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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獸
東吳如寧心e終身壽險D款(萬能型) - 服務大廳 - 支付寶
東吳人壽招財寶產品相關FAQ 1、 關於收益問題
答:親,淘寶上購買我司產品並成功付款後,次日開始計息,第11天顯示預期收益情況。
舉例如下:
購買時間 | 生效時間 | 開始計息時間 | 預期收益顯示時間 |
5月12日 | 5月13日 | 5月13日 | 5月23日 |
2、 關於退保手續費
答:親,我們這次推出的產品是終身壽險(萬能型),親可以終身持有。如親中途選擇退保,按照條款規定可能會收取一定手續費,具體情況如下:
退保時間 | 退保手續費 | 資金到賬時間 | 說明 |
0-10天(猶豫期內) | 0% | T+1 | 1、 T為工作日。 2、退保當日不計算收益。 |
11天至1年 | 5% | ||
1年+1天及以後 | 0% |
3、 投保案例演示
用戶一次性投保10萬元
東吳如寧心e終身壽險D款(萬能型) | |||
持有時間 | 賬戶價值 | 賬戶價值(取出金額) | 身故賠付金額 |
一年+1天 | 106,518.38 | 106,518.38 | 111,844.30 |
2年 | 113,422.50 | 113,422.50 | 119,093.63 |
3年 | 120,794.96 | 120,794.96 | 126,834.71 |
注:本利益演示基於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設,不代表本公司的曆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實際保單賬戶價值可能低於該利益演示水平。 |
4、其他問題的谘詢方式
答:親,小二隻是列舉了一些常見問題,親可能還有很多具體問題要了解。
不要急,請在淘寶首頁店鋪中搜索東吳人壽官方旗艦店,
找到在線旺旺就可以谘詢,小二在此恭候您的光臨。
投保提示書
尊敬的客戶:
您好,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被保險人發生死亡、傷殘、疾病等風險事故時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人身保險具有保障和長期儲蓄功能,可以用於為人們的生活進行長期財務規劃。為幫助您更好地認識和購買人身保險產品,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中國保監會請您在填寫投保單之前認真閱讀以下內容:
一、請您確認保險機構和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
請您從持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或《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的合法機構或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展業證書》的銷售人員處辦理保險業務。如需要查詢銷售人員的銷售資格,您可以要求銷售人員告知具體查詢方式,或登錄保險中介監管信息係統查詢(網址:https://iir.circ.gov.cn)。
二、請您根據實際保險需求和支付能力選擇人身保險產品
請您根據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經濟實力等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身需求的保險產品。多數人身保險產品期限較長,如果需要分期交納保費,請您充分考慮是否有足夠、穩定的財力長期支付保費,不按時交費可能會影響您的權益。建議您使用銀行劃賬等非現金方式交納保費。
三、請您詳細了解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
請您不要將保險產品的廣告、公告、招貼畫等宣傳材料視同為保險合同,應當要求銷售人員向您提供相關保險產品的條款。請您認真閱讀條款內容,重點關注保險責任、責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險人權利和義務、免賠額或免賠率的計算、申請賠款的手續、退保相關約定、費用扣除、產品期限等內容。您若對條款內容有疑問,您可以要求銷售人員進行解釋。
四、請您了解“猶豫期”的有關約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一般有猶豫期(投保人、被保險人收到保單並書麵簽收日起10日內)的有關約定。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在猶豫期內,您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但應退還保單,保險公司除扣除不超過10元的成本費以外,應退還您全部保費並不得對此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五、“猶豫期”後解除保險合同請您慎重
若您在猶豫期過後解除保險合同,您會有一定的損失。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現金價值表附在正式保險合同之中,您若存在疑問,可要求保險公司予以解釋)。
六、請您充分認識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萬能保險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風險和特點
(1)如果您選擇購買分紅保險產品,請您注意以下事項:分紅水平主要取決於保險公司的實際經營成果。如果實際經營成果優於定價假設,保險公司才會將部分盈餘分配給您。如果實際經營成果差於定價假設,保險公司可能不會派發紅利。產品說明書或保險利益測算書中關於未來保險合同利益的預測是基於公司精算假設,不能理解為對未來的預期,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2)如果您選擇購買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請您注意以下事項:您應當詳細了解投資連結保險的費用扣除情況,包括初始費用、買入賣出差價、死亡風險保險費、保單管理費、資產管理費、手續費、退保費用等。您應當要求銷售人員將投資連結保險賬戶價值的詳細計算方法對您進行解釋。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投資回報具有不確定性,投資風險完全由您承擔。產品說明書或保險利益測算書中關於未來保險合同利益的預測是基於公司精算假設,不能理解為對未來的預期,實際投資可能贏利或出現虧損。如果您選擇靈活交費方式的,您應當要求銷售人員將您停止交費可能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對您進行解釋。
(3)如果您選擇購買萬能保險產品,請您注意以下事項:萬能保險產品通常有最低保證利率的約定,最低保證利率僅針對投資賬戶中資金。您應當詳細了解萬能保險的費用扣除情況,包括初始費用、死亡風險保險費、保單管理費、手續費、退保費用等。您應當要求銷售人員將萬能保險賬戶價值的詳細計算方法對您進行解釋。萬能保險產品的投資回報具有不確定性,您要承擔部分投資風險。保險公司每月公布的結算利率隻能代表一個月的投資情況,不能理解為對全年的預期,結算利率僅針對投資賬戶中的資金,不針對全部保險費。產品說明書或保險利益測算書中關於未來保險合同利益的預測是基於公司精算假設,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不能理解為對未來的預期。如果您選擇靈活交費方式的,您應當要求銷售人員將您停止交費可能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對您進行解釋。
七、請您正確認識人身保險新型產品與其他金融產品
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萬能保險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兼具保險保障功能和投資功能,不同保險產品對於保障功能和投資功能側重不同,但本質上屬於保險產品,產品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您不宜將人身保險新型產品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金融產品進行片麵比較,更不要僅把它作為銀行存款的替代品。
八、選擇健康保險產品時請您注意產品特性和條款具體約定
健康保險產品是具有較強風險保障功能的產品,既有定額給付性質的,也有費用補償性質的。定額給付性質的健康保險按約定給付保險金,與被保險人是否獲得其他醫療費用補償無關;對於費用補償性質的健康保險,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可能會相應扣除被保險人從其他渠道所獲的醫療費用補償。請您注意條款中是否有免賠額或賠付比例的約定、是否有疾病觀察期約定。如果保險公司以附加險形式銷售無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產品,請您注意附加健康保險的保險期限應不小於主險保險期限。
