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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做“外盤期貨”能賺大錢是欺詐誤導

摘要

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期貨業務,境內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從事境外期貨交易。

  “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家自稱香港RF期貨公司的大陸總代理,宣傳可以做‘外盤期貨’,請問我可以參與嗎?”對於投資者提出的這一問題,證監會日前予以了解答。

  證監會相關人士介紹,近期,一些機構推廣所謂“外盤期貨”代理業務,宣稱可以為境內投資者參與境外期貨交易提供渠道,代理香港、紐約、倫敦等市場原油、黃金、股指、外匯等期貨投資,國外有什麼,就可以做什麼,有的還提供“專家”指導、“一對一教學”、期貨配資等服務。投資者隻需提供身份證件、開戶並繳納相關費用後,便可通過這些機構的特定交易軟件進行“外盤期貨”交易。

  根據國家規定,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期貨業務,境內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從事境外期貨交易。境內投資者通過上述機構的交易軟件或移動客戶端參與境外期貨交易,一旦發生糾紛,自身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如果有人向您宣傳,做‘外盤期貨’能夠賺大錢,那是欺詐誤導,請您不要參與,以免上當受騙,遭受損失。”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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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證監會:做“外盤期貨”能賺大錢是欺詐誤導)

(責任編輯:DF353)

最後更新:2017-08-28 09: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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