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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網假一賠三服務協議

假一賠三服務協議

最近修訂日期 2012年01月01日

 

本協議是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淘寶”)與淘寶網賣家用戶 (以下簡稱“賣家”或“您”)就假一賠三服務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合約。賣家通過網絡頁麵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且賣家加入假一賠三服務的申請經淘寶審核通過並保證金被成功凍結後,本協議即在您和淘寶之間產生法律效力。

在接受本協議之前,請您仔細閱讀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特別是以粗體下劃線標注的內容)。如果您對本協議的條款有疑問的,請通過淘寶客服渠道進行詢問,淘寶將向您解釋條款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淘寶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

 

 一、假一賠三服務內容和承諾

1.1、假一賠三服務是在您根據《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的約定承諾為買家提供消費者保障服務的基礎上,根據您的店鋪主營類目/特定商品由您自願選擇向買家提供的一項特色服務。

1.2、您承諾支持假一賠三服務的商品均為真品,如買家認為您出售的商品為假貨,買家有權發起“假一賠三”賠付申請。在買家賠付申請成立的情況下,您同意承擔假一賠三責任:即退回買家實際支付的商品價款;並依照買家實際支付商品價款的二倍向買家賠償;承擔所涉商品全部物流費用(本協議約定的特定商品的物流費用除外)。

1.3、假一賠三服務作為賣家向買家提供的一項服務,賣家是服務的唯一責任主體,賣家應及時處理買家發起的假一賠三維權申請。淘寶聲明不對假一賠三服務所涉及的賠償和其他責任負責,但為維護消費者和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淘寶將適時介入處理,具體為:

(1)買家使用支付寶服務購買賣家出售的支持“假一賠三”服務的商品,買家在收到商品後認為該商品為假貨而發起維權申請,而賣家與買家協商未果。

(2)買家在交易成功後15天的交易保障期內(本協議約定的特定商品的保障期另行規定)提出 “假一賠三”賠付申請。

(3)賣家應在買家發起維權的三[3]個工作日內向淘寶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據材料(根據商品類目不同,您應根據淘寶通知的要求提交不同的證據材料,且淘寶有權根據維權處理情況要求您進一步提供其它證明材料)。如您遲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或相關證據材料明顯無效,淘寶有權判定買家賠付申請成立。

(4)如果賣家自行確認買家的賠付申請成立,或者淘寶判定買家賠付申請成立,賣家應承擔假一賠三責任。如賣家怠於承擔責任的,淘寶有權通知支付寶公司依照淘寶的指令自您的支付寶賬戶的保證金、餘額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款項先行賠付給買家。如您的保證金或支付寶餘額不足以賠付,且您未自行向買家支付額外的賠付金額時,您不可撤銷地委托淘寶(但淘寶無義務)使用自有資金代您向買家進行賠付。

1.5、您同意淘寶介入處理時,有權以普通或非專業人員的知識水平標準對您和買家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表麵審核,並依據該材料作出判斷。如因您和買家提交的證據材料導致淘寶判斷錯誤造成損害,淘寶不承擔任何責任,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賠。

1.6、賣家如需承擔假一賠三責任的,即視為賣家違規,淘寶有權依照淘寶規則的內容給予賣家相應的處罰。

 

二、申請加入假一賠三服務的條件 

2.1、申請加入假一賠三服務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但淘寶不承諾每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都能審核通過:

(1)已依據《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之約定成功繳納基礎保證金1000元以上(含1000元)人民幣,且不存在基礎保證金需翻倍增加之情形。

(2)申請加入服務前一個自然月內因未履行消費者保障服務承諾被投訴筆數應小於5筆。

(3)申請加入服務前一個自然月內糾紛退款率低於同行業平均值(行業平均值將通過淘寶社區論壇或其他途徑公布)。

(4)賣家店鋪中虛擬商品交易信用比例應低於5%。

(5)申請加入服務時沒有因發布違法、違規商品或信息而被淘寶處罰的記錄。

(6)申請時間符合以下要求(選擇適用):

(6-1)距離最近一次收到 “係統審核不通過”通知已滿七(7)日;

