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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
新版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製度發布
中金所昨日正式發布修訂版《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製度實施辦法》及《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製度操作指引》,自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製度實施七年以來,對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功能的正常發揮、實現市場的平穩運行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中金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交易所對本次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製度的修訂工作高度重視。為確保修訂後的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製度既能充分發揮效能,又能盡量提高效率,中金所既嚴格遵循了證監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內容的要求,同時又對中期協《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下稱《指引》)內容進行了借鑒。此外,中金所還廣泛聽取了期貨公司會員對修訂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此次主要修訂的內容有:
一是調整資金驗證時限。按照《辦法》規定的“投資者準入要求包含資產指標的,應當規定投資者在購買產品或者接受服務前一定時期內符合該指標”要求,將中金所現行適當性管理製度中“投資者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餘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時點要求調整為“投資者申請開戶前連續5個交易日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餘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時段要求。
二是明確期貨公司會員應落實適當性製度執行統一的綜合評估、多級審核等要求。鑒於《辦法》《指引》條款中均對期貨公司製定並嚴格執行適當性內部管理製度、評估與銷售隔離等風控製度及監督問責等製度有明確要求,在本次修訂工作中,中金所將現行《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製度操作指引》中關於綜合評估工作的相關要求給予刪除,不再做單獨要求。
三是調整知識測試實施方案。經中金所與中期協協商,金融期貨投資者知識測試工作自2017年7月1日開始將安排在中期協統一管理和運營的考試平台開展。知識測試依然由期貨公司會員組織。投資者在中期協統一管理和運營的考試平台取得的測試成績將長期有效。要求期貨公司會員對客戶參加知識測試的過程全程錄像。錄像至少完整記錄測試開戶知識測試監督人員驗證客戶身份、客戶正麵留影、客戶測試等全過程,影像聲音和畫麵應當清晰、穩定、流暢、無中斷。測試完成後,期貨公司會員應當留存客戶測試成績單,開戶知識測試監督人員和投資者應當在測試成績單上簽字。
四是取消期貨公司會員備案投資者適當性製度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製度的要求。根據《關於〈中國證監會取消調整155項備案類事項〉的公告》(〔2015〕8號)的要求,取消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製度實施方案及相關製度備案要求。
上述負責人表示,中金所將嚴格、認真履職盡責,指導、監督和檢查期貨公司會員落實修訂後的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製度各項要求,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有效防範市場風險,確保金融期貨市場健康、平穩、有序的運行。
(責任編輯:DF306)
最後更新:2017-06-29 08:49:31