到了重要作用。試點項目中的價格保險產品全部以大商所大豆、玉米期貨合約價格作為承保和理賠依據,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得以有效運用。2017年,大商所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目前已經有32個項目獲批立項,支持資金近7000萬元。

  期貨日報:今年大商所“保險+期貨”試點項目的特點與亮點有哪些?

  朱麗紅:經過近兩年的實踐與經驗總結,我們特別高興地看到,很多參與試點的機構認真總結項目開展經驗,並開始研究借鑒國外成熟模式,以實踐為基礎,探索創新我國“保險+期貨”試點的完善路徑。在地方政府、期貨公司、保險公司、大型企業及商業銀行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下,大商所今年立項的32個試點項目呈現出更多亮點,“保險+期貨”的運行模式更為完善成熟,“保險+期貨”的外延和內涵更為豐富。

  一是參與試點機構開始嚐試“收入險”,對農民的保障力度更強。2016年以前開展的“保險+期貨”項目保障的是“價格”,如果農民的售糧價格低於保險價格,就對農民提供差價補償,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規避價格波動風險。可是,如果出現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糧食產量大幅減產時,糧食售價可能較高,但由於產量低,農民的收入仍然得不到保障。

  我們今年支持的32個“保險+期貨”項目中,有9個試點項目采取了“收入險”模式,即保障的是農民的預期收入,也就是說,當實際收入低於預期收入時,賠付農民差額部分,兼顧了農業生產中價格和產量兩個核心要素。相較於“價格險”,“收入險”提供的保障更為全麵,能更有效地滿足農民多層次風險管理需求。

  此外,為了保護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試點項目的可持續性,今年的32個試點項目全部設置了“保底”條款,承諾在項目執行時,一旦出現標的期貨合約價格與現貨價格走勢不一致,導致農民不能獲得理賠的情況,保險公司和期貨公司將以相應的方式退還保費,保證參與試點的農民不受損失。

  二是引入大型企業集團,探索打通糧食銷售渠道。今年的試點項目不止滿足於通過保險保障農民的基本收入,更是要幫助農民拓展賣糧渠道,在助力農民穩收、增收的途徑上做文章。今年,南華期貨在黑龍江開展的“大豆收入險”項目和永安期貨在吉林開展的“玉米價格險”項目、在東北地區開展的“大豆價格險”項目,分別引入了九三集團和雲天化集團這兩家大豆壓榨和糧食經營企業。在上述試點項目中,龍頭企業承諾對於投保的品種,按照事先約定的基差,農民可以自主選擇售糧的時機和價位,同時企業在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操作,鎖定基差風險。這樣一來,價格保險與糧食銷售實現了無縫對接,也將農業風險管理體係推向更高層次。

  三是引入商業銀行,依托“保險+期貨”向有融資需求的農戶發放貸款。今年,華信期貨在遼寧開展的“玉米收入險”項目引入中國銀行遼寧省分行,為農戶提供信貸服務支持。具體操作模式是,農民參與“保險+期貨”,收入得到保障,提升了農民在銀行的信用水平,銀行以此對通過信用評估、符合貸款條件、有融資需求的農戶發放貸款,可以部分解決農民購買農資的資金問題。該項目將現有的“保險+期貨”模式升級為“保險+期貨+銀行”模式,對進一步豐富金融機構服務農業產業進行了有益探索。

  四是地方政府支持力度明顯加大,為財政資金進入探索路徑。今年獲批的32個試點項目中,有2個項目獲得農業部支持,有 11個項目所在的地方政府表達了明確的支持意向。在近兩年的試點過程中,我們明顯感受到,在當前糧食市場推行的“市場定價、價補分離”新機製背景下,糧食主產區的各級政府非常渴望運用市場化工具穩定糧食生產、保護農民利益,很多地方政府正在通過各種方式主動了解、積極參與,並為“保險+期貨”試點提供配套支持資金。

  從歐美等發達國家農業保障體係的建設經驗看,中央政府在農業風險管理中起主導作用,也是農業資金支持的主要供給方。我國地方政府深度介入“保險+期貨”試點開展過程,對試點提供資金支持,有助於為將來在試點中引入中央財政資金摸索新路。

  期貨日報:國際上成熟的農業風險管理模式是怎樣的,有哪些值得我國借鑒的經驗?