(6-2)距離最近一次收到 “人工審核不通過”通知,或主動退出假一賠三服務,或因收到保證金催繳單而未在十四(14)日內足額繳納導致退出假一賠三服務已滿三十(30)日。

(6-3)距離最近一次被強製清退假一賠三服務已滿九十(90)日。
    2.2、淘寶有權根據網絡交易市場的運行情況調整申請條件和標準。

2.3、您同意依據淘寶在其網站公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支持假一賠三服務的商品類目/種類和服務申請流程)申請假一賠三服務。您最多可同時選擇三個商品類目申請假一賠三服務,一旦其中有一個類目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且淘寶已向您發出審核通過通知,即視為您申請成功假一賠三服務。經淘寶審核通過的類目下的商品將被標注上“假一賠三”服務標識。

 

三、假一賠三服務保證金

3.1、假一賠三保證金是賣家根據本協議約定繳存並凍結於賣家自有的支付寶賬戶用於保障賣家履行假一賠三承諾的一筆資金。

3.2、保證金的繳存:

(1)您的申請經淘寶審核通過並向您發出審核通過通知之日起七(7)日內,您需繳納3000元人民幣保證金(特定商品除外,請點此查看特定商品保證金標準)。若審核通過的商品類目包含特殊類目商品,則保證金應按較高金額繳納。

(2)淘寶有權根據您業務變化及實際賠付情況以書麵方式通知您調整保證金金額。您應使保證金餘額始終保持不低於本條款約定之金額,保證金因賠付等原因減少時,淘寶有權指示支付寶公司繼續凍結您支付寶帳戶中的餘額以補足保證金;如您的支付寶賬戶餘款不足,則您應在保證金減少之日起七(7)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期間,淘寶有權暫停或終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淘寶網服務。

3.3、同時符合如下條件,您方可申請解凍,或者在本協議規定的協議終止條件發生或實現時由淘寶直接解凍您剩餘的保證金餘額:   

(1)沒有未完結的支持假一賠三服務的交易退款。

(2)支持假一賠三服務的交易以及交易產生的糾紛均已處理完畢。

(3)支持假一賠三服務的交易保障期均已到期。

3.4、本協議約定之“假一賠三保證金” 可以同時按照您簽訂的《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約定之用途和程序使用,且“假一賠三保證金”的凍結、管理和使用均依照《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對應條款的內容執行。淘寶依照本協議約定執行先行賠付、代為賠付、追索淘寶及其關聯公司損失等事項時將向支付寶公司發出相關指令,您授權支付寶公司依照淘寶的指令對您支付寶賬戶中的保證金和/或餘額執行凍結、劃扣等操作,詳細的授權內容和操作指令依照《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委托支付”條款的約定執行。

3.5、不論是在本協議項下,或是賣家與淘寶另行簽署的《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或其它特色服務協議項下,淘寶基於賣家的委托而代為賠付的合計總金額以3000元(或就特定商品繳納的保證金)人民幣為上限。

3.6、您對買家、任何第三方以及淘寶的賠付責任不以您已繳納的保證金數額或3000元人民幣(取二者較高者)為限。淘寶不對買家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賠付、賠償義務,但有權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將賣家的保證金用於保障對買家或其他權利人的利益。

 

四、協議終止

4.1、出現以下任一一種情況時,本協議終止,同時您將退出假一賠三服務:

(1)您在線簽署的《淘寶服務協議》、《支付寶服務協議》、《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則本協議將同時終止。

(2)您向淘寶提出退出“假一賠三”服務申請並被淘寶接受,則本協議自淘寶收到您通知之日起自動終止。

(3)本協議(含規則)變更時,您明示並通知淘寶不願接受新的假一賠三服務協議,則本協議自淘寶收到您通知之日起自動終止。

(4)您成功申請解凍《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約定之基礎保證金或本協議約定之保證金,且保證金餘額為0,則本協議自您成功申請解凍之日起自動終止。

(5)您違反淘寶規則,因一般違規行為或嚴重違規行為任何一項累計扣分滿12分,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約定之基礎保證金需翻倍增加的,則本協議自您的基礎保證金需翻倍增加之時起自動終止。

(6)您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承諾與保證或淘寶規則,淘寶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且按有關規則對您進行處罰。