九、為未成年子女選擇保險產品時保險金額應適當
如果您為未成年子女購買保險產品,因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總和應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防止道德風險;同時,從整個家庭看,父母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和支柱,以父母為被保險人購買保險,可以使整個家庭獲得更加全麵的保險保障。
十、請您如實填寫投保資料、如實告知有關情況並親筆簽名
我國《保險法》對投保人的如實告知行為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投保時,您填寫的投保單應當屬實;對於銷售人員詢問的有關被保險人的問題,您也應當如實回答,否則可能影響您和被保險人的權益。為了有效保障自身權益,請您在投保提示書、投保單等相關文件親筆簽名。
十一、請您配合保險公司做好客戶回訪工作
我公司按規定開展客戶回訪工作,一般通過電話、信函和上門回訪等形式進行。為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您應對回訪問題進行如實答複,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立即提出,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詳細解釋。請您投保時準確、完整填寫家庭住址、郵編、常用聯係電話等個人信息,以便保險公司能夠對您及時回訪。
十二、請您注意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如果您發現銷售人員在保險銷售過程中存在誤導銷售行為,或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犯,請注意保留書麵證據或其他證據,可向我公司反映;也可以向當地保監局(或保險行業協會)投訴;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江蘇保監局網站:https://jiangsu.circ.gov.cn 電話:025-86793900
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網站:https://www.jia.org.cn 電話:025-84791449、84791911
東吳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全國統一客服專線:4008256789
聲明:本人已經全部閱讀並且了解以上內容。
投保人簽字: 日期:
東吳如寧心e終身壽險D款(萬能型)條款
在本條款中,“您”指投保人,“我們”、“本公司”均指東吳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您與我們的合同
1.1 保險合同構成: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保險條款、投保單,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批單和其他書麵協議共同構成。
1.2 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您提出保險申請、我們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們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開始生效,具體生效日以保險單所載的日期為準。
保單周年日、保單年度(見9.1)、保單月度和保單滿期日均以該日期計算。如當月無對應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後一日作為對應日。
1.3 投保年齡:指您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齡範圍為18至75周歲(見9.2)。
1.4 猶豫期:自您簽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合同,如果您認為本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我們將無息退還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險費。
解除本合同時,您需要填寫申請書,並提供您的保險合同及有效身份證件(見9.3)。自我們收到您解除合同的書麵申請時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們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
2、我們提供的保障
2.1 保險期間: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被保險人終身,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時止。
2.2 保險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承擔如下保險責任:
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身故,我們按被保險人身故之日(見9.4)保單賬戶價值的105%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2.3 責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製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複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見9.5);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見9.6),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見9.7),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見9.8)的機動車;
(6)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我們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退還被保險人身故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我們向您退還被保險人身故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
3、如何申請領取保險金
3.1 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多人時,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果沒有確定份額,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並書麵通知我們,我們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麵通知後,在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附貼批單,變更自我們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者附貼批單之日起產生效力。
您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必須經過被保險人同意。
被保險人身故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確定身故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3.2 保險事故通知: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後應當在10日內通知我們。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我們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我們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或者雖未及時通知但不影響我們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險金申請:在申請保險金時,請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身故保險金申請 在申請身故保險金時,申請人須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
