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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限製一名投資者在鎳期貨上開倉一個月

  上期所11月15日發布公告稱,伊某某11月15日在鎳期貨1805合約上頻繁報撤單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其交易行為違反了《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監控暫行規定(修訂案)》。根據有關規定,上期所決定對該客戶采取限製其在鎳期貨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責任編輯:DF306)

最後更新:2017-11-16 08: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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