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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 寶 網
淘寶網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規範
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規範本規範規定了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的定義、服務類目和產品、買家的投訴條件和投訴流程、賣家的義務和違規處理以及賣家退出此服務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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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
(買家在購買“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覆蓋的產品之前,以及提出投訴前,應仔細閱讀並接受本規範的所有內容。賣家在申請“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之前,應仔細閱讀並接受本規範 。一旦賣家申請該服務,則默認為確認並接受本規範所有內容。)
如買家針對參與“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的賣家向淘寶網提出賠付申請,則淘寶網有權以普通人身份對交易雙方提交的證明資料進行表麵審核,並依據該資料做出判斷。交易雙方應保證其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因提交的資料導致淘寶網判斷錯誤造成損害,淘寶網不承擔任何責任。
“先行賠付”的定義:當淘寶網買家與簽訂“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的賣家通過支付寶服務進行交易後,若因該交易導致買家權益受損,且在買家直接要求賣家處理未果的情況下,買家有權在交易成功後向淘寶發起針對賣家的投訴,並提出賠付申請。當淘寶根據相關規範判定買家賠付申請成立,則有權通知支付寶公司自賣家的支付寶賬戶直接扣除相應金額款項賠付給買家。
本規範 所定義之服務在網站其它地方可能以“30天維修”的簡述出現。
一、“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的責任承擔者和定義
1. 賣方是本規範規定的服務的唯一責任人。淘寶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是責任者,若某個賣家保證金被用完或餘額不足時,淘寶可停止處理與該賣家有關的投訴,而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本規範 所述的所有投訴、賠償,都是指對賣家的投訴、由賣家唯一承擔責任的賠償。
2. “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是指接受本規範、使用淘寶的C2C平台技術服務達成如下產品的交易的賣家(在本規範中簡稱“賣家”),按本規範規定,提供的如下服務:
在淘寶網的買家使用支付寶服務,購買接受本規範的賣家銷售的下列商品的交易成功後30天內,賣家應向買家無條件提供免費維修服務,否則買家有權在確認賣家不提供該服務後的15天內,按本規範向淘寶提出對該賣家的投訴,並在符合本規範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在如下所述的保證金有剩餘的前提下,請求淘寶使用該剩餘保證金按本規範解決投訴。
二、支持“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的類目和產品包括:
全新-電腦硬件/顯示器/電腦周邊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數碼相機/單反相機/攝像機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3C數碼配件市場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電玩/配件/遊戲/攻略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台式機/一體機/服務器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元
全新-閃存卡/U盤/存儲/移動硬盤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辦公設備/耗材/相關服務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電子詞典/電紙書/文化用品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 MP3/MP4/iPod/錄音筆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手機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筆記本電腦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廚房電器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生活電器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影音電器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平板電腦/MID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個人護理/保健/按摩器材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全新-汽車/用品/配件/改裝/摩托類目產品,保證金金額2000元
注明:屏幕、顯示器、鏡頭產品以及產品的屏幕、顯示器、鏡頭,不在“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範圍內。
三、買家提出“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投訴的條件
1. 買家提出投訴所指向的賣家已加入“消費者保障服務”並接受本規範、承諾提供“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
2. 在有關交易成功後30天內,買家已要求賣家提供維修服務而被賣家拒絕,或無法聯係到該賣家,或賣家中斷其經營或服務,或賣家未能有效解決修理問題的;
3. 買家提出投訴應在交易成功後45天內;
4. 買家的投訴在形式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淘寶網相關規範的規定;
5. 買家同意,投訴期望獲得的賣家賠償的金額以賣家被凍結的保證金與產品的售價兩者中較小者為限;
6. 買家提出的投訴所涉的商品屬於本規範第二條規定之條件;
7. 至買家在投訴之時,所涉及的商品未曾被拆過機;
8. 同意投訴處理過程中涉及運費由買方承擔一半。
四、“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投訴流程
1. 在滿足本規範各項前提下,買家可在“我的淘寶-已買到的寶貝”頁麵通過"投訴維權"通道向淘寶發起“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投訴;
2. 在收到買家上述投訴後,淘寶有權根據協調情況要求交易雙方提供必要證明,並確認及判定;
3. 若淘寶根據相關規範判定買家“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投訴成立,則有權通知支付寶公司從賣家的支付寶賬戶直接扣除相應金額款項先行賠付給買家。
五、賣家義務及違規處理
1. 賣家若承諾參加“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則必須按本規範提供服務,並嚴格遵守;
2. 淘寶處理買家的“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投訴時,賣家需積極配合,並根據淘寶要求提供相關證明;
3. 賣家應在首次收到買家回寄寶貝的30天內完成維修服務並寄出,且期間累計維修次數不超過1次;若時間超過30天或累計維修次數達到1次仍未完成維修服務(即相關寶貝仍存在故障,買方無法正常使用),則賣家應當為買家退換貨;
4. 當淘寶使用保證金強製賣家履行其“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即視為賣家違規,淘寶有權給予賣家相應處罰;
5. 賣家同意投訴處理過程中涉及運費由賣方承擔一半。
六、賣家加入“數碼家電30天維修”服務標準
申請加入“數碼家電30天維修”服務的賣家,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服務前一個自然月內,消保被投訴筆數小於5筆;
2.申請服務前一個自然月內,退款客服介入筆數占支付寶交易筆數的比例,低於當月在社區公布的同行業平均值;
3虛擬物品信用占比低於5%;
4.從未因出售禁售品而被處罰。
七、賣家退出“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流程
1. 賣家可以在“賣家中心-消費者保障服務”頁麵申請退出“數碼與家電30天維修”服務,淘寶收到該申請後,賣家即退出本服務項目;淘寶也可以隨時要求賣家退出上述服務。
賣家退出上述服務後2個月後,才可以要求將其剩餘的保證金解凍,但若由於賣家參與其它的消費者保障計劃,或因為與淘寶或支付寶公司的協議而應繼續凍結該保證金的,則該保證金繼續應由淘寶及/支付寶公司保持凍結狀態。賣家並對被淘寶、支付寶公司使用的部分不要求返還。
2. 賣家在退出本服務項目前發生的交易導致的投訴,淘寶有權按照本規範的規定進行處理。
最後更新:2012-05-16 2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