(2)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
(4)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時,必須提供可證明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文件。
以上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我們將及時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3.4 保險金給付: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合同約定的證明和資料後,將在5日內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在30日內作出核定,但因第三方責任或其他非我們的責任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金額無法確定的除外。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我們在與受益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
我們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我們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內向受益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我們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將支付相應的差額。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被保險人失蹤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們以法院判決宣告死亡之日作為被保險人的死亡時間,按本合同的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如果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後重新出現,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重新出現後30日內向我們退還已支付的保險金,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確定。
3.5 訴訟時效:受益人向我們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5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4、如何支付保險費
4.1 保險費的支付:本合同保險費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您支付的保險費金額不得低於我們規定的保險費最低限額。
5、 賬戶的運作管理
5.1 萬能賬戶:為履行萬能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我們根據保險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萬能保險設立萬能賬戶,賬戶資產的投資組合及運作方式由我們決定。
5.2 保單賬戶:為了明確您和被保險人的權益,管理每張保險單下的交費、利息等信息,我們在本合同項下設立保單賬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每年向您寄送保單狀態報告,告知賬戶具體情況。
5.3 賬戶價值計算: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保單賬戶價值按如下方法計算:
(1) 保單賬戶建立時,保單賬戶價值為零。您支付躉交保險費後,保單賬戶價值按您支付的躉交保險費等額增加;
(2) 每月結算保單賬戶利息後,保單賬戶價值按結算的保單賬戶利息等額增加;
(3) 每個保單年度期滿後的首個結算日,按保證利率計算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後,如果保單賬戶價值低於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則將保單賬戶價值調升至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
(4) 如果您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在我們收到您的部分領取申請書後,保單賬戶價值按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等額減少;
(5) 如果有其他約定的影響保單賬戶價值的情形,保單賬戶價值按約定增加或減少。
5.4 結算利率:結算利率用於計算在結算期間末本合同項下保單賬戶價值在結算期間累計的利息。每月1日為結算日。我們根據中國保險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結合萬能賬戶的實際投資運作狀況,確定上個月的結算利率,並在結算日起6個工作日內公布。每月公布的結算利率為日利率,保證不低於零。
在符合中國保險監管機構相關規定的條件下,我們有權更改結算利率的確定頻率。
5.5 保單賬戶利息:保單賬戶利息在每月結算日零時或本合同終止時結算。我們按本合同每日24時的保單賬戶價值與日利率計算當日保單賬戶利息,並按計息日數加總得出結算時保單賬戶利息。
在結算日零時結算的,計息日數為本合同上個月的實際經過日數,日利率為公布的結算利率;在本合同終止時結算的,計息日數為本合同當月的實際經過日數,日利率為本合同上期公布的結算利率對應的日利率。
5.6 保證利率:保證利率指本合同保單賬戶價值的最低年結算利率,我們對每月的結算利率不作保證。
本合同前3個保單年度的保證利率為年利率2.5%。從第4個保單年度開始,在符合中國保險監管機構相關規定的條件下,我們有權在每個保單年度對保證利率進行調整。
5.7 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本合同的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在每個保單年度期滿日後的首個結算日(若該結算日為本合同生效對應日,則順延到下個結算日)零時計算。
如果保單賬戶價值小於根據保證利率計算的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我們將保單賬戶價值調升至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
根據保證利率計算的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是假設當年的結算利率均等於保證利率對應的日利率計算得到的保單賬戶價值。
5.8 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本合同有效期內,您在猶豫期後可以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但需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 被保險人當時未發生保險事故;
(2) 每次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最低為1000元,領取後的保單賬戶價值不應低於1000元。
您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時,須填寫部分領取申請書,並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 保險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我們在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向您給付扣除部分領取手續費後的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
部分領取手續費等於您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的一定比例。部分領取手續費收取比例如下表所示:
保單年度 | 第1年 | 第2年及以後 |
手續費收取比例 | 5% | 0% |
5.9 退保費用:退保費用為您申請解除本合同(即退保)時我們收取的費用。您申請解除本合同的,退保費用等於我們接到您解除本合同書麵申請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的一定比例。退保費用收取比例如下表所示:
保單年度 | 第1年 | 第2年及以後 |
退保費用收取比例 | 5% | 0% |
6、現金價值權益
6.1 現金價值:本合同的現金價值等於保單賬戶價值扣除相應的退保費用後的餘額。
