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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材標準合約

《上海期貨交易所線材期貨標準合約》

交易品種線材
交易單位10噸/手
報價單位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1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製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5%
合約交割月份>1~12月
交易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交割品級標準品:符合國標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HPB235牌號的 φ8mm 線材。 替代品:符合國標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HPB235牌號的φ6.5mm線材。
交割地點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合約價值的7%
交易手續費不高於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準備金)
最小交割單位300噸
交割方式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WR
上市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

  一、交割單位

  線材期貨標準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每手10噸,交割單位為每一倉單300噸,交割應當以每一倉單的整數倍交割。

  二、質量規定

  (1)用於實物交割的線材,質量應當符合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牌號為HPB235的有關規定。

  (2)交割線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包裝、標誌和質量證明書應當符合國標GB1499.1-2008《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的規定。

  (3)每一標準倉單的線材,應當是同一生產企業生產、同一牌號、同一注冊商標、同一公稱直徑的商品組成,並且組成每一倉單的線材的生產日期應當不超過連續兩日,且以最早日期作為該倉單的生產日期。

  (4)每一標準倉單的線材,應當是交易所批準的注冊品牌,應附有相應的質量證明書。

  (5)線材交割以實際稱重方式計量。每一倉單的實物溢短不超過±3%,磅差不超過±0.3% .

  (6)倉單應由本所指定交割倉庫按規定驗收合格後出具。

  三、交易所認可的生產企業和注冊品牌

  用於實物交割的線材,應當是交易所注冊的品牌。具體的注冊品牌和升貼水標準,由交易所另行規定並公告。

  四、指定交割倉庫

  由交易所指定並另行公告,異地交割倉庫升貼水標準由交易所規定並公告。

(責任編輯:DF134)

最後更新:2017-10-30 18: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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