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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鐵礦石期貨交割流程

  鐵礦石期貨上市以來,大商所持續推動交割業務優化創新,從最初的標準倉單交割到2013年首創提貨單交割、2016年在鐵礦石品種開展保稅交割,再到今年推出鐵礦石期貨倉單服務製度、實施交割質量新標準,鐵礦石期貨不斷適應現貨市場變化,在市場波動劇烈的背景下,解決產業客戶的當務之急。

  提貨單交割:節約交割成本提供交割便利

  實物交割是國內商品期貨交易製度中的必要環節。根據鐵礦石現貨貿易實際,大商所將鐵礦石期貨的基準交割品定為鐵品位為62%的粉礦,為國內鋼廠采購的主流礦,鐵品位在60%以上的粉礦和精礦均可以替代交割。

  鐵礦石期貨可以采取常規的一次性交割和期轉現交割方式。為便利買賣雙方交割,大商所還創新設計了提貨單交割製度。提貨單是指在買方完成商品驗收、確認合格,並經存貨港口對物權轉移確認後,賣方簽發給買方的實物提貨憑證。提貨單交割製度實施後,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規定時間內,買賣雙方主動申請,經交易所組織配對並監督,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貨物交收。

  在申請及配對階段,買方客戶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10個交易日至第14個交易日期間內的每個交易日閉市前,可以通過會員提出多筆包含數量和交收地點的意向申請,每筆申請隻能提一個交收地點,每筆提貨單交割申請的數量為1萬噸或其整數倍,客戶提出提貨單交割申請的總量不得超過其同方向持倉。交易所於當日閉市後匯總買方的申請數量和地點,客戶可以通過電子倉單係統、交易所網站查詢公布信息。

  賣方客戶在買方提意向申請的第二個交易日14:00前,根據上一個交易日公布的買方意向,通過會員向交易所提出多筆包含數量和交收地點的申請,申請中也可以包含配對時參考的意向買方。每筆申請最多可以包含兩個意向地點和兩個意向買方。

  賣方提出申請的當日為配對日,交易所參考賣方提出的意向買方和意向地點組織配對。配對日閉市後,交割配對持倉按配對日的結算價平倉。買持倉的交易保證金轉為交割預付款,賣持倉的交易保證金轉為交割保證金。

  大連美錦能源副總經理紀少卿表示,與常規的一次性交割相比,提貨單交割中賣方客戶需要按買方客戶的要求將貨品運至規定地點,由於物流運輸需要一定時間,因此提醒買方客戶要做好計劃、提前提出申請,申請時間不得晚於交割月前一月的第14個交易日,以保證交割商品完成運輸,給後期買賣雙方完成貨物驗收留有足夠時間緩衝。

  配對日閉市後,買賣雙方會員可通過電子倉單係統查詢配對結果、聯係人和聯係方式,並主動溝通協商貨物交收事宜。

  在貨品交收階段,在船預計到港或在港貨物驗收前的3個自然日,賣方需通知交易所有關交貨地點、數量等信息,交易所將相關信息發送至買方,買賣雙方協商交貨相關事宜。通知日後的第3個自然日內(如遇節假日延至下一交易日)買賣雙方應按照對應合約價值20%補足保證金。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國內鐵礦石貿易以國外進口為主,如果賣方為進口來船,通知日後可能還需要進行靠泊、卸船、質檢、報關等一係列後續流程。現貨貿易中,完成這套流程所需時間約為15個自然日。為保證提貨單交割順利進行,交易所規定交割月前一個月倒數第3個交易日為最後通知日。如果最後通知日賣方仍未發送通知信息,交易所將從相應會員的結算準備金中,按配對合約價值的20%劃轉買賣雙方的交割預付款和交割保證金。

  貨物交收過程中,買賣雙方需到場監收,由買方委托的第三方質檢機構在卸貨或堆垛過程中抽樣,進行品質認定並確認貨物數量。交易所規定,貨物檢重以地磅或雙方認可的其他計重方式為準。鐵礦石期貨采用幹基計重,先按裝船時水分檢測結果足量稱重。卸貨後,再對貨物水分進行檢驗並依據實際檢驗結果,折成幹基重量結算。由於水分折算差異等原因,卸貨最終重量會產生溢短。交易所規定,卸貨最終重量和配對重量允許3%的溢短。卸貨完成後,買賣雙方依據港口磅單,確認交收明細。

  例如,假設應交收鐵礦石的幹基重量為10000噸,裝船水分檢驗結果為6%,卸船時質檢機構的水分檢驗結果為8%,則卸貨時應按10000÷(1-6%)=10638(噸)足量驗重,假設實際卸貨重量為a噸,則最後實際交收重量為a×(1-8%)噸,溢短為[a×(1-8%)-10000](噸).