7、如何解除保險合同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續及風險:如您在猶豫期後申請解除本合同,請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並向我們提供下列資料:
(1)保險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自我們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起,本合同終止。我們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向您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您在猶豫期後解除合同會遭受一定損失。
8、其他需要關注的事項
8.1 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訂立本合同時,我們應向您說明本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條款中免除我們責任的條款,我們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麵或者口頭形式向您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我們就您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您應當如實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我們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我們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如果您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我們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您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我們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我們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8.2 我們合同解除權的限製:前條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我們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30日不行使而消滅。自本合同成立或複效之日起超過2年的,我們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我們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8.3 年齡錯誤:您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與有效身份證件相符的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投保年齡限製的,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前我們有權解除合同,並向您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我們行使合同解除權適用“我們合同解除權的限製”的規定。
8.4 合同內容變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您與我們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內容。變更本合同內容的,應當由我們在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附貼批單,或由您與我們訂立書麵的變更協議。
8.5 聯係方式變更: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您的住所、通訊地址或電話等聯係方式變更時,請及時以書麵形式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們。若您未以書麵形式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們,我們按本合同載明的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送達給您。
8.6 爭議處理: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約定時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9、釋義
9.1 保單年度:指從保險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對應日零時起至下一年度保險合同生效對應日零時止的期間為一個保單年度。
9.2 周歲:指按有效身份證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的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為零周歲,每經過一年增加一歲,不足一年的不計。
9.3 有效身份證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證明其身份的證件,如:居民身份證、按規定可使用的有效護照、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等證件。
9.4 身故之日:指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文件確定的身故之日。
9.5 毒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製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但不包括由醫生開具並遵醫囑使用的用於治療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處方藥品。
9.6 酒後駕駛:指經檢測或鑒定,發生事故時車輛駕駛人員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一定的標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認定為飲酒後駕駛或醉酒後駕駛。
9.7 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沒有取得駕駛資格;
(2)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
(4)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
9.8 無有效行駛證: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
(2)未依法按時進行或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東吳如寧心e終身壽險D款(萬能型)
產品說明書
為方便您了解和購買本保險,請您仔細閱讀本說明書。
在本產品說明書中,“您”指投保人,“我們”、“本公司”均指東吳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風險提示
《東吳如寧心e終身壽險D款(萬能型)》為萬能保險,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利率的部分是不確定的。
產品基本特征
一、萬能保險的運作原理
萬能保險是指包含保險保障功能並設立有保底收益投資賬戶的人壽保險。通常情況下,萬能保險的保險費在扣除初始費用後全部進入保單賬戶,同時,死亡風險保險費及其他一些費用(如保單管理費)將定期從保單賬戶中扣除。萬能保險的保單賬戶價值按照保險公司宣告的結算利率增長,結算利率依據投資收益率確定。萬能保險的保單賬戶價值完全歸屬投保人。同時,保險保障與保單賬戶價值掛鉤。萬能保險合同解除時,保險公司將在扣除退保費用後退還保單賬戶價值。
二、產品的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承擔如下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身故,我們按被保險人身故之日保單賬戶價值的105%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三、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製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複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我們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退還被保險人身故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我們向您退還被保險人身故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
