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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
今日頭條連陷侵權糾紛 搜狐訴其擅自刊登文章
摘要:
8月17日,搜狐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今日頭條的所有人和經營者字節跳動訴至法院。
8月17日,北京搜狐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搜狐)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今日頭條的所有人和經營者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字節跳動)訴至法院。
搜狐方麵認為,今日頭條全文刊登原告的原創作品,該行為對搜狐的著作權造成侵權,給搜狐帶來經濟損失。搜狐請求判今日頭條的所有人和字節跳動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搜狐經濟損失以及合理費用共計35萬元。
事實上,今年4月,騰訊、搜狐因今日頭條涉嫌侵犯其所屬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就已對今日頭條提出訴訟。
近年來,今日頭條多次因版權問題陷入糾紛。8月11日,北京時間發布官方微博稱,今日頭條等部分平台及營利性機構未經北京時間書麵授權,擅自轉載“時間視頻”的作品,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8月10日,微博因今日頭條涉嫌非法抓取微博用戶數據暫停第三方接口,並稱如出現違反第三方協議的行為,會依法維權;2016年11月7日,北京博天恒業廣告有限公司因認為今日頭條侵犯了自己的“頭條”商標專用權,將其訴至法院,索賠1億餘元;自2014年,《廣州日報》、《新京報》、《楚天都市報》、21世紀網等都提出過今日頭條侵犯自身版權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25日鳳凰新聞認為今日頭條“不正當競爭”,惡意劫持其流量,將其訴至法院,並索賠2千萬元。
最後更新:2017-08-20 00: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