(7)本協議約定的其他協議終止條件發生或實現,導致本協議終止。

4.2、無論本協議因何原因終止,在協議終止前的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賠償和責任,您必須完全且獨立地承擔責任。即使本協議終止,淘寶及其關聯公司仍有權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處理,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您支付寶賬戶中的保證金、餘額來處理因本協議有效期內發生的交易所導致的買家索賠。

4.3、本協議終止後,您店鋪相關頁麵的假一賠三服務標識將被取消。

 

五、有關特定商品假一賠三服務的約定

5.1、以下為適用假一賠三服務的手機和數碼產品的品牌、保障範圍、保障時效、服務區域,涵蓋範圍之外的手機和數碼產品暫不支持假一賠三服務:

(1)手機品牌:蘋果、HTC、諾基亞、摩托羅拉、三星、索愛、LG及淘寶書麵核準後的其它品牌和數碼產品。

(2)保障範圍:主機、電池、耳機、充電器、數據線。

(3)交易保障期:買家交易成功之日起三十(30)天內,買家應將商品送至/郵遞往賣家選定的第三方服務商指定的服務網點。即服務網點開具的接受證明日期或郵戳寄出日期應在買家交易成功之日起30天內。

(4)服務地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港、澳、台地區除外)。
    5.2、賣家為手機和數碼產品提供假一賠三服務的,賣家應以其自有費用購買專業第三方公司服務,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真偽鑒定和相關服務。

5.3、第三方公司根據買家申請對所涉商品進行檢驗,檢驗將同時告知賣家、買家和淘寶。賣家認可第三方公司提供的檢驗報告和結果,如檢驗報告顯示所涉商品為假貨的,賣家應承擔假一賠三責任,具體為:

(1)主機為假貨的,賣家按買家商品成交價為基準向買家賠償承擔假一賠三責任,即退一賠二;電池為假貨的,賣家按買家商品成交價的15%向買家賠償;耳機、充電器、數據線為假貨的,賣家按買家商品成交價的9%向買家賠償。

(2)因賣家購買了第三方服務公司的相關服務,賣家在支付賠款時可獲得第三方服務公司的資金支持。但賣家仍是假一賠三服務的唯一責任人,在第三方服務公司未能提供資金支持時,賣家有權追究第三方服務公司的違約責任,但買家也有責任先行處理買家的賠付申請。

(3)一旦鑒定商品為假貨,第三方服務公司在通知買家檢測結果並得到買家認可的情況下,由第三方服務公司檢測網點收回該商品並將商品寄送至賣家指定地點,或由買家將商品寄送至賣家指定地點,屆時物流費用均由賣家承擔。

(4)一旦鑒定商品為假貨,您應積極配合,您應在淘寶通知後一(1)個工作日內將相應賠付款打入淘寶指定賬戶。

5.4、參加手機和數碼產品假一賠三服務,需凍結10,000元的保證金(淘寶可以調整該保證金標準並進行公示)。

5.5、因檢測鑒定所產生的物流費用,按照“誰寄誰付”原則,由第三方服務公司與買家各自承擔。

5.6、賣家就手機和數碼產品申請加入“假一賠三”服務,本協議第2.1款規定的條件做如下調整:

(1)2.1款第(2)調整為“店鋪“描述相符”動態評分不低於四點六(≥4.6)。”

(2)2.1款第(3)調整為“前一個自然月內介入退款率低於千分之四(<0.4‰)。”

 

六、爭議解決及其他

6.1、本協議中使用但沒有定義的任何術語都與《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中的同一個術語具有相同含義。

6.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因淘寶與賣家就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雙方應努力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淘寶和賣家均同意由淘寶所在地(實際經營地)有管轄的人民法院(即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理雙方的糾紛或爭議。

6.3、本協議內容包括協議正文、附件及所有淘寶已經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布的申請規則等文件。這些文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4、淘寶有權不時修改、更新等調整本協議和相關規則的內容,相關內容將公布於淘寶網站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賣家。賣家如繼續提供假一賠三服務的,則視為賣家對調整後的內容不持異議並同意遵守。如賣家對調整存有異議,或者賣家不同意淘寶公布的規則的,淘寶和賣家均有權選擇立即終止本協議。 

最後更新:2012-05-16 2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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