  朱麗紅:前段時間,大商所在北京舉辦了“國際農業風險管理論壇”,邀請境外農業風險管理專家交流經驗。美國是世界農業風險管理強國,經過近80年的探索,已經構建了“以收入保險保障農民基本收入,以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的運用來促進農民增收”的農業風險管理格局。美國農業風險管理體係由政府引導和市場化運作共同構成:政府發揮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主導推動聯邦作物保險計劃,通過補貼保費的方式為美國農民提供有效的農業保險產品,保證農民的基本收入;市場化運作則主要體現在充分利用期貨市場,以期貨遠期價格發現功能引導農民調整種植結構,以期貨套期保值功能保證農民可以確定遠期銷售價格,獲得預期收入。

  在聯邦作物保險計劃中,以期貨價格作為定價依據的收入險是主力軍,有效保障了農民基本收入。在此基礎上,美國農民廣泛地參與期貨市場,以期貨價格指導生產,通過套期保值、基差貿易、買賣期權等方式來獲得較好的售糧收益。期貨市場的定價功能和風險管理功能,在美國的農業風險管理體係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可以說,美國農業風險管理體係的實現與成熟,得益於其完善的期貨市場。

  美國聯邦作物保險項目自1938年創立至今曆經了近80年的摸索,不斷試錯,時至今日仍在不斷探索和完善。其“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結構模式,以及基於完善的期貨市場構建的農業風險管理體係值得我們借鑒。

  期貨日報:根據國際經驗,在我國農業風險管理體係建立過程中,期貨市場能起到哪些作用?

  朱麗紅: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成熟經驗表明,在農業風險管理體係中,期貨市場是必不可少的基礎條件。期貨市場在農業風險管理方麵主要有兩大作用:

  一是期貨市場為農業保險提供定價基準。在農業風險管理體係中,政府和保險公司是業務運作的主體,在保險產品設計和保費確定的過程中,期貨市場起到了核心的定價作用。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使期貨價格能夠理性、客觀地反映市場預期,為農業保險產品提供定價基準和科學合理的定價依據。

  在美國,公開、透明、有效的期貨價格是美國保險公司承保理賠的依據,也是各險種得以順利運行的基礎。特別是在收入險等產品設計中,保證農民種糧收入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作物的預期價格和實際價格,二者的確定均以期貨價格為基礎。

  二是在糧食銷售環節,期貨市場提供風險管理工具。農業保險是在農民種糧收入較預期收入減少時賠付差額的部分,也就是保證農民的基本收入。在此基礎上,如何讓農民的糧食賣得出、賣得好才是決定農民種糧總收入穩定和合理增長的關鍵。

  從美國農業風險管理的經驗看,確保農民種糧收入穩定增長的主角是大型糧食企業,主戰場是期貨市場。大型糧食企業為農民提供了銷路保障,並通過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規避經營風險。沒有期貨市場,農業風險管理就無從談起,在這個過程中,期貨市場是農業風險管理得以實現的關鍵所在。此外,在這個體係中,由於保險和期貨為農民提供了收入保障,大大提升了農民的信用水平,銀行為此可以向農民提供融資支持,形成了一個保險、期貨、銀行等多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良好的農業金融生態。

  期貨日報:大商所在服務“三農”、構建農業風險管理體係方麵有哪些發展思路?

  朱麗紅:結合美國等國家在農業風險管理方麵的先進經驗,以及近年來我國期貨市場在“保險+期貨”試點方麵的有益探索,未來大商所將在繼續穩步擴大“保險+期貨”項目試點的基礎上,吸引更多的大型糧食企業加入,為農民售糧探索新路,最終將推出一個涵蓋“保險+期貨”、場外期權等多種形式,期貨公司、保險公司、銀行等多類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綜合性的農民種糧收入保障計劃。在這個計劃中,既有對農民種糧基本收入的保障,也有幫助農民通過種糧實現穩收、增收的路徑;既能對臨儲政策起到較好的替代作用,也能有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我國是農業大國,“三農”工作是重中之重,保護農民種糧收益、實現糧食穩產增收的需要十分迫切。我們正在積極推動更多的期貨公司、保險公司、銀行及大型糧食企業加入進來,共同探討設計一套能從根本上保障農民種糧收入的一攬子計劃,從而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業風險管理體係,更好地服務於我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順利推進。

(責任編輯:DF306)

最後更新:2017-07-24 09: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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