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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網店鋪物流速度計算規則

店鋪物流速度計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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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物流速度的主體

用戶在店鋪所看到的“預計到達時間”和“預計發貨時間”,是淘寶根據該店鋪過去一周的“物流總時間”和“發貨時間”所計算出來的平均值。這兩個預計時間的快慢,取決於該店鋪過去一周的曆史記錄,而與淘寶無關。

2.  物流速度的定義

1)“預計到達時間”

   是根據該店鋪過去一周寶貝到達某城市所需“物流總時間”的平均值所預計出來的時間。

   而“物流總時間”是指“買家付款成功”到“物流公司最後返回簽收成功信息給淘寶”的總時間。

2)“預計發貨時間”

   是根據該店鋪過去一周“發貨時間”的平均值所預計出來的時間。

   而“發貨時間”是指“買家付款成功”到“物流公司上門攬收包裹並返回攬收成功信息給淘寶”的時間。

3.  物流速度的計算

1)“預計到達時間”

   是根據該店鋪過去一周寶貝到達某城市所需“物流總時間”的平均值計算出來的。

2)“預計發貨時間”

   是根據該店鋪過去一周“發貨時間”的平均值所計算出來。

3)“過去一周”計算邏輯

   “過去一周”曆史記錄是指店鋪“上一周”的7天曆史記錄;當“上一周”沒有記錄時,則取“上上一周”的記錄;一直往前迭代到2011年6月2日。

例如,8月8日的“過去一周”是指8月1-7日;當店鋪在8月1-7日沒有曆史記錄時,則取7月31日-7月6日的記錄;如果店鋪在7月31日-7月6日仍沒有記錄,則取7月30日-7月5日的記錄。

4)“預計到達時間”和“預計發貨時間”曆史記錄原始點計算

由於店鋪“物流速度披露”功能是在2011年6月2日上線的,所以淘寶係統隻能計算到店鋪從2011年6月2日啟至今的曆史記錄;如果店鋪在2011年6月2日至今沒有對某城市有過發貨和到貨記錄,則不會顯示“預計到達時間”和“預計發貨時間”信息。

4.  特殊情況說明

1. 不被納入“曆史記錄”計算範疇的異常數據
1)發貨時間
   當賣家發貨時間超過40天時,該次的“發貨時間”記錄將不被納入“曆史記錄”計算範疇。
2)物流公司派送時間
   當物流公司派送時間超過40天時,該次的“物流公司派送時間”記錄將不被納入“曆史記錄”計算範疇。

(由於以上兩種特殊情況,多為物流公司沒及時把“攬收信息”或“簽收信息”錄入係統造成的,為保障賣家的公平,以上兩種異常數據將不被納入“曆史記錄”的計算範疇)
2. 虛擬商品由於無需物流服務,所以無物流記錄

 

最後更新:2012-04-19 21: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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