  卸貨完成後,賣方應盡快完成報關手續,買方應在規定時間內盡快完成貨物品質的檢驗,之後買賣雙方和交割庫就貨物交收事宜進行確認。完成後,賣方填寫《交收確認通知單》,並由買方確認。交收確認後,交易所劃轉貨款和升貼水款項。如賣方對品質有異議,則應在買方提交質檢報告的下一個交易日向交易所提出複檢申請,以卸貨時抽樣存樣的複檢結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

  對於提貨單交割中的貨品質量確認,由於鐵礦石為典型的大宗幹散貨物,其品質檢驗方麵存在一定的誤差。尤其是提貨單交割體係下,沒有傳統倉單體係下貨物先檢驗合格後交割、由倉庫保管貨物負責質量。

  考慮到上述情況,交易所規定了兩種品質確認方式,一是按照交易所指定流程,買方委托檢驗機構進行質檢,樣品保存2個月;二是買賣雙方不按交易所程序,自行進行交收確認,雙方簽訂《交收商品品質、數量確認書》並報知交易所,同時不能提出品質和數量異議。

  對於提貨單交割製度,市場各方給予了高度評價。紀少卿認為,由於鐵礦石單位價值較低,交割成本占貿易總成本的比重相對較高,交割成本的變化對參與鐵礦石交割的企業影響也更大。“相對於傳統的倉單交割,在提貨單交割中買方可以選擇交割地點,買賣雙方直接交易和接貨,節省入出庫、短倒、逆向物流等費用,提高了市場效率。”他認為,傳統交割製度與提貨單交割製度並行,為市場提供了更多選擇,有利於保障鐵礦石期貨更好地發揮市場功能。

  一次性交割或期轉現交割的注意事項

  除提貨單交割外,客戶可以采取傳統的一次性交割或期轉現交割方式,客戶可以根據需要,在倉庫或廠庫進行交割。交割過程中,客戶應注意標準倉單注冊程序,與交割庫充分溝通,做好出入庫計劃,並避免“零碎倉”交割等問題。

  一是賣方客戶需先預報、後入庫。在倉庫標準倉單注冊時,首先由賣方客戶委托會員填寫《交割預報表》並繳納20元/噸的預報定金,通過保證金賬戶劃轉。交割預報有效期為30個自然日。華信期貨交割部劉冰指出,完成交割預報後,賣方客戶應在預報有效期內完成貨品入庫。貨品在有效期內入庫的,交割預報定金按實際到貨量返還;未在有效期內入庫的,交割預報定金不予返還。她強調,未辦理交割預報的入庫商品不能用於交割,已經交割過的商品如在原指定交割倉庫繼續進行交割,不需辦理交割預報。

  而廠庫標準倉單注冊時,客戶與廠庫結清貨款等費用,廠庫在電子倉單係統中提交標準倉單注冊申請,會員確認後交易所辦理標準倉單注冊手續。廠庫提交標準倉單注冊申請時,必須有交易所認可的銀行履約擔保函或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支付保證方式,交易所方予以注冊。交易所規定,銀行履約擔保金額需為貨款全額的130%。

  二是客戶應與交割庫充分、提前溝通。由於臨近交割期,可能會有大量交割貨物集中存放在倉庫或廠庫內,占用有限的庫容,中信建投期貨工業品事業部負責人張貴川提醒,賣方客戶應提前與交割庫做好溝通。雖然賣方客戶可選擇交易所指定的任一交割倉庫完成實物交割,但如果企業計劃交割量超過交割倉庫的庫容量,就無法順利完成入庫及檢驗,影響實物交割。

  三是關注持倉量規模,避免“零碎倉”交割。交易所規定鐵礦石交割單位為10000噸,交割量必須為交割單位或其整數倍。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和非交割單位整數倍持倉仍未能平倉的,根據交易所“不允許交割持倉優先,含有時間最短持倉的交割單位整數倍持倉優先”原則,選擇對手方持倉對衝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交割結算價,並對客戶持有的不允許交割持倉部分處以按交割結算價計算合約價值20%的罰款,該款項支付給對方。

  因此張貴川提醒客戶應注意規避零碎倉進入交割的風險,他建議客戶建立雙監督審核機製,與期貨公司密切合作,指定專人監督並審核企業進入交割月份後的持倉量,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持倉提前平倉。客戶可以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中旬和交割月第1個交易日進行兩次審核。同時,賣方客戶應盡量提前考慮建倉,避免出現作為對手方的買方客戶出現零碎倉時,賣方客戶被迫對衝平倉的情況。

  四是注意交割結算價與期貨建倉價差異帶來的增值稅金額變化。期貨交割結算價在一次性集中交割時采用交割月的加權平均價,期轉現時為雙方協商的價格。交割時增值稅發票實際是按照期貨交割結算價開具,因此交割結算價與期貨買入建倉價格可能出現差異。如果建倉後期貨價格下跌,最終的交割結算價將低於賣出套期保值建倉時的期貨價格,此時拿到的增值稅發票可抵扣的增值稅相比建倉時的價格要少,企業實際上少開具了增值稅發票。為規避上述情況,客戶在建倉後可以根據期貨價格變化,通過適當增加或減少倉位的方式加以解決。

(責任編輯:DF306)

最後更新:2017-11-02 08: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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