四、保單利益
本合同的保單利益包括:身故保險金、退保金等。
五、投資策略
萬能險賬戶投資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定的投資品種,投資品種範圍為:銀行存款、債券、基金、股票以及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在保監會認可的範圍內,根據資產負債匹配原則和市場不同時期的相對價值判斷,對賬戶內的資產進行動態配置,追求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目標。
賬戶的運作管理
一、萬能賬戶
為履行萬能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我們根據保險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萬能保險產品設立萬能賬戶,賬戶資產的投資組合及運作方式由我們決定。
二、保單賬戶
為了明確您和被保險人的權益,管理每張保險單下的交費、利息等信息,我們在本合同項下設立保單賬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每年向您寄送保單狀態報告,告知賬戶具體情況。
三、賬戶價值計算
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保單賬戶價值按如下方法計算:
(1) 保單賬戶建立時,保單賬戶價值為零。您支付躉交保險費後,保單賬戶價值按您支付的躉交保險費等額增加;
(2) 每月結算保單賬戶利息後,保單賬戶價值按結算的保單賬戶利息等額增加;
(3) 每個保單年度期滿後的首個結算日,按保證利率計算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後,如果保單賬戶價值低於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則將保單賬戶價值調升至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
(4) 如果您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在我們收到您的部分領取申請書後,保單賬戶價值按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等額減少;
(5) 如果有其他約定的影響保單賬戶價值的情形,保單賬戶價值按約定增加或減少。
四、結算利率
結算利率用於計算在結算期間末本合同項下保單賬戶價值在結算期間累計的利息。每月1日為結算日。我們根據中國保險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結合萬能賬戶的實際投資運作狀況,確定上個月的結算利率,並在結算日起6個工作日內公布。每月公布的結算利率為日利率,保證不低於零。
在符合中國保險監管機構相關規定的條件下,我們有權更改結算利率的確定頻率。
五、保單賬戶利息
保單賬戶利息在每月結算日零時或本合同終止時結算。我們按本合同每日24時的保單賬戶價值與日利率計算當日保單賬戶利息,並按計息日數加總得出結算時保單賬戶利息。
在結算日零時結算的,計息日數為本合同上個月的實際經過日數,日利率為公布的結算利率;在本合同終止時結算的,計息日數為本合同當月的實際經過日數,日利率為本合同上期公布的結算利率對應的日利率。
六、保證利率
保證利率指本合同保單賬戶價值的最低年結算利率,我們對每月的結算利率不作保證。
本合同前3個保單年度的保證利率為年利率2.5%。從第4個保單年度開始,在符合中國保險監管機構相關規定的條件下,我們有權在每個保單年度對保證利率進行調整。
七、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
本合同的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在每個保單年度期滿日後的首個結算日(若該結算日為本合同生效對應日,則順延到下個結算日)零時計算。
如果保單賬戶價值小於根據保證利率計算的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我們將保單賬戶價值調升至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
根據保證利率計算的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價值是假設當年的結算利率均等於保證利率對應的日利率計算得到的保單賬戶價值。
猶豫期、部分領取及退保
一、猶豫期內撤銷保險合同
自您簽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合同,如果您認為本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我們將無息退還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險費。
解除本合同時,您需要填寫申請書,並提供您的保險合同及有效身份證件。自我們收到您解除合同的書麵申請時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們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
二、保單賬戶價值部分領取
本合同有效期內,您在猶豫期後可以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但需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被保險人當時未發生保險事故;
(2)每次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最低為1000元,領取後的保單賬戶價值不應低於1000 元。
您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時,須填寫部分領取申請書,並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我們在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向您給付扣除部分領取手續費後的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部分領取手續費等於您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的一定比例。部分領取手續費收取比例如下表所示:
保單年度 | 第1年 | 第2年及以後 |
手續費收取比例 | 5% | 0% |
三、退保
如您在猶豫期後申請解除本合同,請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並向我們提供下列資料:
(1)保險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自我們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起,本合同終止。我們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向您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您在猶豫期後解除合同會遭受一定損失。
本合同的現金價值等於保單賬戶價值扣除相應的退保費用後的餘額。退保費用為您申請解除本合同(即退保)時我們收取的費用。您申請解除本合同的,退保費用等於我們接到您解除本合同書麵申請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的一定比例。退保費用收取比例如下表所示:
保單年度 | 第1年 | 第2年及以後 |
退保費用收取比例 | 5% | 0% |
利益演示
利益演示示例:被保險人30歲,投保時選擇躉交保險費10萬元。不收取保單管理費、初始費用和風險保險費。第1保單年度退保費用為5%,以後各年為0%。假定在整個保險期間,保證利率維持2.5%不變。各保單年度的保險利益詳見下表:
保單年度 |
年末年齡 |
當年度保費 |
累計 保費 |
進入保單賬戶的價值 |
結算利率(保證) |
結算利率(中) |
結算利率(高) |
||||||
年末個人賬戶價值 |
年末身故保險金 |
年末 現金價值 |
年末個人賬戶價值 |
年末身故保險金 |
年末 現金價值 |
年末個人賬戶價值 |
年末身故保險金 |
年末 現金價值 |
|||||
1 |
31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2,500 |
107,625 |
97,375 |
104,500 |
最後更新:2016-12-28 07:09:29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