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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版權協議引發大爭論 用戶斥其無恥

互聯網平台的霸王條款在用戶的強烈抵觸麵前能撐多久?

強占版權吃相太難看?

近日,網友們發現新浪微博平台的《微博服務使用協議》中,規定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信息,將不可撤銷地授權微博平台作為微博內容的獨家發布平台,用戶所發表的微博內容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獨家展示。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微博內容。

說得直白一點,這個協議的意思就是,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原創內容,都歸新浪微博所有。

不僅如此,微博還要用戶做“選擇”:要麼同意我的協議,將原創內容的版權歸屬於我,要麼就不能使用微博產品。

首先我們看看新浪微博 9 月 15 日的《微博服務使用協議》主要都說了什麼,讓用戶們反應如此強烈:

第一,自己的東西,自己不能再另行發布、轉發、授權;但是新浪微博可以。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不論微博內容是否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可保護客體,用戶同意不可撤銷地授權微博平台作為微博內容的獨家發布平台,用戶所發表的微博內容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獨家展示。

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微博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發表、複製、轉載、更改、引用、鏈接、下載、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內容等。

第二,如果用戶在微博發布的內容被第三方抓取了,維權所得歸微博獨家所有,用戶得不到賠償,還要配合微博提供證據。

原創內容到底歸用戶還是歸平台?

此事經過微博的轉發和用戶之間的討論,迅速引起了很多用戶尤其是內容創作用戶的關注,我們都知道,新浪微博之所以成為一個成功的社交分享平台,就是因為它上麵產生了很多非常有質量的原創內容,在內容為王,消費者普遍願意為內容付費的時代背景下,許多原創內容都為這個平台帶來了不費的經濟價值。眾多自由創作人(比如寫手、畫手)的內容,同時又為這個平台維持了比較高的用戶粘度。

但是在這個時候,一個看起來非常不合理的《微博服務使用協議》讓一切都變得搖搖欲墜,到今天上午為止,有一些原創用戶表示在該協議徹底修改之前,將隻發布廣告,不再發布其他原創內容。而更多的用戶,包括新浪微博簽約的自媒體人都紛紛發聲,認為新浪微博這個版權協議簡直是無恥之極。

首先它規定的權利義務嚴重不平等,用戶隻要在平台上創作,內容就全歸平台所有,著作權基礎上的財產權被分割,但平台卻無需支付給用戶半分錢的授權費用,也不用承擔對用戶的相關責任。從性質來說就已經違背了平等原則,普通人摸著良心都知道這麼幹不行。

其次這個協議即便符合了起碼的公平,但著作權歸屬是一個強行性附屬,誰創作誰所有,如果要委托創作、授權的花,需要正式簽訂版權協議。而新浪微博的服務協議顯然是個格式合同,即便用戶選擇了“同意”,也不代表所有條款都具有法律效力,顯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銷的,自始無效。

新浪回應:主要防競爭對手

今天(16 日)上午,新浪微博官方發出關於微博內容版權歸屬的說明,該說明對協議做了擬定修改。

說明中表示,1.3 1.5 兩條款內容(也就是用戶意見最大的兩條)為《微博用戶服務使用協議》既有條款,而並非本次《微博個人信息保護政策》彈窗中所公示並要求用戶同意的新增內容。

1.3 1.5 兩條款內容擬修訂為:

1.3 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微博內容即指用戶在微博上已發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發表、複製、轉載、更改、引用、鏈接、下載、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內容等。

1.5 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義就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私自複製、使用、編輯、抄襲、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發布微博內容等行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訴訟等必要的維權措施。

微博用戶對自身擁有完全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內容是可以合法使用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官方也不會真的傻到“你在我平台發一條內容版權就歸我”這種智障程度。

新浪微博這個條款主要針對的是誰呢?說明中最後一段解釋道:所有未經用戶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擅自直接抓取用戶已經在微博平台上發布的內容的行為均屬於不正當競爭。微博為維護自身權益,將采取各種手段避免遭受不正當競爭的影響。

這裏有一個例子。2017 年 8 月 10 日,新浪微博官方公布了一則社區公告,稱某第三方新聞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並未授權的情況下直接從微博抓取自媒體賬號的內容,鑒於其行為性質嚴重,微博先行暫停了第三方接口,並表示將會依法維權。這個公告所針對的第三方新聞平台正是近來風頭正勁的《今日頭條》。

所以這個協議主要是防第三方的不正當競爭,本意不是用來限製用戶的,至於協議為什麼寫得這麼不清不楚爭論點眾多,大概就是他們法務的水平問題了。

重視版權 請從公平開始

盡管《微博服務使用協議》對普通用戶可能沒有實質影響,對簽約自媒體人的影響也不大,隻是讓簽約內容在法規、協議的約束和保護框架內。但這次微博平台被激起的網民之怒,倒讓大家知道了現在“版權”一詞到底有多敏感。

而新浪微博以版權手段防止第三方侵權的同時,對用戶個人的原始著作權就相對輕視了,如網友所說:“談什麼版權?微博上麵擅自修改、複製內容最猖獗的,不就是那些營銷號嗎?”

的確站在用戶的角度看,新浪微博不管針對的是誰,這個協議都存在不公平不合理之處。群眾吃瓜歸吃瓜,也不代表都是傻瓜。想讓用戶不瞎想,首先得把要說的話明白無誤地說清楚,而不是趁亂蒙混用戶,更不能隻講權利,不講義務。

最後更新:2017-10-08 03: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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